追星 家破人亡誰之過?
2007/03/28 16: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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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早上忙得不亦樂乎,有件事要與大家探討,就是劉德華的「女粉絲」,由蘭州千里迢迢追來香港,一追就是十三年,追得自己喪失了學業,追得自己沒有了事業,追得父母一貧如洗,最後追得家破人亡,父親在無奈的情況下,在尖沙嘴投海自盡,並寫下控訴書。一切,一切,誰之過?
該位「女粉絲」追星是緣自一個夢境,十六歲的時候在夢中與劉德華相會,從此便迷上了劉德華。在學校本是優才,自從夢見劉德華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家中貼滿劉德華的海報、照片,從此活在劉德華的世界中。由99年開始,父親借款一萬元,讓女兒隨旅行團到香港追蹤劉德華;04年其父借五千元讓女兒到北京聽劉德華演唱會;05年變賣祖屋籌款,一家三口來港找劉德華;06年該位「女粉絲」三度來港均找不到劉德華;今年3月25日再度來港,終於找到劉德華歌迷會,並得到劉德華的招待,參加歌迷聚會,並單獨合影。豈料,如此還是滿足不了該位「女粉絲」的心願,非要與劉德華單獨相處不可,結果不得要領。
父親為了滿足女兒的心願,到停車場以身驅擋住劉德華車的去路,結果,還是不得要領。一怒之下,寫下千言遺書,投海自盡。
最令人悲哀的是,「女粉絲」及其母親,拒絕領回父親的屍體而一走了之,回蘭州去也。
在整件悲劇中,到底是誰之過呢?值得三思。
劉德華實在「艷福不淺」!好在楊父是為他而死——至少說明劉德華「重於泰山」。如果楊父是為陳奕迅而死,那就是「輕於鴻毛」了。
果個女狂迷寧願犠性自己的人生,弄得家破人亡,都要沉迷落去,真係無藥可救。
果個女狂迷父親,見個女痴成咁都唔制止佢,仲借貴利陪個女嚟香港追星,非典型父親,就有非典型女兒。
希望香港啲瘋狂Fans可以因為依次事件而清醒,珍惜自己o既人生。
痴(心)=痴(線)
枉為師,愧為父,女是恥,母是痴。
誰害誰,死了仍不知。
這只能夠說明現代科技的發展以及資訊流通的速率,遠遠超過人們智力提升的步伐。由於傳媒沒有善於誘導,只是片面、單純地報道明星們的工作、生活的訊息,引致「粉𢇃」們以為與他/她們的偶像一直一起生活着、分享着事無大小的喜悅與傷悲。「粉𢇃」們根本分不清楚什麼是現實、什麼是虛幻。故此把自己迷失在追星夢中。實在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見報紙登左佢(瘋女)副專容,真係麻煩佢唔爭在花d錢,響深圳買過d衫,整好個頭先落呢啦!我嘅劉華雖然唔係睇你個樣同你做friend,但見你兩母女好似走難咁款都要見劉華,真係冇野講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