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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承認自己加建兩僭建物

2012/11/24 23:16:40 網誌分類: 政治
24 Nov
梁振英承認自己加建兩僭建物
11 - 23 19:05

僭建事件揭發五個多月,梁振英發表14頁的書面聲明,逐一解釋大宅內六個僭建物的來源。

最關鍵的是4號屋的葡萄架及5號屋110呎大的玻璃棚。梁振英早前表示,玻璃棚是上手業主留下,更指前身是木花棚,因為白蟻蛀蝕才改建,但他在聲明中承認是自己記錯。

土地測量師證實,兩個僭建物均是他搬入後加建。他入住後,在4號及5號屋各自搭建一個木花架,數年後改為玻璃棚和葡萄架。

而車位的僭建上蓋,梁振英表示購入時已有,毗連三間屋也有用料和施工一樣的車位上蓋,他沒有為意,到今年6月才知道是僭建。車位下的地下室也是入住已經存在,專家報告證實,地下室沒有可能是後來加建。

門口大閘是購買時已有,其後梁振英換上一個新的大閘;40呎搭建物的玻璃門是原裝,電動捲閘則是他自己加建。

6項僭建物中,玻璃棚、葡萄架,車位上蓋及電動捲閘搭建物已經拆卸,大閘已按屋宇署要求重新安裝,車位下的地下室即將會填回。

梁振英大宅還發現有另外四個僭建物,在購入前已存在,包括主人房露台上方的伸縮帆布篷、車位旁一個儲物櫃、一個28平方呎、由露天空地改建成的客人 洗手間,以及地下儲物室在未經申請下擴建200呎,已於去年拆除及密封,還有一個由儲物室改建的淋浴室及桑拿房,要跟屋宇署商討是否可以保留。

梁振英表示,回想起來,他在僭建事件交代不清,引起公眾誤解,大宅裝修時沒有發現僭建是疏忽及有欠謹慎,但種種事實證明,他沒有存心隱瞞的意圖,希望今次解釋可以釋除外界疑慮。

now.com 新聞網 - 即時新聞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123/-32-28310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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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2012/12/15 08:35:22 回覆

【大話特首】
【本報訊】大話特首梁振英隱瞞的僭建,昨日再有一項曝光。屋宇 署證實12年前在他的赤柱舊居,發現單位後有向斜坡僭建地下皇宮,他更在署方視察前開始清拆,令署方無法得知密室面積和用途。00年起被質疑僭建的梁振 英,至本周一的答問會,12年來一直迴避問題,如今被證霸佔空間僭建,誠信一再破產,有立會議員表明追究到底。
記者:林偉聰 張岳弢 韓耀庭

屋宇署昨晚「以回應傳媒查詢」為由發新聞稿,交代梁振英位於赤柱東頭灣道39號C座1樓物業的僭建細節。指根據圖則,上址單位後面與人造斜坡之間本應是空 間,但據署方在00年12月和01年1月的多次視察,均發現該空間有「一些樑、柱、牆、樓梯及樓板」的僭建物。

料達2000呎可媲美唐宮

屋宇署指首次視察時梁振英已委託認可人士開展清拆,故署方不知悉僭建空間的面積和用途。聲明又證實,該僭建物在01年1月下旬已完成清拆及修復工作。署方 的聲明,證實了梁振英早在00年之前已有僭建,雖然署方稱面積不明,但綜合早前消息,估計多達2,000呎,足可媲美唐英年約道大宅的地庫「唐宮」;也代 表梁振英在選舉論壇攻擊唐時,已心知自己亦曾有同樣的僭建。
梁振英赤柱舊居的僭建物,在00年12月首次被傳媒揭發,初時焦點集中於連接單位和花 園的一條密封走廊,當年回應查詢時,時任行會召集人的梁對僭建通道直認不諱,稱「買入舊居時已發現部份結構未經批准」,並強調僭建物不涉安全問題,亦不佔 用政府和公共地方,但對屋後的僭建隻字不提。
後來傳媒再引述消息,報道梁振英的單位向山有大型僭建,當年傳媒連番向他查詢,但沒有回覆。2001年1月底屋署發稿證實梁振英單位有僭建花園加建蓋篷及「有改建情況」,只稱僭建未有影響樓宇結構和附近斜坡,但無交代改建詳情;梁振英亦始終沒有交代。

12年過去,梁振英成為特首,去年11月有傳媒再查詢他赤柱住所的僭建問題;今年6月和11月本報亦兩度向屋宇署和特首辦查詢,但直至昨日公眾才獲得較多 該僭建的詳情。本周一的答問會上,連民建聯譚耀宗向梁振英查詢赤柱僭建問題,口口聲聲開誠布公的他也拒絕正面回應。
梁振英的密室向屋後和斜坡間的 空間僭建,霸佔地方超出單位範圍,當年他向傳媒保證「僭建不佔公眾地方」,明顯不盡不實。他在屋署人員視察前已開始清拆,與他在山頂大宅、在傳媒視察前就 拆走僭建花棚手法相似,有毀屍滅迹之嫌。建築測量師何鉅業指,原則上任何清拆工程均須向屋署申請,但可酌情豁免。梁振英清拆僭建過程有否違法,尚待屋署解 釋。

84年透過公司買入單位

至於僭建是否由梁經手,屋署無交代。梁振英84年透過公司買入單位,上手業主正是該屋苑的建築師胡翰章,本報今年7月曾向胡查詢,但未獲回覆。
公 民黨議員郭家麒批梁多次拒承認僭建,人格和誠信都有問題,日前立會的答問會已「畀足機會」梁清楚交代事件,但他仍拒絕正面回答問題,認為他已無可救藥。立 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下周一將討論屋署就僭建的執法策略,發展局長陳茂波和屋署署長區載佳均會出席;下周三則會就是否以特權法調查特首的僭建作辯論,郭表明公 民黨會就事件追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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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2012/12/03 15:32:06 回覆

陳聰:被擴建的地下室
26.11.2012            

     

 

梁振英於聲明內自揭曾經有僭建地下室,不過是上手留下來的,是「被擴建」!大家又要學新字詞了,不是「僭建」,是「被擴建」!不過重點不在字眼,在於時間…
發現這個地下室的時間是2011年10月,梁振英以「香港速度」只需一個月已經拆除和以磚牆密封,那為什麼梁振英從未交代過這個「被擴建的地下室」呢?據 聲明所講,大約年半前,他請傳媒朋友到家中午飯,閒談間有人問他家中有沒有僭建,他當時說沒有。不過在此半年後,即11年10月,梁振英便發現了「被擴建 的地下室」,而之後的特首選舉,僭建問題正正成為了勝敗關鍵,他為什麼不主動開誠布公交代曾經有僭建物存在呢?是否怕主動公開,便會自招麻煩?或者更甚 者,將少了一個攻擊對手的藉口?

在特首論壇上,梁振英攻擊唐英年,稱問題並非僭建不僭建,而是隱瞞!如果梁振英以「開誠布公」的方法質問唐英年的話,他應該說:「這不是僭建不僭建的問題,你看看我…我也曾經發現自己的住宅有僭建地下室,但我已在大家發現前迅速處理了!所以你隱瞞就不對了!」
如果梁振英那樣說,仍然勝出特首選舉,這才算光明磊落!

如今,只得14頁聲明,還在新聞公報中事先講明「如有跟進提問,會以書面形式作出補充回應…」彷彿,梁振英已明知立法會將要求他出席解畫,所以便事先聲明,只以書面回應,這是什麼開誠報公?

梁振英之前話,有司法手尾所以不作回應。
我說,這條僭建手尾不斷尾的話,市民將永遠對你有保留!



(本聲音專欄只反映主持人及個別參與人士的個人意見。)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audiocolumndetail.aspx?itemid=57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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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2012/12/03 15:27:31 回覆

陳聰:江山易改 振英品性難移
30.11.2012            

     

 

梁振英早前就為何密封地下室而不通知屋宇署一事作出回應,理由是「因為第一次處理而不知道要通知」。於是,大家即時翻查資料,發現原來早於2000年,梁振英的舊居亦曾牽涉僭建問題,那何來的「第一次」?
而當我再詳閱當年的報道後,竟發現梁振英的品性根本從來未改變,今天發生的事極似12年前的翻版!

話說2000年尾,傳媒揭發梁振英位於赤柱東頭灣道的舊居,僭建了花園長廊,當時梁振英回應辯稱十多年前購入單位時花園長廊已經存在!
咦?梁振英今年亦都曾經講過木花架是上手留低的,不過之後全靠高空圖片證實,木花架是梁振英搬入後才出現的,最後唯有推搪話自己記錯了!
當年呢?原來查看高空圖片後,花園長廊也是在梁振英搬入後才出現的!兩者相隔十多年,同樣是講大話「賴」上手業主,然後被揭發才清拆!
記錯了?根本招數同出一轍!

再者,當年亦曾傳出赤柱大宅在地下挖空了一個面積大約有2000呎的地庫!如今大家質疑的也是地下室,只是面積較細,只有200呎,不過…同樣在交代地面僭建時,絕口不提地下發生了什麼事!

那麼,梁振英知不知處理後要通知屋宇署呢?
當年,屋宇署話…梁振英向他們承諾,將自行聘請認可人士檢查,而拆除後會再通知屋宇署檢驗!
咦?2000年也知道拆除後要通知屋宇署,何解12年後他又變成不知道呢?

那麼,處理了是否就等於不存在呢?
當年那個2000呎的地庫,最後屋宇署只證實僭建部分包括花園加建蓋篷,以及…單位內有改建情況!那麼,那個2000呎的地庫是否存在過呢?是否處理了,就無需交代呢?

兩件僭建事件,相隔12年,相似之處何其多!
江山易改,本應由唐英年也變為梁振英;
品性難移,梁振英也是梁振英!


