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價值係咩東東?--2004年核心價值宣言批判
特首選戰塵埃落定,彭彭網誌本該可以再次風花說月,寫下其他事情。
不過,有一個詞語,因為特首選戰Hot起來了,連唐唐這等少爺都趕時髦,學起上來,好像誰人不懂這個詞,就無法當上特首一樣。這個詞,就是核心價值!在我們再次風花說月之前,我覺得,不先講講這個潮語不行。
到底核心價值係咩東東?
我猜唐唐是不知道吧!因為由此至終,我只聽過他核心前價值後,好像他知道核心價值是甚麼的樣子,但那個價值,從沒聽他講過出來。印象中,何俊仁也有提過捍衛香港人核心價值,但也是沒聽他說過,他所了解的港人核心價值,是咩東東。
前陣子,在三名候選人,就只有梁振英一個曾清楚指出,港人核心價值包括人權、民主、自由、法治等四個概念。
到底核心價值為何這麼威猛,令所有候選人都不得不掛在嘴邊?而這四個字是甚麼時候在香港人心目中跑出來呢?我翻查了維基百科才知,原來在2004年,曾有幾百位專業人士和泛民人士發出報章宣言,指香港核心價值包括了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恪守專業等。這些人表示,近年香港核心價值備受衝擊,港人離目標愈來愈遠,呼籲市民維護,以免香港失去靈魂。此外,又有言論指香港核心價值,就是獅子山精神。
如果彭彭話,核心價值一定要維護,我想大家也沒興趣讀我這博文也,因為果真如此,駛乜彭彭講,等唐唐講就得了,現在全香港人都在講核心價值了,還哪來位置給我插嘴?
在我看來,2004年泛民及專業人士做出來的「核宣」(核心價值宣言),首先我同意,那是香港人在社會思潮上的一大進步,也有其時代必要性,因為在那之前,香港人連自己有咩價值觀,幾乎都沒有做過任何集體反思,而在實效上,這宣言也確實地反映了港人對董建華八年施政之不滿,漂亮地完成了它的歷史性批判任務。不過,核宣也只能算是港人探討自我身份的一個起點,就其實質來看,少不免帶點天真和儍,還有一點偏頗。
首先,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為甚麼核心價值那麼核心?
簡單來說,就是因為當我們不斷就香港社會問題追問自己各種問題,到最後,答案一定是,為了人權、法治、民主、自由。如果再追問下去,為何要有人權、法治、民主和自由,一般不會再有人解釋,也沒有人會問下去,大家仿佛都以為,只要得到這四大法寶做答案,就天下太平,甚麼事情都迎刃而解,香港也會自動變成大家追求的烏托邦。沒有人會問,假如我們得到了這四大法寶,香港是否真的就會完美起來,成為天國?也沒有人會問,那四大法寶是甚麼模樣,如何施政才算成功實現它們?
換言之,核心價值,就是任何理性討論的終點。到達之後,人就會停止理性思考。就這樣,人權、法治、民主和自由變成了無敵魔咒,任何人只要唸一唸,就沒有人敢違抗,有如金庸小說裡的神龍教令牌,見令牌如見教主,任何人都要下跪,大呼教主萬歲。結果,唐英年口口聲聲維護核心價值,就以為自己單憑這句咒語,就能變成武林盟主,號令天下。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意識到,核心價值,其實是reason killer,其屬性是停止人類理性討論,實實在在是當代人類最真正重要的核心價值--理性對話--的剋星!
當然,我不會反對人權、法治、民主和自由。但它們真的是那麼完美的政治理想嗎?
以人權為例,如果香港人停止問,我們保護的,是誰的人權時,我們將很容易在不知不覺間踐踏了人權。
我看見,香港人大多只關心擁有身份證的人的人權,不太當持雙程證的內地港人家眷是人。這跟美國白人200年前蓄奴的心態差多少呢?那時美國白人不當黑人是人,既然不是人,就不用有人權了。我讀過日本女性主義者上野千鶴子一本書,她提到有法國人問日本人,是否承認法國是人權宣言先驅。她指出,法國人最早期的人權宣言,並不是那麼偉大的東西,因為它講的實際上只是某些大城市的市民權,沒有市民身份的人,比如農民,還是沒有人權可言。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明白,核心價值的問題是甚麼吧!核心價值,讓我們停止思考核心價值。結果是我們的制度和輿論,繼續在核心價值的美名下,讓我們繼續光明正大地歧視某些不被我們承認為人的人類。
如果,如果…
人權只是有身份證的人的人權…
如果,如果…
法治只是有錢人才玩得起的法治…
如果,如果…
自由是可以隨便抹黑他人的自由…
如果,如果…
民主容許多數人議決某些弱勢社群毋須保護,例如鳳姐(最近又有性工作者慘死)…
我宣佈,這些核心價值,已經喪失它們的核心性,隨時成為偽理性霸權的附庸。
除了以上批判以外,2004年核宣的另一個盲點,是它所提的核心價值,幾乎清一色來自西方,不是說那些價值不重要,而是它未能全面反映華夏民族本身的核心價值,例如福、祿、壽、勤奮、中庸、飄逸、意境、天人合一、四海之內皆兄弟、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等。
如果問我,對人類來說,有哪種價值是真正最核心,我只會答兩個:一是對話,二是聖經中所指的無私的愛。前者是理性的,後者是非理性的。就係咁!
所以,跟我談價值觀,還是別加上「核心」二字的好,我會一邊跟你談,一邊忍不住在心裡嘲笑你啊!
Thanks, 冬姐^^
祝你全家早日康復!
剛病了兩天,飲了一劑苦茶,好辛苦。
印尼姐姐一返鄉下,我全家都病哂。
"如果,人權只是有身份證的人的人權…
法治只是有錢人才玩得起的法治…
自由是可以隨便抹黑他人的自由…
民主容許多數人議決某些弱勢社群毋須保護...
這些核心價值,明显已喪失它們的核心性,并成為偽理性霸權的附庸。"
其实, 盲目少数服从多数是一张双刃刀, 不无风险: 盲目服从错误的决定, 首先当然是难以达到目标; 其次就是无人需要问责, 因为错误出于共同决定.
在看bbc的英国史,讲到1215年贵族地主们胁迫英国国王签署的大宪章,其实最早也只是保护贵族地主们的权益,与一般平民百姓无关。
现代人太懒,这些复杂的概念都只是简单化,形式化,甚至是按照自己的了解去塑造自己喜欢的内容。
是喔,就算在美國,言論自由也不是無限上綱,受版權法、淫穢物品條例、誹謗等法例限制。
我覺得自由的定義需要界定清楚,絕對不能在違法下肆意滿足個人的慾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