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化下的對抗 無息無聲的枯骨

2007/05/17 23:06:15 網誌分類: 政治
17 May
 

  《中大學生報》編委們堅持採取「對抗」方式,以受害者的角色向社會大眾渲洩不滿,並邀請所謂「性」學者、激進的政黨政客,以及政治立場鮮明的「專上學生聯會」作為支持者,在缺乏反省下把責任歸究中大校方及淫褻物品審裁處,甚至乎在「有心人」的策動下,把《中大學生報》情色版與聖經內容關連起來,進一步樹立更多的敵人,進一步傷害愛護中大學生的市民之心。

 

  《中大學生報》一面強調沒有失當之處,堅稱言論自由及創作自由的重要,因而拒絕認錯;但在另一方面,編委們卻未能提出足夠的理據,指證中大校方採取什麼的行徑來壓抑言論自由;亦沒有可信的說法,證明淫褻物品審裁處基於妨礙言論自由的理由,才對《中大學生報》部分內容裁定為二級不雅物品。

 

  事實上,中大校方一直容許《中大學生報》出版,包括宣稱的第五期學生報,期間並沒有因設立色情版而作出干擾。惟直至中大校方收到學生或市民的投訴後,才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事件。同樣地,影視及娛樂審裁處亦是在接獲市民投訴後,才將個案轉介給淫褻物品審裁處進行裁決。

 

  現時,任何人觸犯法律,不論是傷人或輕微雜項盜竊,警方都會蒐集足夠的證據,然後將罪犯移交法庭,在經過審訊後,法官會因應證據是否足夠作出裁決。若裁定有罪,法官將因應犯罪人是否認罪,對罪行有否產生悔意,以及作案時的實際情況,考慮判刑的輕重。因此,若違法者,尤其是初犯者是基於無知、不小心,或是明顯地知錯能改,法庭方面都會予以輕判,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們必須明白,無知、不小心,或知錯能改都只是對違法行為的求情說話,而不是辨護理據。在刑事罪行中,辨護理據是堅定和可信,以及有事實或環境證供予以證明,例如不在場證據,便是有力的辨護理據。因此,若然被告人將求情說話視為辨護理據,法官有責任,亦必須要提醒被告人兩者的差異。

 

  將刑事審訊程序套用於今次《中大學生報》事件中,編委們已是被告人,中大調查委員會及淫褻物品審裁處便是執法者,需要蒐集足夠的證據,以便將被告人提訊於法庭。因此,執法者按既定程序進行調查,錄取口供(了解事件),以及收集環境證供(其他人的意見),甚而發出傳票(警告信),均是要做及必須做的,否則,執法者便是專業失當。至於被告人是否被定罪,執法者無權干預,亦不會干預,全由法庭作出裁決。

 

  事實上,在現實環境中,中大校方及淫褻物品審裁處雖位處執法者的角色,卻已處處維護被告人,即《中大學生報》編委的利益。大家可見,中大調查委員會在發表調查報告之時,並沒有肯定必須作出的處分,並同時為編委們提供法律諮詢支援。同樣地,淫褻物品審裁處雖將《中大學生報》的二、三月情色版評定為二級不雅刊物,但仍有委員在接受傳媒訪問時為編委們說好話,這已超逾了「執法者」角色應做的工作。

 

  市民一般認同中大校方及淫褻物品審裁處偏護學生們的做法,究其原因,就是對這些初生之犢的偶爾犯錯給予自新的機會。遺憾的是,編委們並沒有珍惜大家的愛護,並在一個論壇上公然由「性」學者提出論點,全盤否認現存的一般道德價值觀。雖然「性」學者的提出的內容較《中大學生報》情色版那種露骨輕佻和不負責的問題來得有深度,但卻非現時大學教育的主流,亦非一般市民所接受的話題。大家都相信,在大學教育層面上,討論「性」知識,以及可引伸至的社會問題,不但可以較開放,更能讓社會認識和關注,以及向青少年灌輸正確的態度,建立良好的「性」風氣。但是,若討論過程欠缺長遠承擔和問責,只求一時之意,把紐曲和似是而非的「性」問題拿來玩笑式的討論,並向外發布,只會荼毒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所做成的創傷卻不是朝夕可以糾正過來。