(本聲音專欄只反映主持人及個別參與人士的個人意見。)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audiocolumndetail.aspx?itemid=578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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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2012/11/29 07:37:46 回覆
梁宅僭建有保護傘? 屋宇署應交代釋疑
11 - 29 05:00

明報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 山 頂大宅的僭建,事態發展,不單梁振英的誠信備受質疑,連屋宇署的角色和做法也有一些不正常之處,涉及屋宇署是否偏離了專業部門職能,以及有否厚待梁振英? 梁宅僭建事件延宕5個月,不但傷了梁振英,全民承受巨大的社會成本,現在連政府也被牽扯進去,此事愈拖下去,對各方的傷害愈大,梁振英如何(或會否)公開 交代,是一回事,我們認為,眼前屋宇署要盡快交代就梁宅僭建做過什麼事,以事實顯示屋宇署執法不偏不倚、一視同仁,爭取公衆認同起碼政府還是可以信任的。

屋宇署處理梁宅僭建

三方面值得質疑

綜合傳媒報道、上周五梁振英發表的聲明和本周二屋宇署發表的新聞稿,屋宇署處理梁宅僭建備受質疑之處,主要有三方面。

(1) 屋宇署被指掩飾梁宅4號屋的僭建地庫。6月26日,屋宇署按傳媒報道,派員到梁宅4號屋查證是否有「僭建工人房」,未有發現,其後傳媒再具體查詢屋宇署人 員在視察時,有否發現有一幅牆較其他牆壁新、敲打該牆時聲音是否呈空心、是否有人曾懷疑牆後有暗房、是否有高層人員勸止視察人員跟進等。這4點,屋宇署當 時並無具體回應,只籠統表示「按視察所得的分析和跟進工作仍在進行,並已於6月27日要求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提供資料」。

傳媒問得具體,屋 宇署答得籠統,嚴格來說是迴避問題;直到上周五(23日),梁振英就大宅僭建發表聲明,自揭4號屋有僭建地庫,面積約200方呎,用途包括洗衣房和工人 房,間接證實傳媒5個月前的查詢確有其事。屋宇署在未發現「僭建工人房」的地方,發現一幅與批准圖則不符的外牆,在傳媒具體提問下,即使到昨日仍然只是籠 統地陳述外牆的事,而非具體地回答問題,這樣的情節,公衆觀感上會認為屋宇署有為梁振英掩飾之嫌。

當時傳媒報道,有視察人員對這幅外牆起 疑,向上司匯報,但上司後來指示毋須跟進云云。這個情節若屬實,則屋宇署不但有人掩飾外牆的事,而毋須跟進的指示,會否涉及妨礙司法公正,更值得注意。昨 日,時任發展局長的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現任發展局長陳茂波,都表示他們知悉這幅外牆的事,但是並無對屋宇署指示如何處理,屋宇署自主、不偏不倚和一視同仁 地執法,他們不會干預。前後任局長都與這幅外牆的處理劃清界線,剩下來就是屋宇署的責任。實情如何?請屋宇署長盡快公開說明。

(2)屋宇署 對僭建地庫的處理,有厚待梁振英之嫌。由6月27日起,屋宇署表示先後給梁振英或其委任的認可人士,書面要求提供外牆的資料和建造目的,但是到上周五,梁 振英方面都沒有回應。梁振英就此表示特首選舉的官司全部完結後,才恢復處理大宅僭建事宜;梁振英在官司進行的同時,向屋宇署提供外牆的資料,看不到有任何 矛盾衝突,即使如此,屋宇署應該披露:梁振英有沒有把這個「官司後再提供資料」的決定,書面通知屋宇署?若沒有通知,而事態延宕5個月,屋宇署又沒有跟 進,就予人有「放軟手腳」之感。

一般情况下,類似梁宅4號屋僭建地庫的個案,屋宇署會限期回覆和限期糾正,若逾期未糾正,屋宇署會發出清拆 令,甚至「釘契」,然後檢控。梁振英不回應歷時5個月,屋宇署無具體跟進,與它擁有的法定權力,有巨大落差。梁振英這個例子,一般平民百姓若有類似情况, 是否可以得到同樣對待?因此,屋宇署對梁振英的寬容,已經打亂了應有的執法準則。另外,根據《建築物條例》,即使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實施後,在物業內加建磚 牆亦要受規管,豎設圍牆應先經屋宇署審批。梁振英已經承認私自以磚牆密封僭建物,會否被追究,乃檢視屋宇署是否公平執法的觀察點。

(3)解 釋視察梁宅僭建時,屋宇署重申了一個視察僭建物的程序和原則,表示該署人員「在視察期間,主要是核證所舉報或傳媒報道的懷疑違例搭建物是否屬實,而不會隨 便在其他私人地方視察」。這個說法,與該署以往視察梁大宅,揭出傳媒未報道的僭建物的情况,自相矛盾,已經毋須贅言。另外,該署人員視察時,若只看舉報和 傳媒報道的部分,其他都看不到,也不能看,否則就是「侵犯了私人地方」,以這樣的原則行事,難怪僭建遍地開花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為屋宇署這種僵化做法, 根本不可能應對僭建問題。

事態愈拖傷害愈大

「僭建門」應盡早了結

屋 宇署是一個專業部門,公衆寄望它按專業操守和原則執法,不管賢愚貴賤都一視同仁,在梁宅僭建的處理上,人們看到屋宇署有不正常甚至涉嫌違法處理之處。對於 這些質疑,屋宇署應該全面澄清,不但為自己洗脫嫌疑,也可以確立政府處事公平、公正的信譽和形象。梁宅僭建已經困擾了社會5個月,社會付出了巨大代價,除 了等待梁振英澄清對他的誠信質疑問題以外,屋宇署應該盡快交代備受質疑之處,避免給這宗「僭建門」火上加油。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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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2012/11/29 06:29:17 回覆

梁振英僭建醜聞停不了 赤柱大屋疑建二千呎密室
(2012年11月29日)

 

【am730訊】因「僭建門」陷入誠信危機的特首梁振英,自稱「第一次」處理山頂大宅僭建問題,但被揭原來12年前其赤柱物業有僭建後,昨日再爆出重磅「炸彈」,一名當年參與工程的工人向傳媒爆內幕,指赤柱單位僭建2,000方呎密室,並作兒童遊樂場之用,但特首辦昨日無回應有關報道。
 

梁振英的赤柱物業位於東頭灣道39號C座1樓,早於2000年底,時任行會召集人的梁振英已被傳媒揭發赤柱大宅僭建了一道密封走廊,事後屋宇署證實此為僭建物,01年政府發出新聞稿,指梁振英已聘用認可人士清拆僭建物並完成修復工程,但並無交代僭建物類別。

山坡內挖掘密室隱蔽
最新一期出版的《壹週刊》,引述一名自稱曾有份參與赤柱大宅改建的工人說,室內僭建了2,000方呎密室,內有兒童遊樂場,並指梁振英曾監工。由於有關密室是向山坡內挖掘而成,十分隱蔽,從外無從察看。
傳媒人蕭若元曾是梁振英赤柱鄰居,與家人居於東頭灣道39號A座,至98年遷出,據其姊蕭若慈說,當時曾有地產經紀向她說,「話梁振英間屋整咗個密室,有 成二千呎咁大。」她並憶述指95、96年一天暴雨後,目睹有多輛泥頭車進出,全是清理梁振英單位內的泥頭,懷疑是密室泥頭塌陷造成。
該赤柱大宅由梁振英與妻子唐青儀以公司Lotvest Ltd.名義持有,他於85年遷入,至99年搬到山頂寓所。報道指梁振英一直辯稱單位僭建物是上手業主留下,但按87年的政府衛星圖片顯示,單位的密封走 廊並未存在,但92年及2000年的衛星圖片中,則清晰看到該密封走廊,顯示是在梁振英入住後才出現。報道又指赤柱大宅後面的空地屬官地,但梁振英將之變 成自己的後花園,據知赤柱單位現作收租之用。

特首辦無回覆未證報道
梁振英在行政會議利益申報表中,申報與妻子在香港擁有三個住宅物業,除了山頂兩個相連單位外,另在南區有一住宅物業,但無具體說明地址。本報昨日曾向特首辦查詢,梁振英是否仍持有赤柱物業,並查證單位是否僭建2,000方呎密室作遊樂場之用,但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梁振英的山頂大宅僭建疑點至今未解,他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封咀」無回應提問,泛民主派繼續窮追猛打,民主黨決定於下月12日對梁振英提出不信任動議,泛 民各黨派普遍支持。提出動議的民主黨胡志偉說,不論梁振英會否到立法會接受質詢,他亦會如期提出議案,並指若議案獲通過,梁振英或需考慮下台,以挽回政府 的管治威信。

激進派擬啟動彈劾機制
公民黨及工黨要求引用「特權法」調查僭建事件及部門有否依法處理,其中公民黨已去信立法會內會主席梁君彥,要求明日在會上討論有關要求。人民力量則要求梁振英立即辭職,並且不排除啟動機制彈劾梁振英;社民連梁國雄亦考慮啟動彈劾機制。
建制派則繼續護航,身兼行會成員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不贊成對梁振英提出不信任動議,認為會引發憲制危機,她亦不支持以「特權法」調查事件,認為議會 不應輕易變成法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可要求相關官員出席解釋事件。另一雙料議員李慧琼說,梁振英處理僭建事件確有不足之處並需改進,希望他深切反省及 再作解釋。民建聯表明不支持泛民行動,該黨葉國謙認為,梁振英要進一步解釋僭建事件,他並指「特權法」是立法會的「尚方寶劍」,必須在充分理據下提出,不 應被視為打擊官員的工具。

林大輝:小人君子誠信標準不一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質疑,屋宇署處理梁振英及唐英年兩宗僭建個案手法明顯有別,但認為應先讓梁振英到立法會解畫,才決定是否支持不信任議案。工業界議員 林大輝認為,特首應透過不同渠道釐清公眾對其質疑,被問及梁振英的誠信有否問題,林大輝指每人對誠信有不同標準,「一個小人同君子對誠信嘅標準唔一樣,一 個賊同慈善家對誠信標準亦唔一樣。」
(相關新聞見A4)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32146&d=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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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2012/11/28 12:22:47 回覆
林鄭指不會迴避梁振英僭建問題 星島日報 – 1小時8分前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被記者多次追問有關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僭建問題時,她指不會迴避。

