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別偷情

2010/07/29 22:29:19 網誌分類: 生活
29 Jul

今日上班途中,在車厢內看到頭條日報一則小聞---------民主黨倡設精神

健康局.

我想,何俊仁一片好心,周一嶽應該理解.

對於精神病者過去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廣大市民實如噩夢一場.他的提議其實是舊調重彈.過去政府要堅持把精神病者融入社區中生活.每為市民反對,最終是沒有被認同且不了了之,其所持理由,不礙是反歧視,及人道等理由.一直以來,每個病人就由醫護人員跟進其病情.假若有所疏忽.後果如何,那不就是意外一場囉..

受害的還不就是社區中的小市民.難道會是大律師,富商高官么.

何俊仁要設立的精神健康局,好像有點畫蛇添足,兼且模棱兩可.一直以來政府巳經有對精神病者的康復跟進措施.如果又再設立一個健康局,那就可減少精神病者

對市民的傷害么?是否只有把精神病者跟社會隔離,那才確保市民的安全.

社會上就是存在一些學者專家,以自相矛盾的理論促使政府接受,市民忍受.

既要確保對精神病者關懷,但又要避免市民受傷害.那真是极矛盾之矛盾.

至於另一位叫黃成智的議員提議的更是可笑,聽他所言,認為社區內隱伏著許多精神病者,建議政府加强識別精神病者.

精神病對社區的影响,其責任本應由政府醫療人員跟進就是,現在這個提議,變相將個責任,由市民分擔.變相容納精神病者加入社區大家庭,但是,又要戴上有色眼鏡,去分辨誰是精神病者.這是何等矛盾,何等虛偽??

再說,一個沒有病發的精神病者,其行為可能跟正常人無異,只是在多日相處,自會發現其行為異於常人,例如自言自語,目光呆滯那還要教你識別么?相信三歲小孩看見這樣的人,都會走開,不要把市民看得那么笨.過去發生的禍害,不是市民不懂分辨,而是市民一直容忍!!!是容忍,近乎博愛!!黃議員的提議近乎天真幼稚..

如果某屋邨發生幾單桃色糾紛,例如A座的黃先生跟B座的張太太發生婚外情C座李伯伯又跟N座的少女發生性交易等等一連串事件黃議員又會提議

政府應加强向社區市民教育,如何識別有偷情傾向的男女特徵,以保障社區內的家庭幸福?

回應 (7)
我要發表
2010/07/31 23:52:05 回覆

winkjet   說得好,此事真係兩難全.

2010/07/30 23:53:25 回覆

這個問題, 真的很難找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處理方案. +4

2010/07/30 21:37:14 回覆

布甸說對,我們不應歧視精神病者的.

所以應該給他們建一個山明水秀的莊園,好好休養,居住.

如果要他住在噪音大的市區,只會加重病發機會,强行要他們融入市區,可能不切實際,且適得其反.或應要看其病情輕重作取捨.

2010/07/30 12:21:51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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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仁~早安 

我們不應把精神病患者被標籤為危險人物

可能會得到反效果

2010/07/29 23:32:51 回覆

有關方面,說甚么關懷,都是門面功夫.

香港政府幾十年來都沒有怎樣改進,秉承著英國人的虛偽精神!!!

2010/07/29 23:29:47 回覆

晚上好,立冬,

所以怎樣教人識別呢?...謝你的回響.

 

立 冬
立 冬 2010/07/29 23:24:04 回覆

石仁哥晚安,精神病患者的樣子確實很難識別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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