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心與傷害
婆婆看我到了,就準備離開,走之前對坐在畫畫班門口邊看漫畫、邊等弟弟的姊姊說:「那妳等一下坐妳媽媽的車喔!阿嬤先回去了!」
當時我正好去洗手間沖個手,剛走出廁所門口,便看到阿嬤一邊低頭檢視自己的腿,一面很生氣的大聲說:
「喔!妳踢我喔!」
「我跟妳說話你不理我,你還踢我!」
然後很不高興的轉身離開了教室。
我見狀立刻厲聲問女兒:
「阿嬤提醒你坐媽媽的車,你該說什麼?為什麼不理人?」
她態度很不好:先是不回答,在我聲調提高之後,才勉強的說了一句:
「我知道了啦!」卻又嘟起嘴加了一句:
「哼!....討厭!」
這下我真的火大了。
前一天(週四)晚上,她在上作文課時,因為在下面偷看漫畫、屢勸不聽,被我叫到後面罰站時,也是說了一聲:
「哼!討厭!」
當天晚上已經被我嚴重警告,下一次再用這種態度說話,便喪失和我一起去上課(出門)的權利。(女兒很喜歡跟我一起去上課)
於是,我立刻決定,這一次,一定要確實執行她的懲罰。
我吸了一口氣、壓低聲音對她說:
「你今天晚上禁足。哪裡都不能去了。回家陪阿嬤吃飯。」
這下她發現事情大條了,立刻大哭解釋:
「那是因為阿嬤先戳我的頭,我不喜歡,才用腳踢她......」
這不解釋還好,一解釋我更覺事態嚴重:我本來以為她是生氣亂踢、不小心踢到阿嬤的腿,沒想到她竟然是故意伸腳去踢的!
「妳踢阿嬤?阿嬤辛辛苦苦騎著機車接妳上下學、載你們到處上才藝課,連打都捨不得打妳一下,妳竟然用腳踢她?而且是妳先不理阿嬤,她才伸手點點妳的頭。就算妳不喜歡這個動作,也可以用說的,怎麼可以踢阿嬤?」
「對不起,我錯了.....妳可不可以原諒我?我下次不會了...我今天晚上要去玩,我要去找磐磐(主婦的女兒也會來參加PARTY)......妳用別的方式懲罰我,我今天要去.....」
女兒見我不動搖,哭得更為慘烈,接下來的半小時,她簡直是哭得肝腸寸斷,不斷的哀求,哭到連坐在櫃檯的畫畫班主任都用臺語對我說:
我只好苦笑著對她說:
「現在妳看她哭很可憐,將來換我哭的時候可沒人可憐我!」
接下來,我帶著她和弟弟以及其他小朋友們,一起到了小樺老公的串燒店,然後送其他小朋友進去後,我帶著女兒回家。
到後來連阿嬤都為她求情:
「啊!她可能不是故意的啦.....沒關係,吃完飯我再帶妳去找他們.....」
「媽!不行!妳千萬不能這樣做,我上完課會回來陪她。我今天也不去了。但是絕對不能因為同情她的傷心而違反處罰原則。」
我想到前幾天剛好看到「傷痛不等於傷害」這一章節。書中提到,很多父母在管教小孩時,經常因為害怕小孩「傷痛」而放棄管教、或是不敢管教。孩子的眼淚、怒氣雖然看起來傷痛、傷心,但是父母並不該因此心軟、放棄堅持。許多父母因為分不清孩子的「傷痛」並不等於「傷害」,因而犯下無法確立孩子規範與界線的錯誤。
我的一個親戚就是如此。孩子需索無度、亂花錢,每次回家如果父母不給,就摔門離開,讓父母懼怕孩子不再回來,因此不斷給錢,最後,孩子欠下一屁股的債務,搞得幾乎家破人亡。
求他付出代價,這時孩子的眼淚,並不是因為我們傷害了他們,而是因為我們必須讓她知道有些事得含淚做、有些事不能做。
什麼是「傷害孩子」的動作、言語,什麼是因為需要為他確立界線而不得不有的傷心,做父母的,的確要分得很清楚啊!轉貼
花姐
值得做父母的學習.
謝謝到訪,受教了!
花姐 , 你好 ! 贈詩一首 , 請笑納 :
百花溪 --- 阜林嫣嫣 (阜塵 )
溪傍百花鯉逐流 ,
幾回合奏頌千秋 ,
何來惜花憐香客 ,
落雁沉魚百花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