林鄭月娥今早到立法會時表示,不會迴避有關問題,但指現時並非適當時候,希望先到立法會接受質詢。

屋宇署昨發聲明忽然指,該署原來早在今年6月底已經發現特首梁振英大宅有磚牆,並曾前後四度去信梁振英和其委託的認可人士查詢其大宅僭建密室一事,惟經常自稱「開誠布公」及「全力配合」的梁卻一直未有回覆。

梁振英昨日再開腔解釋指,當時在特首選舉中落敗的何俊仁正提出選舉呈請,事件正在司法程序中,因此不便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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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2012/11/28 10:23:21 回覆
新論
僭建證據確鑿 香港利益先行 行政長官照做

有關 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僭建醜聞,在社會上和在政壇上,鬧得沸沸揚揚,大家都在摩拳擦掌,準備就此事「大展拳腳」。但是,我們並沒有討論過這個議題,並非因為這 件事不重要,而是因為事情實在太過明顯了﹕梁振英的僭建證據確鑿,是無從抵賴的事實。儘管梁振英有如簧之舌,辯才無礙的語言偽術,但是瞞不了明眼人士,也 瞞不了整個社會的大眾。

梁宅僭建亦非嚴重
然而,雖然梁振英的僭建是證據確鑿,但這是不是代表了,我們不應原諒他呢?這得論到僭建的本身,究竟是不是一件可以原諒的罪行。
在 香港這個寸金尺土的社會,僭建變成了一項非常吸引的違法行為,而且有關的政府部門執法不嚴,在這數十年來,已經累積了無數的僭建個案,而梁振英的僭建,只 是無數僭建個案的其中一個而已。相比之下,梁振英的僭建情況不並算太過嚴重,如果同唐英年的「唐宮」相比,更加是小巫見大巫,不值一提。
當日唐英 年的「唐宮僭建」被揭發後,我們的反應是這是一件錯事,但並非致命的大錯,所以我們也不反對唐英年的競選行政長官,因為這個錯誤,雖然不可以放過、但也不 應因而判以「極刑」。現在梁振英也給發現了有同樣的僭建錯誤,況且僭建的規模還比不上「唐宮」,我們得對待他公平一點,基於相同的大原則,固然應該把梁振 英記上「缺點」,但卻並不應該要他因而下台。
從現時的客觀證據看來,在法律觀點上,梁振英應該可以沒事,畢竟,以香港的僭建標準來看,他的僭建在獨立屋而言,實在是小兒科之至。但是,究竟他能否通過政治鬥爭的考驗,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事 實上,從梁振英上台至今,反對派無時無刻,都在千方百計的,設法要把梁振英拉下台來,希望鬥垮鬥倒特區政府。現在難得有這一個大好機會,反對派當然不會放 過,非得把梁振英拉下馬來不可。在現時的政治氛圍,還有另一種新的說法,就是在十八大之後,江澤民派系有五個半人進入了政治局常委,而一般相信,江澤民派 系是比較不支持梁振英的,因此,政壇已放出小道消息,說中央政府有心要把梁振英拉下馬來了。

土地新政策剛開始
我 們並不知道這個小道消息的真確性有多高,但是,我們知道,如果以今日的政經局勢,香港的行政長官下台,對於香港、對於整個政經大局,一點兒好處也沒有。或 者可以說,現時梁振英和各大地產商的鬥爭方興未艾,而積極發展土地的新政策才剛剛開始,如果梁振英真的下台了,恐怕土地不再發展、高樓價又再出現,香港亂 上加亂,貧富懸殊日益嚴重,情況只會比今天更壞得多。我們認為,香港和市民的政經利益,應該凌駕於黨派鬥爭之上,所以,我們並不相信,在新一屆的中國領導 層有心會把梁振英拉下馬來。政壇流傳的這種消息,應該是流言了。
我們的立場是:香港的政經利益,以及700萬市民的福祉,應該凌駕於政治鬥爭和黨 派利益之上。從梁振英當選行政長官至今,我們從不諱言,並不喜歡他過往的所作所為,也並不相信他的語言偽術,而他的大宅僭建,也是一個極大的錯失。然而, 當我們考慮到,僭建的錯失雖大,畢竟並無損害他作為行政長官的施政,這也並非刑事責任上的犯法,因此,為了整個香港的整體利益,我們仍然只有支持他繼續去 當行政長官。

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26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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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2012/11/28 09:04:10 回覆
梁大宅僭建這團火 梁振英須及早撲熄
11 - 28 05:00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 山 頂大宅僭建事態,4號屋僭建地庫成為焦點,屋宇署人員第3度視察梁大宅後披露的一些情况,使梁振英就僭建地庫的解釋,仍然未能使人相信和接受;另外,屋宇 署披露署方處理4號屋僭建地庫的情况,也有可議之處,箇中涉及知情不報和執法不力之嫌,會否有其他內情,給社會提供了一個聯想空間。我們認為梁振英就大宅 僭建事態,應該及早召開記者會或到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等方式,全面坦誠交代和解釋,才可以使事件畫上句號。

屋署4問「問題外牆」

梁振英都未回應

梁 振英上周五(11月23日)發表詳細聲明,交代大宅僭建情况,在屋宇署已確認和公布的6處僭建以外,他委請專業人士按當年發展商獲批圖則,仔細檢查兩間屋 的裏裏外外而發現的4處僭建,也主動一併公布,符合他以開誠布公處理事態的原則;但是他對4號屋僭建地庫的說法,則未能釋疑,而且使人對他的誠信打上問 號。

4號屋僭建的地庫,梁振英於去年10月發現,11月以磚牆密封,他一直秘而不宣,聲明推託「當時並無任何人查詢我家中僭建問題」;今年 6月,有傳媒查詢有關僭建地庫的問題,他否認有此事,近日則說「我的認知是,當時已經處理(圍封)了,就是無僭建」;至於處理地庫前為何不向屋宇署申請, 他說因為首次處理僭建,而且是小工程,不知道要申報,不過,所謂「首次處理」云云,卻被翻出約11年前他在赤柱的住所有僭建,要僱工拆卸。

梁振英對自己的說法,或許自我感覺良好,認為公衆會相信,但是這些說法與一般人的常理認知,有較大落差,某一程度更近乎反智,令人覺得梁振英是砌辭狡辯。從屋宇署處理4號屋僭建地庫的歷程,反映梁振英的取態有問題。

屋 宇署披露,今年6月26日,屋宇署人員按傳媒報道到梁大宅視察,並未發現4號屋地庫有「僭建工人房」,但是「發現原來士多房的一幅外牆有部分與原來的批准 圖則所顯示的位置不符」,這幅外牆,就是梁振英去年密封地庫的磚牆,屋宇署表示,6月27日,他們發信予業主(即是梁振英)及認可人士,要求提供該幅牆的 構造及建造目的等資料,不過,其後再3次書面催促認可人士提供有關資料,梁振英方面都未回應。

梁振英即使認為「處理了就無僭建」,但是屋宇署查詢的用意,作為專業測量師,應該不會以無聊視之,但是梁振英就任特首5個月,卻未對屋宇署公權力的行使作出回應;若箇中有不當權力操作,使此事歷時5個月而沒有進展,性質就更加嚴重了。

屋宇署處理梁大宅僭建,特別是4號屋那幅問題磚牆,是否知情不報和執法不力,值得注意和討論。

屋署知情不報執法不力

不當權力操作所致?

先 就知情不報而言,6月26日,屋宇署人員視察梁大宅4號屋,雖然沒有發現「僭建工人房」,但是發現了那幅問題磚牆,不過,到昨日之前,屋宇署從未向外界公 布問題磚牆的事;6月28日,屋宇署給傳媒發放的新聞稿,也未提及這幅牆。至於屋宇署表示該署人員視察期間,主要是核證所舉報或傳媒報道的懷疑違例搭建物 是否屬實,而不會隨便在其他私人地方視察云云,這個說法,即使以屋宇署處理梁大宅僭建物來檢驗,也未能自圓其說。

例如,屋宇署人員於6月 21和22兩日,按傳媒的報道,先後派員到梁大宅視察,由於梁振英迅速拆卸玻璃棚,因此屋宇署人員只發現僭建的花棚。不過,屋宇署在總結這兩次視察時,表 示除了傳媒報道的兩項僭建,該署人員還發現4處僭建,分別是車位上蓋、大閘、5號屋車位下的地庫和地下底層客房外的搭建物。若按屋宇署的所謂原則,則這兩 次視察,該署人員只應視察玻璃棚和花棚,卻揭出其他4處僭建,難道該署人員違反程序原則,在梁大宅其他私人地方視察、活動?答案當然並非如此。然則,屋宇 署人員視察時發現那幅與批准圖則位置不符的外牆,卻不向外披露,這就是知情不報,當局應該交代解釋,以免有存在不當權力操作聯想的空間。

除了這幅外牆,梁振英自揭的4處僭建,屋宇署人員視察時卻未有發現,說明視察馬虎大意,而梁振英與認可人士就問題外牆,以司法程序未完結為由,選擇5個月來不回應,未見屋宇署人員積極跟進,其執法不力,於此可見一斑。

近 日,有個別行政會議成員,認為梁振英涉及的僭建其實好小事,但公眾看到好負面,社會無限擴大,又認為梁振英應該不知道家中有僭建,否則早已入圖則申請云 云。這個論調,相信很多人不敢苟同,因為依法辦事是香港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梁振英的僭建與平民百姓的僭建,處理上要一視同仁,若 稍有傾斜,都不應該,也於法不合。

