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女童事件看香港政客

2007/06/01 00:03:36 網誌分類: 政治
01 Jun
 

  十歲女童失蹤事件,發展至今證實只是女童一時貪玩,獨自離家前去深圳,在遺失證件下未能回港。幸被三名港人在商場發現,才能與家人團聚。我們慶幸女童能安全無礙回港,但亦應反思在事件中,部分議員在未清楚事件情況下仍採取批評政府的論點,是否議員應有的行為。

 

  女童失蹤當日,由於情況特殊,不論是父母、接報的警員、傳媒、整個警隊,以至社會大眾都十分關心。其後,不斷有消息指稱女童的去向,但由於事件未得證實,坊間議論紛紛。直至入境處證實失蹤女童已離境返回內地,隨即有議員將事件與數年前弱智青年庾文翰的失蹤事件相提並論,但背後目的實只為一己的私利,意圖爭取傳媒曝光的機會。

 

  這種只求「出位」的批評言論,不單無助警方尋找失蹤者,更甚者會令到失蹤者情緒受到困擾,甚而拒絕尋求協助。事實上,在過去的不少例子中,警隊對兒童的失蹤十分重視,除各總區的指揮及控制中心通報巡邏人員留意失蹤人士外,更即時抽調機動部隊人員在失蹤地點附近進行大型的搜尋行動,在市民的支持及配合下,尋找失蹤兒童的行動往往取得理想的成果。

 

  事實上,今次失蹤女童事件是女童在參與日常活動情況下突然失去聯絡,因此警隊高度重視,即時作出類似調查「嚴重刑事案件」的處理手法,調動大批人員尋訪,安排追蹤警犬搜索,甚至乎由重案組人員跟進,目的都是希望早日安全尋回失蹤女童。

 

  可是,部分議員在搜索行動進行期間,向傳媒指責警隊及入境事務處人員的失職,包括未有良好的溝通機制,在十多小時後才發現女童返回內地。更甚者,有指責更聲稱十歲女童獨自過關,情況有如當年弱智青年庾文翰般,是入境處人員及警務人員缺乏警覺性,才導致事件的發生。

 

  當然,庾文翰失蹤事件十分令人唏噓,事後有不少評論均提出補救措施,如為弱智青年、記憶力不佳的長者,在身上配戴可供識別的標記及聯絡方法,以便他人可隨時提供協助。庾文翰失蹤時因為不懂表達,而身上亦沒有任何識別文件或資料,才導致出現誤會而被送返內地,做成不可補救的錯失。

 

           但是,今次失蹤女童是一名正常的孩童,甚至乎有報章形容為「小聰明」,除本身有自理能力外,亦具備基本知識,認識返回內地的途徑。在深圳被港人發現時亦懂得表達自己的資料,讓他人協助與父母聯絡。因此,接報到場的警員在調查時透過失蹤的父母告知失蹤女童未有失去其旅遊證件時,警隊便即時將搜尋重點落在失蹤現場附近的範圍,卻不知原來是失蹤女童父母的疏忽,未有細察女兒的個人證件下便隨意回答警方的問題,更遑論顧及即時與入境處溝通。

 

           另一方面,現時每天均有數以千計的小童自行往返中港兩地,大部分都是因為居於內地而在香港上課,每天都需要進出口岸及辦理手續,一般人,包括入境處職員早已習以為常,不感奇怪。因此,失蹤女童未有表現出求助需要而能通過入境處的檢查,自行返回內地,實與其他往返兩地的學童無異,怎能因此而認為入境處人員有失職之過。事實上,事件中除失蹤女童負上的責任外,她的父母未有妥善保存子女的旅遊證件,以及未有在警員查問時即時作出檢證,責任更大。若任何事都如議員般只懂提出指責,並把責任放於別人身上,只會做成更大錯失。

 

           當警方的大批人員正在努力尋訪失蹤者,卻被一些對事件不清不楚,只懂得發出廢言廢語的責難者騷擾搜尋行動,實在遺憾!這情況有如麻將枱上的旁觀者,對打麻將的人指手劃腳,說三道四,卻沒有金錢或真才實學下場與人鬥一番,因而難免對士氣做成影響。

 

           因此,這些無知兼缺乏深思的議員們,請你們在發表「偉論」的同時,想想究竟有什麼方法才是有助事件圓滿解決的做法。一直以來,民意調查均顯示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滿意度不足成三成。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由此可見香港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表現是感到如何不濟。事實上,由於有不少人自以為是,以為自己什麼都懂,但卻從來不用行動來證明自己的能力,去實踐,結果惹來大話連篇的印象,最終得不償失。

 

           在今次失蹤女童事件中,議員們若能如深圳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般,只做實事,實幹地在可能範圍內為無助的市民提供協助,較之只懂「開口」責難、「埋口」批評,更能爭取市民的認同。

  

寫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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