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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塑 VS 毛塑

2011/03/17 13:49:59 網誌分類: 政治
17 Mar

易老這篇文章,對於全國各地大樹特樹孔子雕塑真的很給力,天安門廣場的毛像既然都鎮不住火山待爆的民情,那就樹孔塑吧。

孔夫子談什麽呢?談君臣,父子,嫡庶,妻妾,大人小人。。。。。。。

孔夫子就是要告訴大家,要聽話,聽什麽話呢?就是下一級的人要聽上一級的人的話,哪怕你受到什麽不公平的待遇,甚至受到傷害,也要認命,那就天下太平了。

易老敢於在這段風頭火勢的大局下,發出鏘鏘之聲,真的是有良心的文人。

 

平凡人

 

 

這樣的孔子不離奇嗎

易中天

——與秋風先生商榷

 

 

君臣,是契約關系

 

最近,讀了秋風先生的一些文章,比如《你可能不認識的孔子》(2011124《南方人物周刊》)。總的感覺,是秋風先生對先秦政治史和思想史,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這些見解很睿智,也很深刻,確實振聾發聵,引人深思。遺憾的是,有些話說過頭了,有些話說太滿了,還有一些則純屬想象,近乎神話。結果,在秋風先生那裏,便高論迭出,也怪論迭出;妙論迭出,也謬論迭出。

 比如秋風先生將教科書上的封建社會,稱之為人類學術史上最離奇的一個概念,我就完全贊成。什麼叫封建?簡單地說,就是天子分天下為若幹,指定國君(諸侯),世襲;諸侯再分,指定家君(大夫),也世襲。前者叫封土建國,後者叫封土立家,合起來簡稱封建。這樣的制度,就叫封建制,也叫邦國制。西周、東周、春秋,都是邦國時代。戰國,是半邦國時代,即帝國的前夜。秦漢以後,進入帝國時代,不再封土建國(個案例外),怎麼還會是封建社會?笑話!

不過,秋風先生說,封建時代(即邦國時代)的君臣,是自由人之間訂立的契約關系,恐怕就更離奇了。眾所周知,契約,是立約雙方根據自己的真實願望和自由意志,進行自由選擇的結果。這裏說的自由,包括以下內容:一,他可以選擇與張三訂約,也可以選擇與李四;二,他可以選擇訂約,也可以選擇不訂;三,訂約以後,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解約。那麼請問,比如孔夫子,能夠做這樣的選擇嗎?

秋風先生認為可以。因為孔子可以選擇魯公為君,也可以選擇其他諸侯,比如齊公或衛公。這種選擇是雙向的、自由的。選擇以後的君臣關系,也是可以解除的。比如孔子到齊國找工作,齊景公原本打算聘用他,後來又反悔,孔子也就回國,誰也不欠誰的。又比如陽虎要孔子出來做官,孔子不肯,陽虎也沒辦法。再比如,孔子受聘於衛出公,但一言不合,就離開衛國,同樣誰都不欠誰的。這樣看,秋風先生的說法,並非沒有道理。他說孔子那會兒,沒什麼愛國主義。孔子願意定居魯國,多半因為周禮盡在魯,也對。

 但我們不要忘記,孔子不講愛國主義,是因為他講天下主義。天下,才是他心之所系。實際上,當時在(大夫領地)、(諸侯領地)之上,還有天下;在家君(大夫)和國君(諸侯)之上,還有天子。天下才是最大的,天子才是最高的。你可以不愛魯國,卻不能不愛天下;你可以不臣於魯君,卻不能不臣於周王。畢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孔夫子,他能夠選擇不做王臣嗎?伯夷和叔齊,不就因此才餓死在首陽山嗎?那可不能叫自由選擇,只能叫死路一條

由此可見,封建時代(即邦國時代)的君臣,從根本上講是不可選擇的。不但周天子與周臣民,就連許多次一級、次兩級、次多級的君臣關系,也都不可選擇。我們要問,君臣關系的社會基礎、理論基礎和心理基礎是什麼?父子。君如父,所以叫君父;臣如子,所以叫臣子。沒有父父子子,就沒有君君臣臣。請問,父子是契約關系嗎?當然不是!父子關系是可以選擇的嗎?當然不能!那麼,以此為基礎的君臣關系,難道就可選擇?當然也不能。別忘了,封建制,是由宗法制來維系的;而宗法制的核心,則是嫡長子繼承制。有繼承權的,就是君;沒有的,就是臣。家、國、天下,都如此。君臣關系,幾乎剛一生下來就規定好了,根本就沒得選。

