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童>第七章(情人節)
(虛構小說)
這天,立定被迫「吃檸檬」--事緣姪女的內地朋友來港探親,也相約姪女到海洋公園玩。
「表姐啊!你也帶我去玩便是!」
「立定,我的朋友都是女生……而且年紀都比你大啊!她們也對你沒興趣呢。哈哈!」
「可是,爸媽都不喜歡去海洋公園,我人這麼大就只跟學校去過一次啊!」
「你有個十分要好的男同學,何不約他去玩呢?」
「表姐又笑我……」
那個立定時常擺脫不掉的「疑似同性戀同學」,近來見立定對他態度冷淡,大概轉移了目標,立定已經安全了。問題在於,立定的男同學們,若不是靜似「同性戀者」,就是狂野若街頭霸王……立定自小受我、丈夫和「奶奶」的教導,人很有風骨、氣節,最糟是竟然沿用了我少時的座右銘:「寧可獨善其身,絕不同流合污」--那即是說,立定於班上是個「酷爆」的人,間或跟同學寒暄,真心朋友就只有一起長大的小學同學。
「那跟小學同學去海洋公園不行嗎?」
我邊改簿,邊與立定跟進「海洋公園」事件。這是個風和日麗的星期天早上。
「人各有志……」
「沒有聯絡了嗎?」
「我們男孩子沒那麼婆媽。」
「FACEBOOK有嗎?」
「也行!讓我找找他們、看看他們近況如何。」
到了下午,立定說要外出。
「約了誰嗎?」
「小學同學阿正。」
「我兒,你真棒!一叫兄弟,兄弟即到!」
「其實是阿正遇到了些感情問題,不想跟現在的同學談,就找我這個「局外人」來聽聽、說說,吃個二十元快餐。」
「喝一啖奶茶、吃一個漢堡包,這樣閒適地過一個下午,很不錯!不是一定要到海洋公園才夠開心的。至少,朋友有難,你能出手相助,你的存在已很有價值--我覺得這是既光榮又開心的事情啊!」
原來,立定跟阿正到黃金商場附近的M記吃「下午茶」。他們吃罷、說罷,就到電腦展去了……立定買了20元的「200激」卸裝磁碟,阿正則買了一台多功能打印機。聽說,阿正希望於情人節前設計一張浪漫的信紙,並於上面寫上最動人的示愛語句,送給他的女同學。
「挺好啊。阿正總算是個奮鬥的孩子。」
「不過他的心上人其實已跟另一位同學走在一起,媽媽妳覺得阿正這樣做是不是不那麼好呢?」
「要看看他那男同學是不是好人了。」
「阿正說……那男的樣貌很討好,似黃曉明;溫柔似馬國明。人緣還很好。阿正的人緣則不很好……而且,那男的有錢,阿正沒錢。」
「沒錢不是大問題!問題在於,阿正是否知道自己的優點和長處--不一定要比另外的男生優勝,但一定要夠自信。況且,示愛不一定會得到期望的回覆,但那總算是試過、跌過、痛過,他不放棄自己、不輕視自己,就能從痛苦中成長。」
其實初中生談戀愛不是太好的。然而,你要去制止,你就做得不好了。須知道許多事情,你越不想年輕人去做,年輕人越想「踩過界」,後果會更嚴重。我同意年輕人要多嘗試「柏拉圖式戀愛」,那麼他們就可以在未受社會污染的情況下純真地好好愛一次,或者多次。
2月15日,立定收到阿正的短訊:「我失敗了。但我失敗得甘心。謝謝你,兄弟!」
而我於查看電郵時,亦收到姪女的情人節祝福--雖然我看的時候也晚了一天。
「姑姐:
前幾天我跟內地朋友一起到海洋公園玩,拍了許多照片啊!「001」那一張,左邊的是芳芳--比我大兩個月的芳芳啊!右邊是小儀。她們說我最漂亮,所以要在照片中間,把她們也「照」得漂亮一點啊!哈哈……
我給她們看了銀包內的全家幅。她們說我長得像 女麻 女麻,也像姑姐妳啊。她們說我將來也會像妳們一樣,看上去會比其他人年輕許多。不過,我就不喜歡我臉上的青春痘了。你看,「002」那張,這麼「高清」,我和芳芳、小儀的皮膚質素高下立見!她們外省人的皮膚還比較白呢。
是啊!芳芳和小儀說表弟「太,太,太,太英俊了」,想結織他,管他比她們小。她們真是「懂得抓緊機遇啊」!
吃飯了,不寫了。
祝姑姐跟姑丈情人節快樂!
圓圓
敬上」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