梁振英是本港最有權力的人,公衆對他有更高期望,迄今檢視梁振英處理大宅僭建,涉及誠信問題,必須搞清 楚,否則,他的權力行使和領導都不會讓人放心。梁振英為應付僭建質疑,已經影響到施政,但是僭建事小,誠信事大,污點一日未清除,梁振英的信任度會打折 扣,這是他應該盡早為事態畫上句號的原因。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128/-6-2834155/1.html

mattock
mattock 2012/11/28 06:30:18 回覆
或未涉刑事 實非第一次
特首赤柱舊居亦曾僭建

特首 梁振英前日表明:去年11月在山頂貝璐道的大宅中,還原4號屋地庫的擴建部份,以磚牆密封,是他的「第一次」即首次處理僭建,故不曉得要通知屋宇署。其 實,梁早在2000年年底在赤柱東堤灣的舊居,亦曾被傳媒揭露有僭建,翌年1月該僭建物被拆除,屋宇署也發過新聞稿證實他有兩項僭建。這證明梁已不是第一 次處理僭建,間接證明梁前日的說法失實。據消息指,梁前日回應時忘記了赤柱住宅改建一事。另外,屋宇署昨以書面交代,前日針對梁振英山頂貝璐道的大宅中, 兩處違例建築工程的跟進及今年6月巡查報告。署方稱,不會隨便對違規業主開展刑事調查。採訪:政情組

針對梁振英位於赤柱東堤灣道39號 C1單位僭建事宜,除了傳媒當時有報道外,從翻查政府新聞稿,屋宇署在2001年1月19日亦發出新聞稿交代,證實梁振英在2000年12月主動為單位展 開修復工程,屋宇署指「未經批准的改建,包括花園加建蓋篷及單位有改建情況」。當時梁曾回應稱,屋宇署遺失該物業圖則,致一直未能清拆僭建,到翌年初,梁 方拆除僭建有關密封走廊。就「第一次」處理上事實不符,梁昨日出席港大學位頒授典禮後稱,這要回去翻查紀錄。

裕熙園多處僭建拆除
屋 宇署昨日以書面發出報告,逐一交代對梁振英的貝璐道裕熙園4號及5號屋大宅,其僭建物的跟進工作。該署指署方人員先後3次到梁振英大宅入屋視察,分別為6 月22日及26日和前天。署方證實,在6月26日已發現4號屋地下低層的樓面中(地下室),用以密封的磚牆,其後4度以書信催促梁振英方面,提交該磚牆構 造及建造目的的資料,但梁一直未有回覆。
屋宇署發言人補充稱,目前在等待梁的認可人士,打開該磚牆後,才可做下一步跟進。對於拖延近5個月,梁振英昨日解釋,是希望待司法程序完結後才重新啟動還原等工程,故上周五獲高等法院確認後,代表自己的專業人士已即時與屋宇署聯繫。
屋宇署一直未下令梁把磚牆拆除,被指包庇梁。發言人昨補充解釋,署方一般先勸喻業主拆除僭建,而梁對住宅中磚牆和地下樓面的處理,亦較特別,又不屬「須優先取締」類別,故沒有為清拆定出期限。
就 屋內其他僭建物,署方昨在報告中稱,其中4處僭建,包括4號屋的花棚、花棚旁的構築物,以及位於5號屋的玻璃棚和地下停車位的圍封及頂蓋,已在6月26日 時清拆,工程全部符合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而5號屋停車位對下的原保安室,亦於10月31日接納有關的補救工程方案。這些進度皆符合梁上周五的書面聲明中的 說法。

違反《建築物條例》
梁振英住宅中的僭建焦點,是對4號屋地下低層近200呎的擴建樓面即 地下室,作還原工程的磚牆。梁前日承認沒有向屋宇署通報。屋宇署證實,另地下改建的桑拿房及淋浴室,因不涉及建築物的結構,故是豁免事先審批的工程。至於 報告中提及署方6月26日查獲4號屋地下低層,沒有僭建工人房,但發現有與原來批准圖則顯示位置不符的一幅外牆,屋宇署為何沒向外披露,報告則沒有說明, 只談及6月28日回應傳媒時,有談到正與業主委任認可人士跟進僭建物問題。
至於4號屋的客人洗手間,署方指前日視察時,已被局部拆除,會繼續跟進 清拆工作。由於這些改動事先未經批准,屋宇署證實是違例建築工程中,「須優先取締」的類別。另外,屋宇署人員昨日量度了5號屋露天儲物櫃的體積,確定為 「須優先取締」的僭建物。至於4號屋的電動伸縮簷篷,則符合小型適意設施的準則,亦沒有結構危險,故屋宇署不擬向梁發出法定清拆令。

房宇署只看違例僭建
就 外界關注梁振英在違例僭建上,違反《建築物條例》上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屋宇署指,處理僭建的一貫政策和取態,是先要求業主盡快糾正違規情況,而非隨便 就是否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進行刑事調查。就為何署方6月人員入屋視察時,沒交代其他新增僭建,屋宇署昨日的回應只稱當時是針對物業中被舉報或傳媒報道 的,懷疑違例搭建物是否屬實,一般不會隨便視察其他地方。

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262716

mattock
mattock 2012/11/27 14:35:24 回覆
屋宇署六月要求梁振英拆去地下室磚牆至今仍無回應
27.11.2012 13:24
屋宇署回應傳媒查詢,行政長官梁振英住宅違規僭建的跟進情況,署方說今年六月視察大宅時,已發現四號屋地下低層士多房,一幅外牆與原來圖則位置不符,即時 發信要求業主,提供外牆構造及建造目的等資料,並三次書面催促,至昨日再視察大宅,發現士多房外牆仍原封不動,已要求認可人士盡快安排拆牆,進一步視察。 梁振英早前就僭建事件發表的聲明指,四號屋地下低層的儲物室及工人房,在購入前已被擴建,去年拆除並以磚牆密封,已沒有使用,會再與屋宇署商討進一步處理 方法。 屋宇署又確認,梁振英大宅四號屋地下庭院,改建成洗手間是違例建築,屬於「須優先取締」類別,現時有部分搭建物已被拆除,會繼續跟進。屋宇署重申,處理涉 及僭建物舉報或傳媒報道時,都會派員實地視察及翻查記錄,若發現違規建築,會要求業主盡快糾正,強調一視同仁處理涉及高官及社會知名人士的個案,業主身分 並不是考慮是否進行刑事調查的因素。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577514&csid=261_341
mattock
mattock 2012/11/27 07:30:29 回覆
吳志森﹕梁振英樹立了 開誠布公新典範 明報 – 2小時2分前

【明報專訊】梁朝新政,為香港訂立許多新典範。例如政治人物公開發言,不以字面解釋為準,要公眾用超凡的能力,領悟字裏行間字面背後的真意。這就是廣為人知的「語言偽術」。

「語言偽術」的極致範例,要數「開誠布公」。梁振英在山頂大宅僭建問題上,「開誠布公」四個字,自僭建醜聞爆發以來,說得最多,統計起來,可能已經不下數十次。

「開誠布公」,字典引用〈諸葛亮傳〉:「諸葛亮之為相國也,撫百姓,示儀軌,約官職,從權制,開誠心,布公道。」比喻誠意待人,坦白無私。但自上任以來的這幾個月,梁振英的種種表現,為「開誠布公」樹立了一個前無古人的新典範。

醜 聞揭發,梁振英首先把確定為僭建的玻璃花棚毁屍滅迹,死無對證,連讓公眾檢查的機會都沒有。然後對其他僭建部分,以選舉呈請的司法程序正在進行為理由,一 概封口,對任何疑點,在任何場合,全部不予澄清。梁振英的策略顯而易見,就是用時間來冲淡事件的爆炸力。港人生活節奏急速,新聞一單冚一單,時間一久,市 民就會把一切淡忘。待施政上了軌道,又或派糖令民望攀升,健忘而實際的香港人,對所謂僭建,所謂誠信,當成是無足掛齒的小事一樁,總之是時間冲淡一切,讓 梁振英可以輕鬆上路。

龜縮不敢面對公眾

但梁班子的如意算盤顯然未能打響,何俊仁的選舉呈請官司打了幾個月,到了終極判決,上訴庭的訴訟也撤銷了,再拖無可拖。反對派固然窮追猛打,連建制派亦不放過,呼籲梁盡快徹底交代,以免拖累街坊,殃及池魚。

梁 振英選擇用14頁紙聲明。再加上十多個附件,來代替面對面向公眾交代,避開立法會議員質詢,顯然又是精心策劃的結果。但機關算盡太聰明,往往是效果適得其 反。這種龜縮不敢面對公眾,只用片言隻語來敷衍記者的做法,他幾個月以來說了幾十次,以「開誠布公」作為生招牌的形象,落差實在太遙遠了。

梁 振英的聲明仍然疑點重重,用「記錯咗」作為借口,眾多關鍵問題也未回應。他更自爆去年11月早知發現大宅存在僭建,聲稱是上手留下,是否真確,只有天曉 得。未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前,就自行封了密室,已觸犯了刑法。今年3月選舉期間,以唐英年地宮僭建發炮攻擊,並指對手誠信有問題,成為當選的最大關鍵。梁振 英靠謊言贏得選舉,靠大話冚大話上台,雖然無法通過法律推翻他當選的事實,但道德合法性成疑,將成為梁振英一生無法洗脫的污點。

屋宇署人員到場檢驗,懷疑200呎僭建密室被封,卻沒有積極跟進,也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如果是因為梁振英的身分而不作為,表明公務員政治中立秉公執法的核心價值已經崩潰。上樑不正,整個特區政府由上到下,由裏到外,已經沉淪腐敗,這才是香港最大的悲哀。

samngx123@gmail.com

mattock
mattock 2012/11/27 07:21:56 回覆

風吹草動 - 李慧玲
特首之路 謊言築成
(2012年11月27日)


【am730專欄】看了梁振英足足十四頁的書面聲明,恍然大悟:為甚麼過去近半年,他都拖拖拉拉不肯開誠布公交代山頂大宅的僭建。原來事件的真相,足以動搖他處心積慮「呃」回來的特首江山。
十四頁的書面聲明,重中之重,是梁振英首次承認大宅有一個二百呎的僭建地庫。雖然梁仍堅持這個地庫是上手業主所建,但亦承認自己早在去年十月已經發現這個僭建物。他發現僭建物之後,自行加建石屎牆密封地庫,就當甚麼事都沒有發生過。
傳媒在特首選舉前後查詢他家中有沒有僭建物,梁振英一直斬釘截鐵說沒有;今年六月,最少兩間傳媒機構針對性地查詢他大宅是否有僭建地庫,他亦予以否認。換言之,他一直沒有對公眾說真話,公然說謊。難為林鄭月娥和一眾梁粉還力撐他有誠信。
當日唐、梁跑馬仔,唐英年一直被看高一線,但最終唐唐被揭九龍塘大宅有僭建地庫,而且過程中又有所隱瞞,誠信受香港市民強烈質疑,北京評估形勢最終轉而支持梁振英擔任特首。在選舉論壇中,梁振英亦大力攻擊唐唐的僭建。
但現在看來,當日梁振英根本賊喊捉賊。原來他早於去年十月已經發現家中有僭建物。當時申訴專員剛剛發表報告,批評政府清拆新界丁屋僭建不力,官員、議員家 中僭建物被傳媒逐個捉,腥風血雨。如果梁振英當日被揭家中有僭建地庫,恐怕他連入閘參選都有阻滯,更遑論借唐唐的僭建而當選特首。
香港的特首選舉本來已經小圈子,認受性不足,梁振英現在更被揭靠講大話而贏取特首之位,誠信尊嚴俱破產。在這種情況下,B計劃真的只是某些人一廂情願的空中樓閣嗎?
 