更何況,周天子也並非天下人之所選舉。他的王位,他的天下,都是他按照叢林原則,用拳頭硬打出來的。這就是眾所周知的伐紂戰爭,秋風先生莫非也要否認?當然,戰爭結束以後,周天子確實跟各路諸侯訂了盟約。諸侯們奉他為天下共主,他則為諸侯們封土建國。但這決非自由選擇的結果,毋寧說是政治妥協的產物。因為參加伐紂戰爭的,不但有周武王的兄弟子侄,還有非姬姓的其他部落和部落國家。他們都要分享勝利成果。就連戰敗國(殷商),也要安置。周武王自己,又沒秦始皇那麼牛,可以一口吃了那胖子。這就只能排排坐,吃果果,只能以土地,換和平。說得難聽一點,這跟黑社會的坐地分贓,其實沒什麼兩樣。與法治社會之契約,其差別更不能以道裏計。秋風先生以契約精神說君臣關系,豈非猴吃麻花——滿擰

 

禮治,是自由的保障

 

由於把封建(邦國)時代的君臣,看作自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秋風先生進而宣稱禮治就是自由的保障。理由,是認為禮為君對臣可以行使的權力劃定一個界限,從而劃出一片屬於臣的自由空間

這話看起來很有道理,其實大可商量。沒錯,西周、東周、春秋,臣與臣民,確實有較大的自由度。比如諸侯如何治國,天子是不管的。大夫怎樣齊家,諸侯也不管。但這固然是盟約所定,更是情勢使然。那麼大一片土地,以當時的條件,周天子就算想管,恐怕也鞭長莫及。何況某些諸侯,比如楚人,原本就有自己的地盤。他們的國家,其實是自己建立的。周王的封建,實在是順水人情。那好,既然管不了,不如抓大放小。只要諸侯們承認他的共主名分至尊地位,也就拉倒。剩下的事情,不妨讓各人自己打理。至於各國諸侯與大夫,原本就是一家子,自然也不難做到君臣共治家國自治

顯然,封建也好,禮治也好,劃出自由空間也好,都是妥協的結果,而妥協的前提是實力。周天子實力最強,卻又沒有強到可以獨吞天下的程度。這才制定出一個既利益均沾,又尊卑有序的方案。這就是封建制度。要維護這個制度,並保證大家彬彬有禮、客客氣氣地和平共處,就必須有遊戲規則,也必須有貴族精神。這又有了禮樂制度。至於領地、爵位、血統、財產的繼承,則依照宗法制度。這就是西周三大制度(宗法、封建、禮樂)的秘密,也是周王朝延續八百年之久的秘密。

可惜,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等到周王室衰敗,維持秩序的,就只能是諸侯中的超級大國。這就是春秋五霸。再等到周王室威權盡失,超級大國就紛紛變成獨立王國。這就是戰國七雄。這個時候,禮也壞,樂也崩,天下大亂,諸子蜂起。最後,孔夫子批判的武器,還是擋不住秦始皇武器的批判,封建制也就讓位於郡縣制,邦國制也就讓位於帝國制。奇怪嗎?不奇怪。

當然,我們應該承認,周人的三大制度,很高明,很智慧。而且,正是因為有制度的保證,這八百年才成為後世幾乎無法企及的黃金時代,留下了許多讓後人津津樂道、羨慕不已東西。其中,就包括秋風先生激賞的自由空間

 這無疑是值得肯定的。問題是,享有這自由空間的,難道只有實行禮治的西周、東周和春秋?未必。事實上,即便在漢代以後的帝國時代,民間仍有相當的自由。老百姓們只要交稅完糧不造反,統治者並不會去幹預他們的生活。政令行使,止於縣級。縣級以下,鄉民自治。農林牧副、婚喪嫁娶,甚至簡單的民事糾紛,都由他們自己打理,豈能沒有自由空間?完全沒有的,也許只有商鞅變法之後的秦公國、秦王國和秦帝國。

或許秋風先生會說,這正是拜禮治傳統所賜呀!就算是吧,那也有限。比方說,婚戀的自由,禮治就不會給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不可逾越的雷池。但在法治社會,自由戀愛,簡直就天經地義。法治給予我們的空間,豈非更大?

