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見死不救的人

2012/12/29 06:06:58 網誌分類: 時事
29 Dec

「你有時間慢慢拍照,為甚麼不立刻去救人?」

 

上星期在紐約地鐵站,發生了一宗致命的交通意外,一名韓裔男子,遭一名精神病漢推落路軌,被駛入站的列車當場撞死,但具爭議性的是,這宗意外被《紐約郵報》的一名攝影記者清楚拍到,還在翌日的報章頭版刊登了死者臨死前的一刻,緊抓月台掙扎求救的照片,還大字標題地說他是「劫數難逃」。

 

 

 

目擊者稱,事發時月台上約有18人,但無人肯施以援手,有途人更朝相反方向跑離月台現場。這讓人想起之前佛山小悦悦事件的翻板,女童被汽車輾壓二次,但18個路過的民眾卻見死不救。

 

「月台上的人可以輕易地把他拉上來,但他們並無如此勇氣施以援手。」

 

「當時遇害者身處路軌有3045秒,並企圖爬上月台,可是無人站出來幫他,這確實可恥。」

 

在場拍攝撞擊一刻的記者,被人狠批冷血,相信他當時正在月台,拍攝列車駛來。

 

「如果他有足夠時間拍照,為何他不施以援手?」

 

事件引發網民對傳媒道德操守的討論,攝記拍下死者死前照片,利用別人的災禍來賺錢,令人不齒。而報紙將照片放上頭版,更採用了嘩眾取寵的題目,不顧道德操守,更應受到譴責。

 

 

到底攝影師應否放下相機,先去救人?網上舉行投票,結果有超過八成的網民,贊成有良知的人,都應先去救人,然後才去拍照,報導現場的情況。

 

但根據攝影師的自辯,卻提出了另外的一套說法︰

 

當然他在紐約地鐵站月台,手持相機,是準備去拍攝露宿者的專題。當他留意到死者被人推下路軌時,身處相當遙遠的地方,然後當他聽到有列車駛進的時候,已經跑過去想拯救死者。

 

當時死者附近有不少人,但沒有任何人伸出援手。到攝影師接近時,列車已經快速駛到,他當時所想到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按下快門,以閃光燈提醒車長剎車。據稱,他甚至閃了49下示警,可惜都阻止不到悲劇的發生。當時他的相機在待機模式中,所以一按就馬上可以拍攝到現場情況。

 

事後他把照片交給報館,編輯對這張照片感興趣,並且買下照片,但攝影師強調他不是拿去兜售,而只是因應他本來所拍攝的專題,把作品交出去。假設攝影師沒有撒謊,那麼當時他就不是見死不救,反而是想盡辦法去拯救死者,真正要譴責的應該是殺人兇手,袖手旁觀的群眾,刊登照片的報紙,而不是拍攝的人。

 

這張照片的恐怖,不是看到一具血淋淋的屍體,它的恐怖,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感到絕望,在等待「死亡」前的一刻,是對人性的醜陋最嚴重的鞭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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