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的洗禮
2012/02/20 10:46:00 網誌分類: 政治
民主選舉就是對候選人自我完善與被完善的一個過程。候選人在參賽之初,一定要深思熟慮,如果有著「這樣」與「那樣」的缺陷,請三思而後行。互揭瘡疤是必然的。否則,候選人帶著「這樣」與「那樣」的缺陷,很容易在上任後被「這樣」與「那樣」的人威脅,繼而影嚮施政的公正性。歐美的政治選舉也互揭瘡疤。
在民主選舉制度中,政治領袖應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否則,難以令市民接受。這種高尚的道德情操,一定要經過水與火的洗禮,一定要經過選民的監督,如果身上佈滿著瘡疤,被揭出來是必然的,這就是政治的殘酷性。
香港是商業社會,從商的人,就應該從商。因為商界有商界的遊戲規則,為了商業利益巧取豪奪在所難免,直接或間接地令商人們身上有這著「這樣」與「那樣」的缺陷,這不足為奇,也不以為過。可是,如果商人要從政的話,這就另當別論了。商界與政界有著截然不同的道德標準,這就是商人從政被揭瘡疤的原因所在了。
有政治人物呼籲不要互揭瘡疤,那就意味著候選人帶著欺騙上崗。那就意昧著市民看到的不是一個真實的人物。
我覺得,互揭瘡疤是民主選舉的過程。互揭瘡疤是講事實,是以法律為依據,糾出不合法、甚至是違法、違反道德規範的事實。不是誣陷,不是誹謗。如果不揭瘡疤,市民就永永遠遠都不知道「窿」的概念有多深,多大。
对!这才是真的民主自由社会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