原因也很簡單。禮治,是自上而下維護統治秩序的;法治,則是自下而上保護公民權利的。因此,法治不會介入私人空間,只會限制政府權力。也因此,法治有兩條原則,一條叫做凡是法律沒有規定不能做的,就是公民可以做的,另一條叫凡是法律沒有規定可以做的,就是政府不能做的。顯然,依照法治精神,公民的自由度,應該比政府大。那麼請問,禮治會有這樣的精神嗎?周公也好,孔子也好,會主張臣民比君主更自由嗎?既然如此,我們還能說,周代的禮治是人類所能設想的最好的規則之治嗎?真正能夠給予自由以保障的,只能是法治啊!

 當然,我說的,是現代意義上的法治,不是法家主張的那個。

 

孔子,開啟了平等之門嗎?

 

事實上,禮治有一個先天的致命傷,那就是它必須維護等級制度。這可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因為禮樂制與封建制、宗法制,是三位一體的。甚至,它的功能,就是維護封建制和宗法制。而我們知道,封建制也好,宗法制也好,都是等級制。依照封建制,人分三等:貴族、平民、奴隸;貴族又分四等:天子、諸侯、大夫、士;諸侯也分五等:公、侯、伯、子、男。依照宗法制,貴族的配偶分兩等:妻和妾;兒子也分兩等:嫡子和庶子;嫡子又分兩等:嫡長子和次子。所有這些,都得靠來規範和維護。比方說,平民男子成年以後,只能戴頭巾,叫。貴族才能戴帽子,叫。貴族當中,士的規格又最低,只能加冠,不能加冕。天子、諸侯、大夫,才有資格冠冕堂皇。這就是禮。又比方說,天子的樂舞,八佾(八人一行,站成八行;或二人一行,站成八行);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這也是禮。所以,季孫氏大夫家使用了天子規格的八佾,孔子就說是可忍孰不可忍(《論語八佾》);子路要用諸侯的規格給孔子治喪,也遭到孔子的痛罵(《論語子罕》)。這並不奇怪。孔子終其一生,都在極力維護和複興周禮,他怎麼能容忍僭越

那麼請問,這樣的孔子,會主張平等嗎?

沒錯,孔子確實是用這個概念,重新對進行了闡釋,甚至改革。孔子的仁,也確實有把人當人,即人其人的意思。但,所謂把人當人,只不過是不能當牲口。比方說,反對人殉(用活人殉葬)和人牲(殺人做犧牲)。甚至就連用人形俑殉葬,孔子也反對,謂之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孟子 梁惠王上》)。這無疑體現了一種素樸而偉大的人道主義精神,卻絲毫不意味著他反對等級制度,因為人分九等把人當人並不矛盾。比方說,君子和小人,都是人。你不能把小人看作非人,卻也不能看作大人。這就正如嫡子和庶子都是兒子,嫡庶之別又不能不講。既承認大家都是人,又區分親疏、貴賤、長幼、尊卑,才是儒家之。既主張人道主義,又維護等級制度,也才是儒家的理念。儒家,怎麼可能開啟平等之門

實際上,儒家的仁愛之所以遭人詬病,就因為這種愛,是有差別、有等級、不平等的。主張人與人之間平等相待、平等相愛的,是墨家。那種無差別、無等級、都平等的愛,則叫兼愛。如果兼愛和仁愛都是平等的愛,如果仁的根本含義真像秋風先生所說的那樣,是人人平等相待,墨家何苦要反儒?

很清楚,開啟平等之門的,只可能是非儒家(包括墨家、道家、法家),孔子則只能在這扇大門前徘徊、猶豫、糾結。是的,作為當時最偉大的思想家,他不可能一點都意識不到平等的重要性。要知道,那可是人類的共同價值。但是,作為封建禮治最堅定的捍衛者,他又不能不維護等級制度。這是他無法克服的內在矛盾。

何況孔子還有一道無論如何也邁不過去的坎兒,這就是君臣父子。君臣父子,尤其是君臣,怎麼會是平等關系,又怎麼可能平等呢?變成哥們麼?秋風先生說,是平等簽約的雙方。哈,那又何必叫君臣,叫甲方乙方得了!

