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啦!小櫻的狐狸尾巴
在兒童雜誌寫故仔寫左十年,令我變成一個自認是為小朋友服務的叔叔。
可惜,故仔字多,小朋友未必習慣閱讀。好多時,故仔加上插畫師的妙筆,才能令小朋友動容。我自己一個人的話,就只有文字故仔,只望有爸爸媽媽拾獲我的故仔,讀一下給小朋友聽。
今年,我第二次參加剛結束不久的中文文學創作獎,由香港公共圖書館主辦,終於得到了兒童故事組優異獎,作品《小櫻的狐狸尾巴》,主角其實就是小女兒櫻茶BB。
這個中文文學創作獎評審很巴閉(不是我巴閉),今屆第二名竟然從缺,表示沒有人有資格取得第二名。然而,一如以往,我的作品第一對象都是小朋友,不是大人評審,我相信,如果肯讓小朋友參與評審,結果一定很不相同。
說到底,兒童文學相當程度上是大人們的遊戲而已,日本台灣也許好一點,聽說日本繪本大師長谷川義史幾乎每天都跟小朋友聊天,這種作家,在香港不多,以所說香港兒童文學還是相當幼嫩。其實要成熟起來很簡單,評審和作家肯每天找小朋友聊天就可以了,但大人們或許放不下那個自尊,他們認為只要把評審工作交給小朋友,小朋友必然選出屎尿屁作品,令兒童文學水準下降,有的更認為只有談及生死觀念的作品,才是上品。
彭彭我偏要站在小朋友的一面,認為能令小朋友開心和踴躍討論的屎尿屁作品,都是好作品,無端端我不會為了得獎走去寫生寫死和在作品中傷春悲秋,比起這些,對小朋友來說更重要的是探索自己和無盡的世界。連世界也未了解夠就要小朋友把傷春悲秋、感慨生死放在第一位,太過份了。(今期冠軍作品不是講生講死,講蜜蜂,OK!)
屎尿屁之所以為小朋友喜歡,不會毫無原因。試想想,世界上有甚麼東西可以很簡單就讓小朋友知道自己生存在世上?屎尿屁是也。這三種東西其實是人身體上分泌出來的東西,它們既屬於自己,但又可以當成外物來看待,有甚麼比屎尿屁更能令小朋友直接體會到甚麼是I-you-they-other之存在關係?屎尿屁就是小朋友的存在主義。
其實我這觀點是可以發表評論參加文學評論組的,可惜認真寫一個文學評論極花時間,在網誌提一下還可以,但認真地按學術要求抽空把它寫出來就真是辦不到。
很高興首次有一個進入公共領域,叫做得到學界認可,而版權又純屬自己的作品。可幸是雖然我的觀點跟評審有距離,但不是完全沒有交集。我相信這是作品總算可以得獎的原因。我上周四領獎,今日應該可以自由公佈了。故事先發表如下,評論後補:
* * *
小櫻的狐狸尾巴
(C) 2012 彭卓鋒
「這是羊,牠是狼,會吃羊,趕走牠!」
「這狐狸說謊,不誠實,要受罰!」
小櫻就是如此有正義感的女孩。她只有四歲,但善惡分明,讀童話故事書,總愛一邊讀,一邊說出自己的感想和判斷。
「我是女孩子,我不要跟爸爸進男廁!女孩子不能進男廁!」
可是,她這種對錯分明的性格,有時也頗讓家人頭痛。這天,媽媽學校開會,小櫻嚷著爸爸帶她到玩具店,路上只有小櫻和爸爸二人,誰知途中小櫻急著小便便,卻不肯跟爸爸進男廁裡去。結果,還是爸爸騙她說那是女廁,才順利方便了。
進到洗手間裡,小櫻還大聲問爸爸:「那些壺是甚麼?我和媽媽上廁所,沒有壺啊!」又大聲問:「這是女廁,為甚麼你能進來呢?」這害得爸爸恨不得立即就在地磚下掘個洞躲進去,不敢見人。
送給同學的生日禮物買到了。回家的時候,小櫻對著一個玩具目不轉睛,爸爸意會。「那是狐狸尾巴,是手機掛飾,很美觀。」爸爸說:「不過,我們不需要它,因為……」
回到家中,剛好是晚飯時間,公公煮好了美味的飯菜,姊姊做好了功課,媽媽也回來了,一家人圍著桌子,一邊用飯,一邊看電視,多麼幸福。小櫻黏住媽媽,要媽媽餵飯飯,媽媽說好。
電視剛好播著新聞報告。報導員說:「聯合國定下協議,限制各國砍伐森林,保護大自然資源。」公公說:「太好了!」說著時還掉下眼淚來。姊姊就在電視機前跳起舞來,大聲讚好:「萬歲!萬歲!森林萬歲!」這時,小櫻吃得太飽,睡著了在媽媽懷中。爸爸和媽媽點點頭,相視而笑。
是時候…
是時候了…
家鄉的月亮、歌聲、舞蹈……
多麼美好,都等著我……
回家…回家…
要回去嗎?