商台晨早烽煙節目主持/周一至五刊登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31750&d=1903

mattock
mattock 2012/11/27 06:52:46 回覆

看慣大戶的精彩表演! {#BullBear02.gif}

請問您對這個表演的觀後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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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mattock 2012/11/27 06:20:54 回覆

【本報訊】梁振英的僭建風波至今近半年,其山頂大宅由「無僭建」變成10項僭建,《蘋果》收到消息追查的4號屋「密室」亦經歷消失再重現,但五個月前向屋 宇署查詢的問題:「巡查人員曾否滙報發現可疑空心牆?高層是否指示不用調查?」至今仍未獲回覆。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要求屋宇署署長區載佳盡快交代。

梁振英的僭建風波始於今年6月21日,傳媒揭發他在山頂裕熙園5號屋外有僭建玻璃棚,本報不久收到消息,指發展商巧盛早在90年代放售屋苑時,4號屋地下 低層的儲物室後已有約200呎房間,無在平面圖顯示。消息人士指梁振英買入大宅時肯定知道房間存在,以他作為測量師的知識,必然知道屬僭建。消息描述該房 間是密室,從外無法看見;梁今年中帶記者視察大宅時,亦只限屋外觀察,記者無從證實該密室存在與否,故初時未有報道。

疑與梁振英「扯貓尾」

直至6月25日,即屋宇署人員入屋視察後三天,本報再接獲另一消息指署方人員曾入屋視察,並在地下低層儲物室發現一幅牆的油漆明顯較簇新,敲打牆身時聲音 空洞,牆後疑有一定空間;但向上級滙報懷疑後,卻被指示毋須跟進。兩個消息對懷疑僭建的描述脗合,記者遂向梁振英及屋宇署作正式查詢,屋宇署當日僅表示會 跟進,梁則透過候任特首辦,在當晚深夜口頭回覆、否認有該僭建。報道翌日刊出,梁再否認有該僭建密室,屋宇署在6月28日更公開聲明指,經視察後該處無僭 建工人房。
屋署發聲明後,記者即日向署方追問首次視察時的具體情況,包括有否發現可疑的新牆、人員有否匯報對儲物室的懷疑、署方上級有否指示毋須 跟進等問題,屋署只稱「一直依法辦事、一視同仁」。上周五,梁自爆以磚牆封密室,證實密室存在的消息,記者再將同一批問題詢問屋署,署方亦只說需時研究, 至今未有任何回覆。

梁振英密封僭建房謊話連篇

25/06
•《蘋果》提問:4號屋有否增設未經申請的房間作工人房用途?
官方回應:候任特首辦當晚深夜口頭否認有該僭建,翌日再向傳媒表示該空間並不存在
•《蘋果》提問:屋宇署人員日前視察地庫時有否發現僭建?若未有視察屋內,會否再到屋內視察?
屋宇署回應:已交部門處理,有結果即回覆

28/06
•《蘋果》提問:4號屋有否僭建工人房?
屋宇署回應:已於26日視察,並無發現僭建工人房或其他僭建物
•《蘋果》提問:巡查人員曾否滙報發現可疑空心牆?有否敲打並發現聲音空洞?高層是否指示不用調查?
屋宇署回應:對僭建執法是依法辦事、一視同仁,但無回應視察4號屋時的情況

*23/11
•《蘋果》提問:特首早知有僭建工人房,為何不公開?為何私自以磚牆密封?為何仍對公眾否認?
特首辦昨回覆:不公開因無人查詢;密室已拆及用磚牆密封,不算僭建
•《蘋果》提問:為何當日署方未能發現該僭建工人房?
屋宇署回應:將作跟進,稍後回覆

*梁振英發聲明證實4號屋地下有僭建密室,並於去年11月自行密封
資料來源:《蘋果》記者及上述部門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1127/18081958

mattock
mattock 2012/11/27 06:15:31 回覆

【大話特首】
【本報訊】自爆山頂大宅有地下僭建密室的特首梁振英,昨晚終直 接回應密室醜聞。對於他6月時否認明明存在的僭建密室,他再度使出「語言偽術」,狡辯密室在傳媒查詢時,已用磚牆封起,他不再「視之為僭建」。有立法會議 員則反駁,梁並無還原建築物,而未經申請而建的磚牆本身都屬僭建,批評梁的講法不實。屋宇署昨亦終派人入屋視察,但截稿前仍未交代任何詳情。
記者:林偉聰 韓耀庭 陳雪玲

梁振英昨晚首度就僭建地下密室回應,對於6月時向本報及其他傳媒多次否認有該僭建,他狡辯「僭建處理咗,個僭建就唔存在」,指由於在去年11月已將僭建密 室拆除及以磚牆圍封,之後再沒使用,因此傳媒6月查詢時他「沒有視之為僭建」。對於去年備選時發現有僭建,為何不向外界公開?他就重複早前聲明,指「當時 無人查詢」;又指過往高官名人發現住所有僭建,處理後都不會公開,試圖「合理化」自己的隱瞞行為。

「唔知道要通知屋宇署」

梁又承認,去年以磚牆封起密室前並無向屋宇署申請,身為專業測量師的他,又以「無知」為自己開脫,指該次是自己第一次處理僭建,認為該工程規模較小,「唔 知道要通知屋宇署」。梁昨晚亦透過特首辦書面回應本報上周部份提問,對於本報對照02年圖片,質疑他遷入後曾改建車位上蓋,他昨承認車位上蓋旁的活動玻璃 是遷入後加建;至於上蓋本身有否改建,他就指須更多資料才可回覆。對於傳媒繼續追問,替他檢查大宅、但一項僭建都找不到的測量師朋友身份,梁再以「不想牽 連其他人」為由,堅拒披露。

公民黨立會議員湯家驊指,如果挖空地下空間作地庫,法律上並非單單拆走結構或以牆密封空間,就代表僭建不再存在,而是須以泥土將空間填滿及築回永久牆壁, 才算將建築物還原;他指梁未經申請用磚牆封室,磚牆本身已是僭建,不符原有圖則設計,因此他向傳媒否認有僭建並非全部事實。多次以「語言偽術」回應質疑, 湯家驊直指梁振英已陷誠信危機,批評他堅持以書面回覆僭建,意在避免傳媒、立會和公眾監察,是不負責任行為。

事隔三日屋署終入屋查

此外,屋署在梁振英聲明披露更多僭建物三日後,終採取行動。昨午3時半,三名屋署職員到梁宅調查,由於傳媒未能進入,只能在大宅外視察;從高位所見,幾名 屋署職員曾到4號屋車房上蓋檢查,並用尺量度違規放置的大儲物櫃。
屋宇署職員在大宅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高級屋宇測量師朱煒堯向傳媒交代,稱該署 聯同梁振英委任的認可人士,到大宅視察和跟進梁上周刊登的聲明中,提到的兩項違例建築工程,包括4號屋庭園改建為客人洗手間,及4號屋地下低層部份的樓 面、即聲明中被磚牆所封的密室。朱稱,該署會根據視察所得資料跟進個案,並稱昨日稍後會出新聞稿詳細交代,在未有回答記者提問後便轉身離開,但屋署至昨晚 11時截稿前,仍未有任何公佈。

比較今年2月,屋宇署進入特首候選人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大宅視察,當時署方一共派出六名職員,包括兩名高級測量師,今次梁振英大宅則只有三名職員入內; 翻查他們所乘的客貨車車牌,亦非政府車輛。署方測量師亦僅簡單交代,未有提供僭建詳情,難免令人質疑屋署厚梁薄唐。

梁振英昨回應僭建重點

•4號屋的地下密室已封牆及進行過拆卸,所以不再視它為僭建物
•去年11月將地下密室封牆時,因工程規模小,不知道要向屋宇署申請
•不想牽涉他人,不會公開為他驗樓的專業人士身份
•高官名人處理僭建物一向是不公開
資料來源:梁振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21127/18081956

mattock
mattock 2012/11/27 05:19:12 回覆

香港有這樣的特首,認真好極!

請問是否做完壞事,『壞事處理了就唔存在』!