其實就連秋風先生,也不得不承認一個事實,即稱臣必須俯首。用他的原話說,就是一個人俯下身來來對另一個人說,我把我的人身交給你,全心服事你。這,難道還是平等?所以,孔子也只能提出,君臣雖不平等,卻必須對等。君不能只有權利,沒有義務;臣也不能只有義務,沒有權利。至少,你得客客氣氣,我才兢兢業業,也就如此而已。這離平等之門,只怕還遠著呢(孟子離此門比孔子更近,暫不討論)!

更何況,我實在無法想象,在一個人人平等的社會裏,有哪個真正自由的人,會心甘情願地向另一個人叩首稱臣。反正我是不會的。 我寧肯沒有那賜予的土地,寧肯一無所有地四處流浪,哪怕冬天的風啊夾著雪花,把我的淚吹下

 

刊載於20113 10日《南方周末》,責任編輯戴志勇

 

回應 (2)
我要發表
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 2011/03/18 01:08:24 回覆

哥们,别瞎折腾了,花那些时间精力,不如去赚点钱来得实在。

中国人一说法律,连上帝都发笑啦!委员长都说5不搞啦。

有一天,你见到天安门广场立起一个“韩非像”的时候,就不用为你现在的事情发愁了啊·

知道不?

 

平凡人
平凡人 2011/03/17 15:33:29 回覆

我就是受害者,我就是那數億外來人口的受害者之一。

我在北京納稅7年+深圳1年,但是,我從來沒有享受過黨和政府給我的任何利益。

外來打工人口的問題,在中國已經是30多年的歷史了,這個黨和政府難道就愚笨到不知道怎麼保護外來人口的利益嗎?其實不是笨,而是“精”。

平凡人

外来人口”退税行动

南都周刊记者_郑文

微博上自诩为“云南农民”的杨学涛,最近正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等答复还是打官司。

“在上海纳了3年税,看病还要付全额医药费”,让这个昆明出生、北京求学、广州工作、上海定居的前媒体人觉得很不公平。两个月前,他以个人名义把一封集合了678人签名的建议书,快递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组,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两个月后,建议书尚未得到官方回应,却引来了北京律师程海的关注。

因为户口问题,程海曾与北京市公安局打过四次官司。从网上得知“云南农民”的遭遇后,他直接电话杨学涛,“有没有兴趣起诉上海市公安局?”

“这下要搞大了……”挂掉电话,杨学涛笑了。

“无代表,不纳税”

“如果你是‘外来人口’;如果你的居住城市收你税的时候一视同仁、收完税之后区别对待;如果你的居住城市在要求你尽义务的时候一视同仁、在你要求享受权利的时候区别对待,请转发此微博,让更多人加入到‘同等税收享受同等权利’的诉求队伍里来。”2010年12月15日,杨学涛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截至发稿日,这条微博已被转发2416次,含655条评论,显然触及不少同病相怜的“外来人口”的痛点。有人评论说,“没人让你做外来人口,你可以回家交税去呀”;也有网友调侃道:“作为一个拥有6本暂住证的北京暂住民,我不得不转”。

虽然自诩为“云南农民”,其实杨学涛现在的身份一点也不“农民”—盛大汽车传媒总裁。他的职业生涯有点复杂,先媒体后企业,先员工后领导。因为薪水的“诱惑”,他曾先后辗转过北京、广州工作生活,并在2007年年底定居上海。根据2010年上海人口普查结果,上海居民总数已达到2300万,而杨学涛所在的“外来人口”群体则超过900万,接近40%。

早在2002年,为了迎娶上海户口的太太,杨学涛就在这儿买了一套房子。当他在2007年将事业转移到上海后,就开始为上海的税收作贡献:平均每月交纳约5000元的保险和税金。不过虽然像上海户籍居民一样纳着同样的税种和险金,但当他到住处附近的闵行中心医院就诊时,仍需支付全额医药费;持有上海户口的太太则享受医疗保险,只需支付挂号费。

