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淺出講橋牌(下)
打牌不外乎求分數,求分不外乎用來計錢,但橋牌計分法的複雜程度,實在非常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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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了解兩個較易了解的概念:身價與賭倍。
身價:遊戲開始前,可訂明「有身價」或「無身價」,即係「賭得大」或「賭得細」咁解。
賭倍:即上一回所講的Double和Redouble,在叫牌過程中用到,令賭注更大。
如合約達成:
攻方得分(防守失分)=牌墩分 + 超墩分 + 賭倍Bonus + 線位Bonus
【牌墩分】
王牌 正常 Double Redouble
無王 40(30) 80(60) 160( 120)
紅心/葵扇 30 60 120
梅花/楷磚 20 40 80
無王的第一個數字,是第一墩的分;括弧內的數字,是之後每一墩的分。若有王牌,則不論第幾墩,分數都一樣。
例子:達成了無王二,叫過Redouble,其牌墩分=160(第1墩)+120(第2墩)=280。
計算牌墩分時,有沒有身價都一樣。
【超墩分】
即超額完成的墩數分。如果沒有賭倍,計法很簡單,就跟牌墩分一樣,無王/紅心/葵扇30,梅花/楷磚20;但如叫了賭倍,就不止x2咁少了:
Double Redouble
無身價 100 200
有身價 200 400
例子:用回之前的例子,無王二,叫過Redouble,無身價,攻方卻取得了10墩,即超額完成了10-(6+2)=2墩。超墩分=200x2=400分。
【賭倍Bonus】
不論任何情況,只要合約有Double和Redouble,都會加分。Double可加50,Redouble可加100。
【線位Bonus】
專有名詞:
部分合約=牌墩分100
小滿貫 =合約要求取得12墩並達成合約
大滿貫 =合約要求取得全數13墩並達成合約
留意,「部分合約」和「成局」只計牌墩分,不計超墩分;滿貫看的是合約本身,如果你叫的合約不是滿貫,但你卻超額的取得12或13墩,這也不算滿貫。
無身價 有身價
部分合約 50 50
成局 300 500
小滿貫 500 750
大滿貫 1000 1500
留意,無論大滿貫還是小滿貫,其牌墩分都必定>100,所以可再加上成局的Bonus。
這就是複式計分法了,係咪好複雜呢?很難一剎間記得晒,我自己也要寫貓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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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
玩之前講明無身價(細細地玩下算,唔好賭咁大啦)
這一回合的合約叫了葵扇六(葵扇做王牌,攻方最少取得12墩)
叫牌時叫了Redouble
最終攻方主夢兩家加起來,取得了全數13墩(嘩,好難喎)
牌墩分:因為葵扇做王牌和Redouble,於是每墩值120,120x6=720
超墩分:+1墩,因無身價和Redouble,每墩200,1x200=200
賭倍Bonus:因Redouble,加100
線位Bonus:雖然有大滿貫的成績,但因為合約本身是小滿貫合約,在無身價之下可加500;另外,因牌墩分>100,即成局,可得300,total=500+300=800
總分:720 + 200 + 100 + 800 = 1820
攻方主夢兩家都可各自+1820,防方兩家都要各自-1820。通常遊戲會進行4輪,單是一輪已有1820的進賬/虧損,你話如果1分=$1,和味咯。當然,能夠取得12墩的難度實在非常高,而1分=$?由大家事先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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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合約達成時的計法,如果合約未能達成呢?
無身價:
不足墩數 正常 Double Redouble
第1墩 50 100 200
第2墩 50 200 400
第3墩 50 200 400
第4墩或以上 50 300 600
有身價:
不足墩數 正常 Double Redouble
第1墩 100 200 400
第2或以上 100 300 600
例子:
玩之前講明無身價(又係細細地玩下)
這一回合的合約叫了葵扇六(葵扇做王牌,攻方最少取得12墩)
叫牌時叫了Redouble
最終攻方主夢兩家加起來,只取得了5墩(嘩,乜咁大鑊呀)
不足墩數=12-5=7墩
罰分=200+400+400+600+600+600+600=3400
攻方主夢兩家各自-3400,防方兩家各自+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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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計分法叫複式計分法,另有一種叫盤式,盤式比複式還要更麻煩,我也不懂。
係咪好麻煩呢! 橋牌確係好玩,但一講到計分……所以,玩NDS的橋牌game好方便,電腦自動計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