何需監獄,政府可以減少開支,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mattock
mattock 2012/11/27 04:37:23 回覆

私下密封地下僭建室 梁振英:不知要通知屋宇署
(2012年11月26日)


【am730訊】特首梁振英的僭建風波愈鬧愈大,繼他自爆山頂寓所有200呎僭建地下室並私下密封了事後,屋宇署昨日首次 派員到其大宅視察,面對各界催促他真正「開誠布公」的強大壓力,梁振英昨日承認並無向當局申請改動工程,他辯指不知道處理小型工程要通知屋宇署,強調自己 並無隱瞞,他並以很多社會名人亦是自行處理僭建物而無公開作擋箭牌,指稱當時「僭建處理了,僭建唔存在」。立法會多個黨派正計劃對梁振英提出不信任動議, 並考慮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
 

梁振英於上周五發表14頁書面聲明交代大宅僭建事件,包括自爆其4號屋地下有200呎僭建密室,但事件疑點重重,傳媒經追問多日後,他昨日兩度開 腔,並於昨晚「和盤托出」,承認去年知道地下室屬僭建後,並無通知屋宇署立即自行拆除,「嗰次我第一次處理僭建,當時呢個工程比較細,唔知道要通知屋宇 署。」他又說,一貫態度是當知道有工程要申請,便會申請,當時處理時無任何查詢、亦無任何壓力,強調自己嚴格遵守建築物條例。

否認隱憂 「僭建處理了就唔存在」
梁振英於去年10月發現大宅有擴建地下室,當時卻無公開交代,他在選舉期間更大肆攻擊對手唐英年的僭建風波。梁振英昨日強調,當時並無隱瞞事件,又指很多社會人士包括高官名人發現寓所有僭建,他們處理後也無打算公開作辯解,「我當時嘅認知係僭建處理了,僭建就唔存在。」
梁振英昨亦發表聲明,稱已指示認可人士主動聯絡屋宇署,約見署方就其山頂物業跟進處理,並會繼續與當局合作,盡早採取行動糾正任何不妥善之處。但他以不想牽連他人為理由,拒絕透露當年為他視察大宅的建築測量師姓名。

屋宇署首到大宅視察90分鐘
另外,屋宇署3名職員昨午到梁振英山頂大宅視察,一行人約逗留90分鐘。屋宇署高級屋宇測量師朱煒堯表示,行動是跟進梁振英聲明中提到的兩項違例建築工程,包括4號屋地下低層用磚牆圍封的部分樓面,及4號庭園改建為客人洗手間,當局會根據視察繼續跟進並評估。

謝偉俊擬下月提不信任議案
另一方面,立法會多個黨派力促梁振英到立法會接受質詢,建制派謝偉俊則計劃於下月19日向梁振英提出不信任動議,並希望已抽到下月12日提出議案檔期的泛 民議員讓路。被問及不信任議案若獲通過,梁振英應否下台,謝偉俊指議案雖無約束力,「但相信任何稍有責任心嘅領導人,知道係點(做)。」公民黨黨魁梁家傑 說,該黨亦考慮提出不信任議案,但若梁振英拒絕到立法會解畫,不排除對他提出彈劾。民主黨單仲偕指支持議案,並認為應以「特權法」調查屋宇署長有否隱瞞及 包庇梁振英。工黨主席李卓人說,會研究引用「特權法」調查梁振英在事件中是否有隱瞞或誠信問題,並視乎證據決定是否支持不信任議案。
民建聯及工聯會則不支持議案,認為應讓梁振英集中精力制訂施政報告。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亦不支持議案,並形容梁振英是「拆彈專家」,希望他繼續拆除上 屆政府留下的炸彈。另外,工業界立法會議員林大輝昨與梁振英會面時,反映不少市民及議員不相信其解釋僭建事件,希望他盡快選擇合適平台開誠布公,他並向梁 振英指若公眾對其誠信有懷疑,相信會對其施政有困難,他指梁振英聞言只點頭示意但無回應。

http://www.am730.com.hk/article.php?article=131729&d=1903

mattock
mattock 2012/11/27 03:29:01 回覆
由參選到跟唐英年對質
特首:僭建處理了等於不存在

特首 梁振英對其裕熙園4號及5號住宅僭建的解說,部份疑團未釋,特別是他去年10月表明有意參選特首後,主動封了4號屋200呎地下室,其後否認住宅存在僭 建,是否有隱瞞之意。他昨日透過特首辦回覆傳媒的部份提問,亦以口頭公開解釋,至少解開了兩個謎團。其一,梁承認去年11月密封大宅4號屋下的工人房等擴 建空間時,並沒知會屋宇署;其二,去年11月後至特首競選期間,對僭建矢口不認,梁振英答稱:「僭建處理咗,僭建就不存在。」採訪:政情組

按 屋宇署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所訂明,就算不用批准的小型工程改動,事前事後也須通知屋宇署,否則業主已是違反《建築物條例》。梁振英去年10月已經知曉4號屋 有僭建,選舉時卻秘而不宣,至今年6月報章向他查證時,梁亦否認。對「講大話」的指控,梁答道:「我當時是沒隱瞞,我當時的認知呢,是僭建處理咗,僭建就 不存在。」


署方不評是否涉刑責
梁振英上周五書面承認,有未經申請的加建物後,屋宇署3 名人員,包括2名測量師及1名測量主任,聯同梁振英認可的人士,昨日下午進入梁於山頂貝璐道的大宅,跟進聲明中兩項未經申請,違例的建築工程,即4號屋地 下低層用磚牆圍封的部份樓面,及4號庭園改建為客人洗手間,檢查進行約一個半小時。署方人員在現場量度包括份屬僭建的流動儲物櫃。署方高級測量師朱煒堯未 有評論,梁是否要為私自加建僭建須負上刑責。
特首辦昨晚回覆傳媒書面的查詢,對於4號屋地下低層擴建的200呎樓面,用磚牆密封的進行的還原工程,特首辦稱,梁振英事先並沒有向屋宇署進行任何通報或申請。梁振英亦不會公開他2000年入伙時,協助驗樓的建築測量師身份,稱會一力承擔。
屋 宇署在2010年底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將工程項目按風險高低分3個級別監管,規例為簡化屋宇署工序,訂明當業主進行這3類小型工程,可毋須事先獲得屋 宇署的批准圖則和書面同意,但仍需在開工前後通知屋宇署。梁振英在還原工程由始至終,都沒向屋宇署通報。但梁有否刑責的關鍵,是他是否明知而違反《建築物 條例》第14(1)條。
建築物條例第14(1)訂明,任何人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不得展開或進行任何建築工程。若明知而違反該條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2年,但小型工程除外。


未來兩天定拆僭建物
梁 振英昨晚出席私人聚會後稱,那是自己第一次處理僭建,不知還原工程要通知屋宇署。他說:「工程比較細,我亦不知要通知屋宇署,」他又指自己的做法普遍,他 續道:「事實上當時好多社會人士,包括高官、名人,他自己檢查屋企,發現有僭建時,自己處理之後,都沒想到要公開。」他又指上周五發出聲明後,已即時邀請 代表自己的專業人士聯絡屋宇署,屋宇署人員昨日說想到住宅現場看看,昨下午亦已安排他們前往視察。他謂未來兩三天,自己會繼續與屋宇署,盡快把一些未解 決、未移除或未清拆的僭建問題,盡快與屋宇署定下一個解決方案。
今年6月有份獲邀勘察梁宅的理大建築及房地產學系副教授王金殿稱,業主私自進行小 型工程並不鮮見,「自己做的小型工程,像加冷機架,就算是後來才加,都係完了就算。除非屋宇署真是出一道Order,命令有甚麼要拆,才會通知屋宇署。」 他指屋宇署不可能就每項工程都跟足。他續稱,梁若要還原由一手業主留下,4號屋下的擴建部份,以磚牆密封是唯一方法。特首辦昨日再發出聲明,指梁早在上周 五對僭建作書面解釋時,已通知認可人士,約見屋宇署人員以跟進其大宅的清拆工程。梁昨傍晚稱,正待屋宇署知會他下一步的做法,他重申,自購入大宅的十多年 來,一發現有僭建都會立即處理。

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262586

mattock
mattock 2012/11/26 12:53:39 回覆
5號屋玻璃棚 證搬入後自搭
梁振英認有10處僭建

 特 首梁振英與何俊仁就特首選舉呈請訴訟平息後,梁振英昨在下午4時以書面發表14頁聲明及附載當年物業買賣合約及專業人士今年10月向他提交的報告。他就山 頂貝璐道裕熙園4號及5號屋住宅多處僭建,詳作交代,承認除了傳媒所報道的6處僭建物外,還有另外4項僭建,部份屬買入前已有。就外界關注他指5號屋玻璃 棚是2000年買入時已存在,後被踢爆非為事實一事上,他承認自己記錯,在事件上有交代不清之處;4號屋的葡萄架及5號屋外的玻璃棚,都是搬入後自己所加 建,當時是疏忽及有欠謹慎,沒察覺屬僭建。採訪:政情組

不過,外界昨日關注焦點,是梁振英在買入兩物業時,是否已知悉或獲忠告內有僭建物 而刻意忽略,這除了證實他年半前向傳媒指家中沒僭建屬講大話外,亦可能須負起法律責任。他指出,當時關注物業有否侵佔鄰居權益、泳池是否僭建、鄰居後花園 通往泳池的樓堵封,以及車位可否改作庭園等,故找過岑文偉律師及一位建築測量師,提供口頭意見,被確定有關花園、空地及泳池沒有僭越及業權問題。


賣方律師堅持條款
至 於提供意見是哪位建築測量師,梁指不是戴德梁行人員,該人只是以朋友關係義務提供意見,事後沒書面報告,他稱對方指出大宅沒有僭建問題,而室外地方可入則 作合法改造。至於物業買賣合約,為何加入不追究上手業主任何違例建築條款,外界質疑他是否早已知悉物業有僭建,而不去理會。梁振英在聲明解釋,因當時一家 居於淺水灣道的出租物業,當時希望物色與3名子女學校較近的物業,最後屬意貝璐道物業,在簽約日期臨近,因原有律師事忙,改聘胡關李羅律師行,但在兩日 後,即簽正式買賣合約期限前3天,收到賣方律師的合約文本,加入上述不追究條款,自己律師也反對條款,但對方律師堅持,「並非由我和賣方已確認物業內有僭 建物……當時用了If any的字眼」。
梁稱與家人十分喜歡兩獨立屋,最後還是決定簽約買下,因相信對方律師是想保障業主權益,「這條款對我沒有 太大實際意義,因此我同意簽署」。他解釋第四份草稿合約當時也沒列出僭建物,「我在兩天時間內不可能請律師、測量師和其他專業人士查出僭建物」,無論買樓 及收樓是否倉卒,過後發現有問題,他不會將責任推卸給任何專業人士、賣方或其他人,他作為買方及業主,應該負責。
另外,為交代有多少屋內僭建屬上手業主留下,他在聲明中罕有列出原業主劉耀柱與商台主持的問答對話,以引證買入時已有大閘、4號屋或有花架,以及原業主律師加入條文保護劉的說法。就梁振英是否搬入住宅時已得悉有僭建。


