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FACEBOOK
最近一個月,我在facebook(fb)的朋友增加了好幾十位,顯然我是有點輕度沉迷fb了!關於玩不玩fb,我曾問過一些不玩的朋友:「為何不開fb戶口?」其中一位答我,她上過政府某些資訊科技課程,老師告訴她們,玩fb很危險,隨時會把自己私隱資料洩漏,所以她拒絕使用fb(她老公卻開了fb戶口)。查實,放甚麼上fb,全是我們自己決定,何況我覺得多數人都非陳冠希,鮮少有甚麼見不得光的所謂私隱,友人的擔憂應該只是杞人憂天。
*fb力量驚人,我前篇網誌放上fb推介,當天hit rate急增至500hits。
除了我這位朋友的說法以外,我也偶然會聽到有人評論說,用fb很易交到壞朋友,又或者用fb會引致沉迷,然後拿出一堆數據,說某年紀朋友仔每天上網使用fb很多小時云云。
簡言之,fb自面世至今,仍有不少人有意或無意地抹黑它。
一次,我上課教Media,講起20世紀初有一條大眾媒體理論,稱為魔彈效應,意指媒體如電視,影響力驚人,普通人一旦收看電視,立即中招,遭受電視洗腦,其效果為品味降低。100年後的今天,學界幾乎已無人相信魔彈理論,如果我告訴你,別看電視,電視令人變成白痴,我想倒過頭來是我給你當白痴看待才是。
歷史在重演,昔日電視被人喻為白痴機器,今日fb也被人認為致人沉迷。
其實,所謂沉迷,到底是甚麼一回事呢?
很多OL一早上班,6點鐘唔放工,在公司蒲到11點才返屋企,但實在這類OL在公司主要做的事並非工作,而是到處Social和上網。這是甚麼回事?一者,遲落班給上司勤力的感覺,能令早落班的同事感到慚愧。二來,不少OL自己一個住,或者和家人不合,返家只是對住四堵牆,或者得個嘈字,倒不如在公司流連更好玩,公司是個自己自主話事和表演自己魅力的最佳場所,又有阿嬸和OB服侍,你話,有得揀唔留到11點鐘才怪。這類OL的生活,能不能說是沉迷上班呢?
人之所以沉迷在某一個地方或某事上,只有一個原因--那個沉迷的地方,最能讓自己活出真正自我,相反,離開那個地方,去到學校,或者家裡,只有他人如老師或老爸的無情束縛等著自己。fb之所以讓人沉迷,也只有這個可能,因為fb為很多人開拓了一個最能活出自己真我,同時脫離他人無情束縛的自由空間。
在現實世界中,我們往往只有一個很工具性的身份,例如我曾是打工的編輯,友人是師爺,律師行工作多就只有OT。我們不是自己,我們的身份由老闆定義,只是公司裡的一顆螺絲釘。可是,進入fb,加了老闆做朋友,我們和老闆或其他工作伙伴的工具性就開始消減。在fb,每個人都顯現為一個擁有龐大朋友網絡的精英,也顯現為擁有多元化興趣和充滿幽默感的網友,我們變成了一個不一樣的自己,從而獲得了自由。
真正可憐的,是生命中連一件能沉迷的事情都找不到的人。所以,「沉迷」一詞在社會中是貶義,但在我自己個人的詞典中,「沉迷」擁有褒義。
其實,日本御宅族把自己困在家中的原因,也情同此理。很多邊青晚上不回家,流連街上或網吧的原因,一樣情同此理。
我自己當初聽到人家講fb,話在fb上可以無限量送鑽戒給朋友,又可互贈動物,我也曾覺得搞笑。想不到在那之後一年多,自己也被舊同學在fb上翻了出來,到現在自己也犯上了在fb中不停尋找舊友之癮頭。當然,時至今日,我仍然好抗拒人家送動物或者檸檬樹俾我。
兩年前,我笑人玩fb,心想:「玩埋D咁傻既野!」今日,我撐人沉迷fb!
那算沉迷研究啦!也是一種沉迷,除非你話,我是被逼讀資料,做研究。但你又不是,還樂在其中。
刚刚上头条时,沉迷过;fb也沉迷了几个月;最近半年沉迷微博,不过也过去了。现在没有时间沉迷,本职工作不算忙,但还得花点时间;学校每星期还要去上课,间中还要听讲座;在家里就要看书,为论文看资料,其他时间看电视新闻,记录片,美剧日剧,花不起时间来沉迷任何东西。
微薄到有点兴趣。
我也是。因为有靓女在。
FB我都有账号,但就是没有朋友。所以不玩。
我就沉迷頭條網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