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服務
2007/05/11 12:51:22 網誌分類: 未分類
理想的寄養父母
- 喜歡兒童及擁有照顧兒童的經驗和能力。
- 擁有愉快的家庭生活及穩定的家庭關係。
- 有健康的身體及穩定的情緒。
- 年齡25歲或以上。
- 有小學畢業的程度。
- 有足夠的居住地方和整潔、安全的居住環境。
- 願意接受社工的調查和督導及願意與兒童的親生家庭合作。
- 申 請 人 其 中 一 人 為 全 職 家 庭 照 顧 者
寄養服務津貼
- 正在寄養兒童的家庭每月獲發放寄養服務津貼。津貼包括:
- 每月的「寄養兒童生活費」(港幣2,864.00),以支付寄養兒童的食物、衣著、玩具、戶外活動等的費用。
- 每月的「寄養父母獎勵金」(港幣1,430.00)。
- 入住寄養家庭第一個月資助金(港幣1,413.00),以津貼因寄養兒童而需要添置的物品,例如床上用品,玩具等。
- 寄養津貼因不是薪金,所以毋需報稅。
終止服務
- 寄養父母可隨時退出寄養服務。
- 如寄養父母被發現不符合服務資格會被要求退出寄養服務。
請 向 社 會 福 利 署 中 央 寄 養 服 務 課 查 詢
地 址 ﹕ 香 港 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2樓2202室
電 話 ﹕ 2573 2282
傳 真 ﹕ 2573 2120
回應 (2)
我要發表
2007/05/11 16:29:35 回覆
我現時真無勇氣做寄養父母。
則卷小雲 2007/05/11 13:06:24 回覆
從前,一家人去郊外去逛逛,碰到一個非常有愛心的家庭,一對六十多歲的夫婦,他的子女已長大成人了,他們還寄養一個身體有缺憾的小孩,並悉心地照料他,我對他們的行為很感動啊!若我有充裕的時間和金錢,我也會去寄養那些小孩,讓他們也可感受到家庭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