交代不清引起誤解
在 臚列兩物業共有10項僭建物下,梁振英指出至少有5至6項屬買入時已存在(詳見表一及表二),包括大閘、5號屋車位下空間、車位上蓋、4號屋地下 yard、地下低層部份樓面。他強調自己搬入後有向屋宇署主動申請,做了一些極小型改動,如建玻璃篷等,「如我當時知道該物業在買入時已有僭建物,又如果 我知道當時建造花棚要申請,我肯定會一併申請解決,我相信如申請建葡萄架、花棚及鐵閘等,都可獲許可」。他指屋宇署驗樓時出入,都有經過如車位上蓋、大閘 及車位下空間,自己沒任何隱瞞可能性,「我從沒有隱瞞這些構建物存在,說明我不知道這些構建是僭建」。
至於被指「講大話」的5號屋外玻璃棚,他承 認6月向傳媒說玻璃棚前身是木架,屬上手業主留下,「現經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告,證實我當時記錯;我當時把4號及5號屋混淆,因為上手留下的花架,可能是 4號屋,5 號屋並沒有上手留下的花架」。但報告又顯示地政署99年高空拍攝,4號屋地下一層縮入了近3呎,形成一小騎樓,梁稱:「我相信部份花棚可能在凹入的騎樓 底。」
他最後又指出,過去都有邀請傳媒到過玻璃棚及葡萄架拍攝,甚至車位下空間也有,自己回想起來有交代不清事件之處,引起公眾誤解。梁稱自己一 直採取開誠布公的態度,與政府部門及傳媒合作,種種事實表明沒存心隱瞞的意圖,因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在過去5個月,還原工程暫停了,稍後將重新啟動,並 盡快完成餘下的移除及清拆僭建工作,「我日後必定加倍謹慎,繼續秉持誠信,為市民大眾服務」。

mattock
mattock 2012/11/26 12:50:21 回覆
梁美儀﹕特首誠信帳 人民心中記
11 - 26 05:00

【明報專訊】拖拖拉拉5個月,特首梁振英 終向公眾交代其山頂大宅的僭建問題,只惜他發出的14頁紙聲明,不單未能釋除公眾對他謊話連篇的質疑,甚至為他的誠信帳中再添新目。

在梁振英最新披露資料中最關鍵的一項,是他在去年10月,發現其4號屋原來尚有一個之前未有披露的200呎地下僭建密室,在同年11月,他未有依法向政府部門申請,便擅自以磚頭封閉密室。

翻查資料,去年10至11月期間,梁振英與另一特首熱門人選唐英年 已 鬥得你死我活,與此同時,香港社會仍在熱烈討論僭建問題,除了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跟鄉事人士就新界丁屋僭建問題鬧到勢成水火,有傳媒繼續揭發知名人士霸 官地僭建等個案。從時間上看,公眾無法不懷疑梁振英在當時風頭火勢環境下,為了保住清白之身,爭逐特首寶座,悄悄地找人封室以圖毁屍滅迹。

更 離譜的是,在今年6月,《明報》揭發梁振英家中有僭建後,《蘋果日報》曾報道梁振英的4號屋地庫,有一間200呎懷疑僭建的房間,但當時特首辦矢口否認。 對照梁的最新資料,特首辦當時的回覆,其實是掩飾事實的謊言。難道傳媒在今年初揭露唐英年九龍塘大宅僭建2000多呎地下室後,唐匆匆找磚頭封着密室入 口,便可向外矢口否認屋內有僭建?公眾便會信納已密封的僭建層不是僭建?梁特首似乎當香港人是傻子吧!

梁振英較幸運,至少在選前未被揭僭建醜聞,令他在這場本被視為不可能勝出的選舉中贏出。如今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梁振英在北京、保皇派人士力保下,或許仍能保住特首位置,但在市民心目中,他的誠信已徹底破產,人們會記下這筆誠信帳。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126/-6-28324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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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ock 2012/11/26 12:50:19 回覆
梁美儀﹕特首誠信帳 人民心中記
11 - 26 05:00

【明報專訊】拖拖拉拉5個月,特首梁振英 終向公眾交代其山頂大宅的僭建問題,只惜他發出的14頁紙聲明,不單未能釋除公眾對他謊話連篇的質疑,甚至為他的誠信帳中再添新目。

在梁振英最新披露資料中最關鍵的一項,是他在去年10月,發現其4號屋原來尚有一個之前未有披露的200呎地下僭建密室,在同年11月,他未有依法向政府部門申請,便擅自以磚頭封閉密室。

翻查資料,去年10至11月期間,梁振英與另一特首熱門人選唐英年 已 鬥得你死我活,與此同時,香港社會仍在熱烈討論僭建問題,除了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跟鄉事人士就新界丁屋僭建問題鬧到勢成水火,有傳媒繼續揭發知名人士霸 官地僭建等個案。從時間上看,公眾無法不懷疑梁振英在當時風頭火勢環境下,為了保住清白之身,爭逐特首寶座,悄悄地找人封室以圖毁屍滅迹。

更 離譜的是,在今年6月,《明報》揭發梁振英家中有僭建後,《蘋果日報》曾報道梁振英的4號屋地庫,有一間200呎懷疑僭建的房間,但當時特首辦矢口否認。 對照梁的最新資料,特首辦當時的回覆,其實是掩飾事實的謊言。難道傳媒在今年初揭露唐英年九龍塘大宅僭建2000多呎地下室後,唐匆匆找磚頭封着密室入 口,便可向外矢口否認屋內有僭建?公眾便會信納已密封的僭建層不是僭建?梁特首似乎當香港人是傻子吧!

梁振英較幸運,至少在選前未被揭僭建醜聞,令他在這場本被視為不可能勝出的選舉中贏出。如今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梁振英在北京、保皇派人士力保下,或許仍能保住特首位置,但在市民心目中,他的誠信已徹底破產,人們會記下這筆誠信帳。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126/-6-2832478/1.html

 

mattock
mattock 2012/11/26 12:44:58 回覆

陳聰:被擴建的地下室
26.11.2012            

     

 

梁振英於聲明內自揭曾經有僭建地下室,不過是上手留下來的,是「被擴建」!大家又要學新字詞了,不是「僭建」,是「被擴建」!不過重點不在字眼,在於時間…
發現這個地下室的時間是2011年10月,梁振英以「香港速度」只需一個月已經拆除和以磚牆密封,那為什麼梁振英從未交代過這個「被擴建的地下室」呢?據 聲明所講,大約年半前,他請傳媒朋友到家中午飯,閒談間有人問他家中有沒有僭建,他當時說沒有。不過在此半年後,即11年10月,梁振英便發現了「被擴建 的地下室」,而之後的特首選舉,僭建問題正正成為了勝敗關鍵,他為什麼不主動開誠布公交代曾經有僭建物存在呢?是否怕主動公開,便會自招麻煩?或者更甚 者,將少了一個攻擊對手的藉口?

在特首論壇上,梁振英攻擊唐英年,稱問題並非僭建不僭建,而是隱瞞!如果梁振英以「開誠布公」的方法質問唐英年的話,他應該說:「這不是僭建不僭建的問題,你看看我…我也曾經發現自己的住宅有僭建地下室,但我已在大家發現前迅速處理了!所以你隱瞞就不對了!」
如果梁振英那樣說,仍然勝出特首選舉,這才算光明磊落!

如今,只得14頁聲明,還在新聞公報中事先講明「如有跟進提問,會以書面形式作出補充回應…」彷彿,梁振英已明知立法會將要求他出席解畫,所以便事先聲明,只以書面回應,這是什麼開誠報公?

梁振英之前話,有司法手尾所以不作回應。
我說,這條僭建手尾不斷尾的話,市民將永遠對你有保留!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audiocolumndetail.aspx?itemid=577111

(本聲音專欄只反映主持人及個別參與人士的個人意見。)

mattock
mattock 2012/11/26 10:29:28 回覆
僭建辯解 引伸大堆疑問
范太︰梁振英交代不清

特首 梁振英上周五以書面交代貝璐道裕熙園住宅共有10項僭建,即除了已為人知的5號屋車庫下的密室外,他自爆4號屋地下低層有擴建200呎另一密室,買入前已 作擴建,用作洗衣房及工人房等。他去年10月已發現,並在11月以磚牆密封,這引伸出一大堆疑問,因正值他宣布參選特首後,他在年初又曾指責特首競選對手 唐英年家有僭建。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日就直指,無論梁是記錯或是其他理由,當日所交代的就不是事實,是否有欺騙中央,只有中央才知道。採訪:政情組

至於今年6月曾進入住宅勘察的理大建築及房地產副教授王金殿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當日逗留梁宅幾小時,只集中察看5號屋車庫下200呎密室及外界所披露的僭建,當時沒有入伙紙圖則在手,而梁身在北京,自己當時不知道4號屋低層有地下室。
外 界包括部份政黨,對梁振英今年年初,在特首選舉論壇上指責唐英年住宅有僭建地下皇宮,但他一直未有澄清去年6月時向傳媒透露家中沒僭建說法,質疑他說法前 後矛盾,在選舉時有隱瞞之意,兼是否須負上刑事責任。梁在發表聲明當日,已承認處理僭建上有疏忽及欠謹慎,周六出席活動時並透過傳媒向香港市民致歉。