其实跟众多“外来人口”相比,杨学涛已经相当幸运。由于太太的上海户口,他顺利解决了儿子的落户问题—跟儿子他妈就行;也不用担心未来要给儿子缴纳不菲的幼儿园入园“赞助费”等问题,因为儿子一生下来就衔着上海户口。不过当了爸爸的杨学涛,还是遇到“外来人口”一样的难题,比如在上海当了一年多的“黑户”,每月仅能领取几十块的外来人口综合保险金;为了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他不得不专程飞回户口所在地—广州。

2009年,落户无望的他终于决定先把上海市居住证办下来—谁料一办就是8个月: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居住证不仅要求办理人提供在当地的纳税证明,还需把个人档案一并迁至居住地。杨学涛为此打了几十个电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仍不免遭遇各种细节上的差错,这次是入职时间不准确,下回又是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出了问题。

“在中国办这种事情太复杂了,所以好多人平时都懒得去办。用不着时,不觉得是事情,但真要办理时会发现,你要为此要付出大代价,包括巨大的时间、经济成本。”

折腾居住证这事,令杨学涛不禁愤慨起来:我在上海工作,还给你纳税,你都不让我居住在这里,更何况相关享受不到的权益了,“我他妈的凭什么还要给你纳税?”于是就有了后来2010年12月15日的那条微博。

其实早在2010年3月份,他就曾为此而总结道:“假如你没有居住证、户口,你跟所住城市的关系是:你必须履行纳税的完全义务,但你不享受纳税带来的任何权利。当需要你纳税的时候,他可以将程序简化到无以复加,当你要主张权利的时候,他可以将程序复杂到无以复加。”

杨学涛估摸着自己应该是国内第一个提到“外来人口”纳税人不公平待遇的公民。2010年11月,郭光东在《南方周末》发表题为《无代表,不纳税》的评论文章,重提公民纳税义务与所享权利的不对等。作为一名户口在广州、纳税在上海的“外来人口”,杨学涛对这种不对等感受尤其深刻。“同等税收享受同等权利”的诉求微博发出后,他本以为任务已经完成,“我能把它提出来,就行了,让大家讨论去吧。”

但后来,恰是大家的讨论,把那个本该无疾而终的吐槽,演变成一场类似“为无名山增高一米”的行为艺术。

“行为艺术”

户籍问题是最为“外来人口”诟病的症结,也是杨学涛微博所引发的讨论的核心。“但你也知道,户籍问题在中国当下是无法解决的。”参考2010年国内多家媒体联合发文呼吁户籍制度改革的事件,他担心自己要是搞上了政治,可能会出事,因此最安全的方式是“不谈政治,只谈经济诉求”。

受美国独立战争前夕“无代表,不纳税”诉求的启发,在一位媒体朋友的建议下,杨学涛揭开了行为艺术表演的第一幕:微博征集签名,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之下,可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杨学涛建议增加区分户籍征税的条款:“纳税人因为户籍原因而在纳税地得不到与户籍纳税人同等的权利的,可以申请所得税的减征、免征和退还。”

利用新浪微博平台,“转发视为签名”,至2010年1月4日,该微博发出的两周内,杨学涛共征集到678个签名(转发),其中包括学者张鸣、律师张培鸿等知名人士。

1月11日,杨学涛将建议书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他特意选择发送EMS快递的方式,以追踪其签收记录;还为快递单拍了一张照,并上传到微博。

第二天,杨学涛登录EMS网站查询后得知,该快递已被签收。不过两个月过去,这封公民公开信至今还未收到官方的回复。

其实早在五六年前,就有人倡议过退税的事情。当时“两会”前夕的一个媒体人饭局上,有人突然提到,谁知道选民证长啥样么?所有人都傻了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只要年满18周岁、不是罪犯、不是精神病患者,人人都该有一张选民证。

时任《凤凰周刊》编辑的贾葭,跑到自己所居住的羊坊店街道,讨要选民证。街道说,这事得找人大,贾葭又到人大工作委员会,结果说这事归社区管。于是皮球又被踢回。跑前跑后反复咨询,仍得不到选民证,贾葭便要求退税。街道的反应是:退税?没听说过,你去问税务局吧。

折腾了一个多月后,贾葭已懒得再搞。贾葭觉得现在杨学涛的动作才是“闹真的”,尽管杨学涛不时调侃自己:“我这是以荒谬对抗荒谬。”

人民网强国社区设立了一个叫做“E政广场”的子论坛,是网民向官方递交建议、表达民意的网络平台。2月17日,杨学涛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建议也贴了上去,被编为“9786”号。

以荒谬对抗荒谬?

