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麼方法區分名詞﹑動詞和形容詞?
作者:Anniewh
(1) 名詞: 工人 運動會 歷史學
(2) 動詞: 打掃 取締 擴大 提出
(3) 形容詞: 漂亮 高尚 輕快
區分不同類型的詞,是要根據詞在句子中能否充當句子成分而將其分為實詞和虛詞兩大類;然後根據詞的組合能力再將實﹑虛兩大類詞細分成:名﹑動﹑形等十幾個小類。如這句話:[高大健壯]的那個工人在運動會上[輕快]地跑完了一千米。句子中名﹑動﹑形三類詞佔了一大半還多,名詞有:「運動員」﹑「運動會」,動詞有「跑」,還有形容詞「高大」,幾類詞均各就各位,秩序井然。
我以為正確區分名詞﹑動詞﹑形容詞的方法可歸納為以下三個要點。
一﹑要重視功能特點。如:名詞「工人」可做句子主語;動詞「跑」可做謂語;形容詞「輕快」可以修飾動詞,做「跑」的狀語。這一點是最很重要的。
二﹑用形態變化驗證。漢語中的動詞和形容詞在形態方面有著共同的特點,既形態上會發生變化。像動詞「打掃」可重疊成ABAB:「打掃打掃」;形容詞「漂亮」可重疊成AABB:「漂漂亮亮」。但是名詞一般就做不到這一點。
三﹑要正確分清詞意。清楚名詞是:「表示時間﹑處所﹑方位的詞在內。」(c.11頁)如:「運動會﹑歷史學」;動詞是:「表示動作﹑行為﹑心理活動或存在﹑變化﹑消失等。」(c.13頁)如:「取締﹑擴大﹑提出」;形容詞是「表示性質﹑狀態。」(c.15頁)如:「高尚﹑輕快」。
明確了解了名﹑動﹑形三類詞的語法意義﹑形態變化﹑詞的意義這三點,一般名詞較易分清楚,但有時會在動詞與形容詞之間出現混淆,這是因為動詞與形容詞在功能上有時難分些,這時就需要一些其他的手法,如:可否用副詞「很」這一招,通常形容詞可以:「很高尚﹑很輕快」;動詞就不能說很「打掃」了,這樣就自然可以將動詞與形容詞也區分開來了。
眾所周知,「功能﹑形態﹑意義三者是一個統一的體的不同表現。」(c.10頁)名詞﹑動詞﹑形容詞在人們的生活﹑學習﹑工作中是最基礎的一大部分,同時也是最大量﹑最頻繁地使用的。所以應「從意義著手入手比較簡易﹑方便,能抓住大多數,少數詞可憑功能﹑形態來驗證。」(c.10頁)
參考書如下:
a.《中國現代語法》香港公開大學﹙1997﹚單元一至六
b.《漢語的特性和運用》李家樹謝耀基 著﹙1994﹚香港大學出版社
c.《現代漢語》黃伯榮 廖序東 主編﹙1997﹚高等教育出版社
d.《漢語基礎》自學輔導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 組編
姚智清 主編 ﹙1999﹚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e.《現代漢語疑難詞》李臨定編著﹙1997.6﹚ 商務印書館
f. 《現代漢語》(增定本) 胡裕樹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