疑團至今未釋疑慮
不過,梁自揭住宅更多僭建後,包括間接承認大宅再有200呎地下密室,則引伸更多疑團(見表),泛民如民主黨等已臚列5大疑團,對傳媒的跟進提問,特首辦至今則未有回覆。梁振英昨早出席聯合國兒童基金慈善跑頒獎禮時,被傳媒追問是否有隱瞞僭建,他一律都沒作回應。
表明角逐連任港區人大代表但不改直言本色的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日回應傳媒提問時稱:「無論是梁振英『記錯』又好,或當時有好多理由又好,總之當時交代的就不是事實,現在他出來交代清楚絕對是好事。 」她又說,部份人接納梁振英「記錯」的解釋,但部份人不接納。
問到梁振英是否欠缺誠信,她指出:「其實誠信的問題是由每個人自己去決定的,市民會自行決定,咁樣算不算對我們好有誠意呢?」她認為,梁振英應該透過公開場合或召開記者會交代清楚,而不是單以書面回覆,這樣會令市民相信他是誠實及可信。


只有中央自己知道
問到有指梁振英在特首選舉時,是以僭建問題攻擊對手唐英年才獲勝,范太稱,很難斷定選委是否因為當時唐英年有僭建問題,才改為投票予梁振英。至於梁振英有否欺騙中央,她就說:「只有中央先知道自己有無被人呃。」
被問到梁今年年初未有提及自己的住宅有僭建,反指對手唐英年大宅有僭建,梁是否需要落台負責。范徐麗泰說,市民應先聽清楚當事人的解釋,不應在每發生一件事時,就要求官員辭職,這樣對爭取市民信任及施政運作都有利。
另外,據悉,唐英年年初被揭發九龍塘住宅有2,000呎「地下皇宮」後,中央曾有人士分別接觸唐英年及梁振英,也曾詢問過梁振英是否也有僭建。據指,梁振英給予的答案是沒有。

 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262449

mattock
mattock 2012/11/26 08:10:30 回覆

(綜 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特首梁振英自上周五發表十四頁的聲明,交代山頂大宅僭建,但仍未能釋除外界疑慮。梁振英昨日出席公開活動時,並沒有回答記者提 問。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認為,部分人接納,一部分人不接納梁振英的解釋,梁應該在公開場合,或開記者會,更清晰交代事件。前布政司鍾逸傑則認為,梁振英 以書面交代僭建問題是好的做法,已直接向公眾解釋事件。

記者:鄧栢想 李凱倫

梁振英在聲明中自爆四號屋地下低層的洗衣房、工人房和部分儲物室,有二百方呎僭建。他在去年十月才發現,隨即拆除僭建,並以磚牆密封。專家質疑,梁振英未經屋宇署批准,進行工程,涉違反《建築物條例》。

同時,有報道指,有自稱屋宇署人員五個月前入屋巡查時,已發現梁振英自揭的四號屋二百僭建地庫,但通報上級後,被指令不用跟進,令署方面臨包庇特首違規的質疑。

市民決定是否有誠意

對於梁振英僭建問題受一連串質疑,范徐麗泰表示,梁振英就事件的解釋,一部分人接納,一部分人不接納。她認為,梁振英應該在公開場合,或開記者 會回答提問,更清晰解釋事情,使更多市民相信他是誠實、可信。不過,公開交代與否,是梁的決定。她又認為,誠信問題是個人決定,市民會自行決定他是否有誠 意。

對於梁振英早前回應僭建問題與現時的答案不同,范徐麗泰說,「不論是記錯,還是當時有其他原因,總而言之,那(早前的)不是事實,他現時交代清 楚事實,會是一件好事。」被問及僭建事件中,梁有否欺騙中央,范徐麗泰稱,「我答唔到你,只有中央先知道自己有無被人呃。」范又指,作為一個香港市民,不 能每發生一件事,就要求官員辭職、下台,應要求每件事要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解釋。

鍾逸傑則認為,梁振英以書面交代僭建問題是好的做法,已直接向公眾解釋事件。如果公眾仍有疑問,可以再提出,相信梁振英會回應。食物及衞生局局 長高永文亦表示,他指與特首共事期間,感覺對方是一個開明的人,而且特首已用詳細方式交代事件,甚至公開相關文件。他指,事件應該告一段落,又認為事件並 非誠信問題,希望社會能夠給予整個特區政府有空間服務市民。

民主公民黨促到立會交代

民主黨和公民黨都透過內會主席梁君彥要求梁振英到立法會交代事件,公民黨梁家傑表示,大家消化了梁振英的聲明,發現當中有很多問題,但梁振英昨 拒回應,揶揄梁振英為「開誠布公」下了新定義。民主黨胡志偉指,梁振英解釋前後矛盾,明顯梁在特首選舉期間稱沒有僭建是講大話。民主黨會一步步看,先讓他 利用立法會這個平台去解釋,再作跟進。

http://hk.news.yahoo.com/%E8%8C%83%E5%A4%AA%E7%B1%B2%E6%A2%81%E6%8C%AF%E8%8B%B1%E5%86%8D%E8%A7%A3%E9%87%8B%E5%83%AD%E5%BB%BA-220325805.html

mattock
mattock 2012/11/26 07:50:23 回覆

cole兄早晨,萬大英雄早晨,謝謝到旁及支持!

一位好的特首確實不易,香港的政治形勢,叻人唔會做特首,享受權貴談何容易,因為沒有一黨專政。

做特首為建設香港?"無心隱滿"! {#200910132355339255_600w.gif}

一位好的總理更難,朱總理夠強硬,請看看他如何無奈! {#images.jpg}

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12/11/26 03:24:22 回覆

香港人如果要期望一個好的特首如期望一個好的總理

我同意這說法.

給你一粒幸運星

Coleman 皈依源頭
Coleman 皈依源頭 2012/11/25 23:30:40 回覆

mattock

梁振英樓價態度的轉變應該是和11中央高層調動有關

香港人如果要期望一個好的特首如期望一個好的總理

梁歪。看來修正所以(振英)也自動修正

對於香港人梁振英的過去已經不再重要; 重要是他香港政策我仍然認為是一個現在看的香港政策

mattock
mattock 2012/11/25 11:05:18 回覆

coleman兄早晨,只要您看看我們特首的玉照,多麼英明神武,上任短短二個多月,樓價勁升20多%,達標後,出招收買群眾,可惜群眾已經被累死。

樓價高,其實影響整體經濟大過住屋問題,日本就是被高樓價拖死,沒得翻身。國內如果不強力壓制炒樓,低價勞工將一去不返,何來競爭能力。

樓價炒高後,隨之而來的,當然是租金上升,通貨彭漲,勞苦大眾更加苦。

看看多麼英明神武的特首,僭建可以講成疏忽,無心隱滿。

在共產統治的社會,就是這樣的,薄先生的事件,如何不是搞入美領事,又怎會是貪官。

Coleman 皈依源頭
Coleman 皈依源頭 2012/11/25 09:36:27 回覆

我想說為什麼振英僭建事件在這段時間舊事從提我認為因為他最近政策對房地產,打擊地產霸權

香港電台 – 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

梁振英:優先照顧港人置業需求打擊短炒

......部分情況下需要採取港人優先的政策,在上星期公布穩定樓市的措施中,已推出買家印花稅,向非港人買家徵收。

在樓房措施方面,政府會繼續增加供應,增加建屋單位,改變工廈用途,再加上市建局的重建工作,希望增加單位供應。......

 

結果星期

 

星島日報  2012-11-15

政黨群起促梁振英交代僭建 民建聯提時限

香港特區特首梁振英曾承諾,會在司法程序完成後就他住宅的僭建問題“開誠佈公”。終審法院前天駁回,何俊仁指梁振英在特首選舉期間發表寓所無僭建是失實的呈請,民主黨昨天(14日)去信特首辦,要求他到立法會交代,民建聯更向他提出一周時限,各黨都要求他盡快表態。......

民建聯都要反他  地產霸權的勢力已遍及幾大政黨及幾大傳媒

 

看看另一個例子

 

2012年2月13日

中國評論網

......唐英年公佈房屋及教育政綱,除了未來5年落實興建7.5萬個公屋,亦會額外多建4萬個資助單位....希望在第4屆任期結束前,有條件考慮將輪候時間由3年縮至2年。

 

結果一日後

 

2012年02月14日(二)

東方日報

唐英年豪宅僭建

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7號的大宅,被揭僭建過千呎地庫,......

mattock
mattock 2012/11/24 23:20:58 回覆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稱,特首在司法程序完成後立即交代寓所僭建事件,是信守承諾,她認為事件不涉誠信問題。

林鄭月娥表示,特首昨天已書面詳細交代僭建事件,若傳媒和社會仍有疑問,特首亦已表明樂意再回應。她又指特首已承認疏忽,她認為事件不涉及誠信問題。

她希望事情盡早告一段落,因為特首要開始專心製作施政報告。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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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14/12/27

 祝聖誕快樂,新年進步,身體健康

mattock
mattock 2014/09/09

相信大家都應明白香港樓市狂漲的原因! {#201208122141403705_600w.gif}

mattock
mattock 2014/09/09
【林奮強訪問】剛性需求強 「樓價冇得跌」

對於本港樓市前景,智庫組織「香港黃金五十」創辦人林奮強接受雜誌專訪時,更是大力唱好,大膽預期樓價不會跌,主要是住宅剛性需求仍強勁。

他表示:「現在樓市已沒有投資者,更沒有海外投資者,只有首次置業人士,樓市仍在升,即是說住宅的剛性需求好勁。」

另一方面,林奮強指出,香港經濟呈結構性增長。過去4年,當佔全世界GDP逾6成國家的經濟紛紛向下走時,期間香港經濟卻經歷結構性增長。

息口走勢方面,林奮強表示:「我看不到全世界10、20年後,息口跟現在相差好遠,我相信會跟現在差不多,其實你看10年債券息率,已告訴你無息加。」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finance/20140908/52878682

mattock
mattock 2014/08/24

金龍兄晚安,謝謝到訪,很明顯今次的狂升是"政府放寬了雙倍印花稅的換樓期 限"而起,到底正苦玩把戲,或正苦被玩,最後香港窮人是大輸家。

始終都是689害死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