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 普普藝術工作室

2013/01/11 07:28:26 網誌分類: 連載小說:風塵僕僕天路客
11 Jan

我去了看一名在格林威治村的精神科醫生,向他訴說我的一切。

 

我告訴他我一生的故事,還有我向他表示我自己沒有甚麼大的問題,只是可能感染到朋友的疑難雜症,然後他說他會打電話給我,預約下次的會診,好讓我們可以多談一點,但他始終沒有打電話給我。

 

當我想起這件事,我感到有點氣憤和被騙,當一個醫生承諾說要打電話給你,卻沒有做到,是很不專業的。

 

從精神科醫生那裡回家的路上,我順道去了梅西百貨公司,然後莫名其妙地買了我的第一台電視機,一台十九吋的黑白電視機,帶回獨居的公寓裡,然後馬上將精神科醫生的事,忘得一乾二淨。

 

我讓電視無時無刻地開著,特別是當其他人,在對我訴說他們的問題的時候,我發現電視,跟魔術一樣,正好足以轉移我的注意力,使得那些人告訴我的問題,再也不會真的煩擾我。

 

 

我的公寓位於「雪麗美女海報」酒吧的樓上,荷李活歌手也會前來演唱。

 

這棟建築物,是一棟五層樓高的樓梯公寓,我本來住在五樓,然後,當二樓也空出來的時候,我把二樓也租下來,所以我就有了兩層樓。當我買了電視機之後,我越來越常待在那有電視的樓層。

 

在我決定當個獨行俠之後的那幾年,我變得越來越受歡迎,並發現我有越來越多的朋友。就專業成就上來說,我的成績相當不錯。我有了自己的工作室,有一些人為我工作,並同意讓他們,在我的工作室裡居住的安排。

 

 

在那個時候,工作室裡,一切都很寬鬆,工作很有彈性。朋友,和朋友的的朋友,整天整夜都在裡面工作。留聲機上,永遠播著滾石樂隊的膠碟,室內有一大堆鏡子,與一大堆吸大麻煙用的錫箔。

 

當時我在努力創作我的普普藝術,因為有一大堆工作要做,一大堆畫布要撐起來。通常,我從早上十點工作到晚上十點,回家去睡覺,然後早上再回來,但是早上我到工作室的時候,我前一天晚上離開時,留在那裡的人依然待在那裡面,依然精神奕奕,依然播著那一首滾石樂隊的音樂。

 

有個女孩子搬進了雜物房裡,一個星期都不肯出來,一直到他們拒絕拿可樂給她喝,她才肯走出來。

 

我不知道這個工作室的意義何在,但既然工作室的租金,是由我來支付,我猜某個程度上來說,這個算是我的社交圈,但是別問我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因為我始終搞不清楚。

 

工作室的地點好極了,我們每次都會看見示威群眾,前往聯合國大樓,參加各種集會遊行。有一次教宗搭車經過,前往聖派翠克大教堂。赫魯雪夫也經過一次。這是一條寬闊的街道,各色各樣的名人,都開始前來工作室拜訪和找藉口逗留,來窺探那永無止息的派對活動,包括珍芳達、滾石合唱團。

 

地下絲絨樂團,也開始在工作室的一角排練他們的歌曲。

 

 

那些反文化、次文化、普普藝術、超級巨星、藥物、燈光、迪斯高,任何我們認為是新潮和年輕的事物,都可以在這裡起步。

 

好像舉行派對,當時如果地下室裡沒有派對,那屋頂上一定有;如果地鐵裡沒有派對,那巴士上一定有;如果船上沒有派對,那自由女神像裡一定有,大家隨時隨地都為了派對而盛裝打扮。 

在六十年代,每一個人對其他人,都感到好奇和趣味盎然。藥物在這裡幫了點小忙,突然間,每個人都平等起來,六十年代是一個熱情和吵吵鬧鬧的年代。

但踏入七十年代,一切都改變了,每一個人對其他人,開始不感興開始拋棄其他的人。

七十年代是一個冷漠和空空蕩蕩的年代

回應 (0)
我要發表
u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