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角色的轉變

2007/04/29 13:42:17 網誌分類: 時事
29 Apr

  一直以來,輔助警察隊人員(輔警)是正規人員的後備人手,以執行內部保安工作和應付緊急事故。惟近年隨着警隊投放更多資源在參與行動職務的正規人員,致使輔警的角色出現含糊,尤以肩負節日及大型活動的人群管理工作為主,因而惹來不少輔警人員的不滿。

 

  當年離開警隊後並沒有參與輔警工作,主要原因是感到「彼此的工作目標不同」。由於警務工作是面對市民,若有事故發生時,警務人員必須全心全意、積極投入,甚至乎要做到「廢寢忘餐」。但在不少實況中,為免影響「身有正職」的輔警人員,讓他們有充足睡眠以應付明日上班的需要,因此在可能範圍內,正規人員只得「吃虧」一點,多做一點。此外,正規人員總是喜歡主動出擊偵查及防止罪行發生,而輔警人員卻喜歡擔任「金行咇」這類阻嚇性巡邏,是為兩者其中一個的不同之處。

 

  另一方面,正規人員均視接受間歇性課堂「理論」的輔警為「學警」。不論是一般街道巡邏及「接受召喚」的經驗,相對於服役期相同的正規人員來說也有不足。因此,作為一支受過訓練的支援隊伍,在大型公眾活動及節日中協助正規警隊管理人群,可說是在各大範疇的警務工作最適合輔警擔任的工作。

 

  此外,數年前實施的大學生任職輔警計劃,讓在學的有為青年對警務工作有更多認識,亦可提升輔警人員的質素。可是,他們在畢業後最終要面對現實,往往在工作一段時間後便會離開,或是成為警隊的正規成員。至於那些「騎牛搵馬」式的工作觀念,不論是警隊或輔警管理層均不予鼓勵。

 

  回顧1999年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香港輔助警察隊檢討」的文件顯示,輔警角色自二次世界大戰後有不少轉變,由協助正規警隊於動盪時期維持治安,以至七十年代因警員人手不足,正式委以巡邏職務。及至近年罪案率下降,警員招募情況理想,警隊亦有足夠人手執行前線職務,因此委員會建議輔警已無足夠理由繼續擔任巡邏職務,但在管理及人手調配方面卻需加強,以配合警隊的實際運作。

 

  歷史的巨輪不斷轉動,輔警的角色亦必須與時並進,這才合符社會的效益。我們明白到在轉變過程中會對現職輔警人員的「薪俸」帶來影響,但若以此作為拒絕轉變的理據,便有違輔警為回饋社會的信念。

 

 

寫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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