 

  至於激進的政黨政客進入校園聲援學生,一齊站立高叫口號,爭得傳媒曝光的機會,實在只是一場政治把戲而已。若然學生們頭腦清醒一點的話,便會力拒把事件政治化,以免得不償失。當然,激進的政黨政客進入校園只是「零成本」的行動,若第二天的報章大字報道,這種行動必定會陸續發生;若然報章篇幅不多,且輿論並不傾向支持,或是得不到市民的「拍掌」聲,則這些激進的政黨政客在沒有「油水可撈」的情況下,將提不起興趣再次行動了。

 

  有關政治立場鮮明的「專上學生聯會」於今天發表聲明,表示支持《中大學生報》編委們堅持對抗,這本是可得到市民理解的唯一組織。雖然各大學生會,以及轄下的各個學系的理念或會不同,甚至乎對《中大學生報》編委們的遣詞用句不表讚成,但基於大學組織本是一脈,學生間互相支持和鼓勵,當是學生運動的基本要求。

 

  可是,「專上學生聯會」現今的公信力已蕩然無存,由聯會發表的聲明,若沒有七所大學的學生會聯署,相信市民的認同度必定會下降不少。

 

  由始至終,全港大部分市民對《中大學生報》涉及人獸交、亂倫及性虐待等話題,但卻只以輕率的態度來撰文和發出問卷,不但對編委們強調設立情色版目的是透過另類議題開放討論和思考表示懷疑,亦有感編委們的自主力不足。

 

  「專上學生聯會」今次發表的聲明可見,或多或少已奪去《中大學生報》編委們對事件發展的「操控權」,進一步受制於「專上學生聯會」把議題無限上鋼上線的做法,不但「妥協」無望,更成為被扯線的公仔,情況實在使人憂慮。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於去年就有關退出學聯(專上學生聯會)發表的《公投資料小冊子》提出的數點,實在值得《中大學生報》編委們三思,內容節錄如下(詳情可瀏覽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公投資料小冊子網頁http://www.hkusu.org/document/index.php?op=

ViewArticle&articleId=6&blogId=1):

 

1.        外界干預

 

* 學聯的運作受外界干預,院校代表害怕受指責,影響立場。

* 八月中學聯與特首會面,有出席的院校代表發聲明指責會面不恰當,並承認此舉是為了「自保」。

* 有社會人士多年來持有學聯會址鎖匙及參與行政工作,而學聯的行動方針往取決於民間團體及某些前學聯成員的意向,並把反對意見指責為「出賣社運」。

 

2. 共識機制失效

 

* 如有其中一所院校學生會反對,學聯便不通過某一事項或立場,但近年有院校以共識機制要脅其他大學跟從其立場,否則便在傳媒上力斥其他院校不是;或在正式會議上不投票表示反對,隨後則發聲明及開記者招待會指責。

 

3. 財政及行政混亂

 

* 財務委員會與核數委員會合併,集執行與監察於一身,不能有效查核帳目。由於並非學生負責處理財政報告、核數報告,甚至草擬財政預算,學生最終失去財政自主權,甚至乎傳聞有參與者在該組織的會址(由學聯撥款交租)吸食大麻

 

4. 運作模式不合時宜

 

* 現時各院校學生會的行政工作日益繁重,難以花時間處理學聯的工作,依靠社會人士的幫忙,因而只能在一些口號式及簡單的議題上達成共識,難有深入討論後的合作,或以非常手段要脅共識機制。因此,港大專上學生聯會的院校代表表示,由於沒有機制減低由於質素良莠不齊對學聯及港大學生會的影響,面對兩難時難以保障港大同學。

 

  由此可見,若然今次《中大學生報》編委們真的被「專上學生聯會」奪去主導權,在成為別人棋子的環境下,就有如盲目崇拜黑社會的青少年,無故成為別人的馬前卒,炮下灰,甚至乎是「一將功成(或是一無所獲)萬骨枯」下眾多無知無聞的犧性者。

 

 

寫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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