杨学涛的逻辑是,“如果我纳了税,都没有人代表我的权益,那我为什么要纳税?”在律师程海看来,这前提就是错误的。

2008年,程海也曾发起过类似杨学涛式的公民签名,要求北京市政府在户口问题上依法行政。他认为外来人口在纳税权利与义务之间遭遇的不公,根源不在于个人所得税法的疏漏,也不在于户籍制度的弊端,而在于地方政府、公安部等未能依法行政。

他所谓的“法”,指的是1958年由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但到1977年时,国务院又通过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该规定确定了限制由农村转城市户口,其他市转北京、上海、天津户口的原则。

用法律视角阐释,也即国务院、公安部和各地政府自此以来执行的都是“与上位法户口登记条例相抵触的下位规范性文件”。

因此,程海曾于2007年4月到2008年年初,在北京、老家合肥两地,分别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拒绝办理户口迁入,以及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不履行户口迁出法职责案。对此,北京昌平区法院行政裁定不予受理,而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又以“错列被告”为由,驳回起诉。

当程海跟杨学涛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时,杨学涛跟程海的许多法律界同行一样,对该法毫不知情。他不知道在中国历史上,曾存在过人民自由迁移的可能,只知道自己人在上海,却不曾拿到世博大礼包;户口在广州,也不曾拿到亚运大礼包。

老婆、儿子都是上海人,拥有上海户口,而杨学涛,“最后发现,你哪儿的人都不是,去哪儿都是外地人。我本来想我说着昆明话,在昆明买个房吧,结果里头有个政策:首付比例比本地人高;涉及贷款,利息是1.1倍。”

他也不清楚自己向人大递交的建议书,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对方又是否有必须答复的义务。EMS寄出后,他每天都会在微博上转发原帖,记录天数,第一天、第二天……第二十天,一直没有回音。

“我对我行动的每一步,将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心中有数。”网友反响热烈,在他预料之中;评论相对理性,令事情具备了推动的空间;参与的有钱人太少,知识分子也相对保守,政府层面的回应始终缺乏……这些则令他略显失望。

其实在行动之初,杨学涛便默认人大肯定不会解决自己递交的问题。他原本还打算在“两会”前夕,在微博上再搞一次签名征集活动,但新浪微博总是将相关帖子删除,令他“意外”。

哥们、网友、律师、媒体……认识的不认识的纷纷出谋划策,有位《华商晨报》的记者朋友,还打算在全国“两会”期间,帮杨学涛把签名建议书递交给有关人大代表,托其作为议案递向“两会”。

杨学涛感觉自己是被“广大的民意基础”推着走到了现在。包括律师程海,虽然直接否定了杨学涛这场行为艺术的前提,但他认为“还是要肯定公民追求平等权利的合法诉求”。因此他向杨学涛提议,愿做杨的代理律师,再打一场维护法律的户口官司。

就在程海发出邀请的5天前,温家宝总理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专访,与网友在线交流。杨学涛把退税的建议发到了交流短信平台,仍然心中有数,知道这一诉求必定又是“石沉大海”。

杨学涛在微博发起签名征集活动后,曾在《南方周末》任职、现为律师的章敬平,在MSN上跟他说:“哥们,你搞那事真有意思,哈哈。”杨学涛会心一笑,他明白章敬平话里的意味。

但当下,面对程海的提议—起诉上海市公安局,要求对方依法行政,保障公民自由迁移—杨学涛并未一口回绝。但他说,这事还得考虑考虑。

user

最新回應

立 冬
立 冬 2018/07/16

怪不得人哥幾年沒上來頭條呢.  {#icons_cat9}

WongHD
WongHD 2015/07/21

平凡兄,我沒有這個情況呀。

住家小男人(政见不同请勿拍砖)

long time no see {#icono0_45},你地可以打牌,吾准食糊 {#icons_boy4}

WongHD
WongHD 2015/06/17

係呀,真係甘,我會守多陣。 之前,我見到1788升到8蚊,所以無追入,後悔中... 你呢個post嘅兩條問題,我未遇過,所以答唔到你,希望有些網友能幫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