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議員要求加薪說起!
2012/02/08 10:22:49 網誌分類: 生活
尊貴的立法會議員們要求將自己的薪酬由每月七萬元增加至十四萬元,與局長半價看齊,加薪幅度100%。不用問,議員們會一致同意,齊齊通過。人不為己,天殊地滅,這道理呆子都懂。
問題是,你拿著納稅人的錢,不應該讓市民投票決定嗎?
問題是,你憑甚麼要以局長的半價掛勾?
問題是,你們干了甚麼成績,要市民給你們嘉許。
問題是,市民都在水深火熱之中,挨貴租、挨通漲、挨生挨死,你卻要求加100%的薪金。哪來這個理由?
你不應該與局長掛勾,局長是聘任制的,是高薪挖來的人才;議員不同,你們是削尖了腦袋自願鑽進來的,你是願打願挨,你可以不做議員嗎。嫌人工低,你去做局長呀,月薪廿八萬。別忘了,你們是局長被挖後的剩餘物資。
做為納稅人,我是堅決反對議員加薪至十四萬的,原因只有一個--不值這價!
毓民這話說的在理,人話!人話。
雖然我不滿黃毓民的言行,但我很同意他的意見就是,「由民選出來的議員,無資格要求加人工,仲要同局長掛勾。」要加都係加俾D議員助理,因為佢哋做到死都係得果萬多蚊人工。
他總算講番句人話喔。
中國人就是好,擁有「死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