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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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反對派才享有言論自由?

2012/10/30 20:56:24 網誌分類: 双重標準
30 Oct

早前英國首相卡梅倫就批評有法官指一名盜賊有「勇氣」的言論,美國總統奧巴馬也多次批評大法官的判決,這些情況並不罕見。現在梁愛詩對法官作出評論,有什麼問題?犯得著如此群起而攻之嗎?

西座內望:只有反對派才享有言論自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10-30]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十五名反對派議員早前去信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要求盡早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梁愛詩早前出席一教學活動的言論,而梁愛詩當時不過是提到本港司法界欠缺對國家與香港關係的認識,這番言論竟引起反對派群起攻之,甚至要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云云。雖然會議最終否決了有關建議,但這次事件卻暴露了反對派的雙重標準,反對派對所謂言論自由不過是葉公好龍,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說了一些意見被指是打壓司法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退休後從來沒停過批評政府,為反對派張目,就是「香港良心」。原來,對反對派胃口的就是言論自由,不對胃口的就是打壓言論,這種思維才是本港言論自由的最大敵人。

反對派作賊心虛

在會議上,反對派議員不斷針對梁愛詩的言論肆意攻擊,認為她是前律政司司長,其言論儼如指向司法界云云。公民黨的毛孟靜更直指,言論自由並非人人平等,以梁愛詩的身份不應隨便說話。毛孟靜終於說出了公民黨以及反對派的心底話:言論自由從來都不是人人平等的,就只配毛孟靜等反對派享有,梁愛詩不能批評司法界,陳方安生卻可以對政府日罵夜罵,這是什麼樣的標準?而且,毛孟靜的說法也是相當荒謬,缺乏基本的政治常識。在全世界不單是離任官員,就是現任官員對於法官不合理判決的批評也是屢見不鮮。早前英國首相卡梅倫就批評有法官指一名盜賊有「勇氣」的言論,美國總統奧巴馬也多次批評大法官的判決,這些情況並不罕見。現在梁愛詩對法官作出評論,有什麼問題?犯得著如此群起而攻之嗎?

就是從道理而論,梁愛詩的評論並非無理,而且也代表了不少社會人士的看法。今日弄得滿城風雨的「雙非」問題,原因正是當時終審法院的錯判所致,這種看法不單出自梁愛詩,也出自不少法律界人士,反對派拒絕就問題理性辯論,而要將這些言論一棒打死,原因有二:一是作賊心虛。眾所周知,公民黨是「雙非」問題的始作俑者,現在一班公民黨大狀正是當年莊豐源的代表律師,而他們也一直「死撐」終審法院的判決。現在社會開始正視甚至是追究當年的判決,順蔓摸瓜之下,最終肯定要公民黨承擔有關的政治責任。因此,公民黨以及反對派都不想看到這股「翻案」之風,對所有質疑當年判決的言論自然是深惡痛絕,必須全力撲殺以免引火焚身。

造成白色恐怖不容他人置喙

二是反對派要在香港社會營造出一種「白色恐怖」的氛圍,只准一種言論及立場,只准一犬吠日,不容其他聲音,並且發動輿論批判令異議聲音難以發聲。例如在反國教一役,舉凡任何認同國民教育的意見,都被黃之鋒及其支持者指斥為「五毛」,他們從來不肯心平氣和與社會人士討論,而是不斷利用網上的支持者,利用反對派喉舌將反對聲音肆意嘲諷、打壓,令反國教聲音儼如社會主流,達到他們政治上的目的。現在梁愛詩的評論又受到同樣對待。社會不禁要問,難道就只有反對派配有言論自由?他們可以暢所欲言,去批評政府,攻擊建制派,但其他人哪怕只是提出異議就被他們全力打擊,他們不是言論自由的「保衛者」,相反他們的行為正在不斷蠶食本港的言論自由。正如在會議上有議員表示,動輒要求前官員解釋言論,是造成白色恐怖。若言論自由並非人人平等,有人要躲起來才可以發表意見,是令人不寒而慄。

言論自由是本港珍視的核心價值,可笑的是自詡「民主派」的反對派中人,為了政治需要可以將言論自由作為打壓他人的武器,要令社會噤若寒蟬。而本來是用作捍衛公義的司法,卻成為了反對派不容他人置喙的禁地,哪管其判決為本港社會帶來了沉重的後果。香港社會確實正面對「暴風雨」,正在侵害本港的言論自由,正在損害「一國兩制」,而反對派正是罪魁禍首。

     西座內望:只有反對派才享有言論自由? (2012-10-30)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10/30/PL1210300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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