小櫻右邊的眼睛還不願意張開,只有左邊的眼睛對抗著睡意,努力撐開。
矇朧中,媽媽對自己說:「起來啦,小櫻…」
爸爸也對自己說:「別睡啦,我們出發啦!」
姊姊也對自己說:「妹嘜,陪姊姊玩,不是公園,比公園更大,是森林呀,森林……」
公公也說:「回家鄉去吧,小櫻!」
右邊的眼睛雖不願意,也張開來了。小櫻擦擦眼睛,低聲問:「為…甚麼?」
姊姊搶著答,還把小屁屁給妹妹看:「還用說?因為我們來自森林呀!看,我的猴子尾巴!」姊姊的屁屁突然長出一條靈活而捲曲的尾巴,纏在掛燈上,吊在半空,十分好玩。
接著,爸爸和公公也伸出了自己尾巴,給小櫻看。爸爸的是白狼尾巴,非常雪白。公公的是狸貓尾巴,圓咕咕的,咖啡色的,還有粗大的一大條間條,非常逗趣。
小櫻看到,急得抱住媽媽。「哎喲,小櫻,你踩到媽媽的尾巴啦!」媽媽摟住小櫻,耐著痛楚叫道。小櫻往下一看,摸一摸,果然連媽媽也有尾巴,而且是很大很可愛,就像自己抱慣了的大攬枕一樣,感覺很舒服,形狀有點捲曲,如莫扎特樂譜裡高音譜號一樣的S形,是松鼠尾巴。
「小櫻,我們都有尾巴,是森林動物呀,今天回森林去啦!」媽媽柔聲說著,伸手要牽小櫻的小手,尾巴擺了一擺。
「可是…」
「我是人啊,不是動物!我沒有尾巴…」小櫻收起手,不讓媽媽牽著,說:「爸爸欺負人,那是玩具店買的尾巴!」
羊是羊,狼是狼,狼必吃羊,不會溫馴起來。
在童話故事裡,狐狸最狡猾,從不說誠實話。
男孩子是男孩子,女孩子是女孩子,女孩子不可以跟爸爸進去男廁。
同樣,人是人,動物是動物,只有動物才有尾巴,人沒有。
這些不是絕對的真理嗎?
不…不是嗎?
「不是呀!」姊姊抱著小櫻,擺著猴子尾巴。
「絕對的真理是…」爸爸也抱著小櫻,搖了搖白狼尾巴,像是快要把天上的雪都搖下來似的一樣漂亮。
「是我們一家人,無論去到哪裡,無論吃晚飯,或賞月,或跳舞,或唱歌,都在一起,然後一塊兒享受上天賜予的幸福呀!」媽媽也抱著小櫻,用可愛的松鼠尾巴輕撫著小櫻粉紅的臉脥。
「喲,再不起行,就要遲到囉!」公公搖著圓咕咕的狸貓尾巴叫道:「我們完成任務,讓人類停止了砍伐森林,今晚森林要辦螢火蟲祭典,小櫻不去就算了!」
「祭典的烤粟米,好好味喔!」媽媽喜道。
「祭典的月亮舞,我要參加!」姊姊喜道。
「祭典的撈金魚,我撈清光!」爸爸喜道。
大家都聚到門外,等待著小櫻的決定。
聽到這裡,小櫻再也顧不了自己的身世,禁不住高聲喊叫道:「我也要回森林去!我不是人,我是動物呀!」
那天晚上,就在她高聲呼喊,說自己不是人的時候,小櫻的小屁屁便長出了金黃色的毛髮和尾巴。這尾巴非常美麗、金光耀眼,而且毛髮鬆軟,是狐狸尾巴。
小櫻想起,白天經過玩具店的時候,爸爸曾經對自己說,不需要那玩具狐狸尾巴。她明白原因了,那是因為,公公、爸爸、媽媽、姊姊和她自己都早就擁有了只屬於她們自己的美麗尾巴呢!
「媽媽,我有狐狸尾巴,但我不喜歡說謊呀!」小櫻說。
「媽媽知道呀!」媽媽摸了摸小櫻的頭,讚她乖。
按照東方的傳說,某些森林裡的小動物,能用一片葉子,把自己變成人類的樣貌,在人類世界生活。據知,小櫻爸爸在人類世界時工作的地方,就是聯合國,他的工作,就是游說人類愛惜森林,不再胡亂砍伐。
那天晚上,城市裡有一家人搬家了,回到森林老家,還參加了螢火蟲祭典。小朋友,最近在你的身邊,或是在你認識的人當中,有人搬家了嗎?也許,他們就是小櫻一家也說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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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學創作獎各得獎作品現假銅鑼灣中央圖書館地下展覽中,至十二月九日。兒童繪本組作品作畫水準不差,值得到場一賞。《甚麼獅子山下》的第二章果然沒法本周寫出來,有機會一定續下去,直寫到今日的香港人身份為止。本集網誌周內將再更新補充內容。
謝謝Blue Panda^^
加油呀!
多謝冬姐恭喜^^
嘩嘩嘩,恭喜恭喜!很值得高興啊! +4
凡人:你兒子小時候跟我小女兒很像啊!她會走去公開指正陌生人的!@@indy
這令我想起,兒子小時候,我一直教育他不可以在地鐵車廂飲食.他自己不吃,還做起了小警察;經常在車廂裡指著那個吃東西的人,大聲說:"車廂入邊不可以吃東西!" 我當時真想找個地洞鉆進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