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eman 皈依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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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養老制度

2013/02/07 00:09:29 網誌分類: 文化
07 Feb

震驚發現:朝那代都比中

阿波羅新聞網2013-02-06訊】
作者: 梁盼

退休年齡推遲的消息傳出後,養老問題又成為熱議焦點。很難預測30年後中國的養老問題會演變成什麼樣子,但我們可以回過頭來看看,古人是如何解決養老問題的。

幾千年來以農業為主的中國古代社會,沒有什麼養老金、退休金,但是古人在養老方面花的心思並不少,除了家庭的“色養”,還有各類的養老機構,以及各種針對困難家庭的特殊照顧。

沒有“五險一金”,依賴家庭養老

在古代,不管是普通老百姓,還是政府官員,都沒有養老保險等“五險一金”,也基本上沒有退休工資,家庭養老的嚴峻性超過現代。

早在北魏時期,政府為保證老人有兒女所養,首創“存留養親”制度。其規定,如果犯人(犯罪極其嚴重的除外)的直系長輩老無所養,則國家應當對這個犯 人減刑或刑罰緩期執行,即便坐牢,也一般關押在當地,不會流放到外地,以便其可以隨時回家照顧老人。有甚者,在特殊情況下,為了達到贍養老人的目的,可以 赦免犯人一些不太嚴重的罪行。

“存留養親”制度從北魏開始,一直延續到清代,是中國古代重視家庭養老和保障家庭養老的一個縮影。對某些犯人進行特赦,以確保家庭養老的實現,不僅 在古代社會有必要,在現代法治社會也有其必要性。如果能夠在法律上對這種因養老而施行的特赦加以規範,一定能夠比古代更加具有指導性和強制性。

唐代的家庭養老做得很好。在唐代,社會上普遍形成了一種良好風氣,子女不僅要在生活起居上照顧和贍養老人,而且要在精神上保證老人的心情愉悅,當時 稱之為“色養”。不管是一般家庭,還是官宦人家,唐代的老人除了在物質上老有所養,還能笑著養老。在唐代,如果兒媳婦不能“色養”公婆,那就可以成為休妻 的重要理由。盛唐時期,一位叫李向秀的大臣,就因為妻子未能盡到“色養”公婆的義務而將其休掉。

唐代的家庭,若父母還健在,兒子一般就不出遠門,也不分家,更不各自攢私房錢。這種養老的社會氛圍,使得老人可以在兒女的全天候照料下,安享晚年。

到了清代,家庭養老的法律規定相當嚴苛,其中,如果老人因為養老無著而自殺,那麼兒子要以過失殺人罪論處。這一點,雖然在現代法治社會不可能實現,但某種道德上的約束卻是必要的。

官辦養老院,宋代50歲為“老”

古代較高的死亡率和較低的壽命,註定相當數量的老人會沒有後代。公元521年,中國有了歷史上第一家由政府開辦的“養老院”——南朝的梁武帝命令設立“獨孤院”,專門收養老人和孤兒。從此,中國的養老院開始制度化。

到了唐代,國家強盛,養老院更為普遍,當時稱為“悲田院”。但名副其實的養老院是北宋時期“居養院”只收養貧困老人。而且,在宋徽宗時期,老人的年齡標準是50歲,使養老的人群範圍得到了極大的擴展,成為歷史上老人的黃金時期

北宋末期,政府在各地設立公墓,當時稱為“漏澤園”,以安葬窮人,這也是古代國營公墓的開端。同時,宋代的官員也特別熱衷於慈善事業,譬如大文豪蘇軾,任職於杭州的時候,就在城內設立養老院,並委任德高望重的僧人為院長,救濟貧困老者。

南宋初年,中國出現專門為包括老人在內的各種貧民設立的福利醫療機構,叫作惠民和劑局。剛開始,只是象徵性地收取費用。後來,乾脆免費,全部由各地方財政埋單

明代初期朱元璋下令全國各地建立“養濟院”和“惠民藥局”。養濟院是一個融收容和養老為一體的機構,與南北朝時期的“獨孤院”類似。惠民藥局則等 同於南宋的惠民和劑局。養濟院都設立在寺廟和道觀裡面或周邊,因為在古代,寺廟和道觀本身就收容弱者和老者,把政府公辦的養老等機構與這種帶有宗教關懷的 民辦救濟機構設置在一起,可以實現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應,具有較強的宣傳力度,讓更多的老者有所目標,主動尋求救助

到了明朝嘉靖年間,京城除了加大養濟院的數量與規模,還定期輪派官員進行督查,看貧者和老者有無飯吃,有無制度上的弊端。嘉靖十一年,在北京地區, 僅政府免費提供給老無所養等各類窮人的衣服,就花費275兩銀子。國家花錢,直接給老人購買生活必需品,在社會上形成一種極為良好的養老風氣

清代延續明代制度,繼續開辦“養濟院”和“施棺局”。即便到了清末國家較為衰弱之際,對養老的支出也毫不吝嗇。如光緒年間的某一年,僅廣東一省的養濟院,就花費白銀近1.7萬兩。

富人出錢,推動民間資本辦養老

家庭養老的一個重要補充是民間養老或社會養老,這一點,明、清兩個朝代做得最好。

朱元璋時期,明朝政府就下令,或強制或引導,讓富人出錢,在全國各地建立公共墓地,使那些死後無錢買墳地的老者能夠落葉歸根。還有,養濟院和施棺局等救濟機構的運行資金,很多都是民間大戶人家和官宦貴族捐助的

明清時期,政府財政對養老的補貼和資助,對於中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的大國來說,畢竟是十分有限的。故而,養濟院等養老機構必須由民間參與管理和運 營,才能形成普遍的效應,才能有所保障。在明清時期,各類養老機構大都是民辦的,養老資金得到了各地中產階層以上人家的大力捐贈。如施棺局,在清 代,90%以上都是民辦的。

特事特辦,80歲老人都是“縣長”

孝敬老人和贍養老人,一直是中國人的主流價值觀。早在西漢初年,政府就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養老福利政策,對貧窮老人贈與麻布、綢布等多種衣料。東漢開國皇帝劉秀還下令,對全國貧窮老者給予糧食補貼。

三國時期,曹操曾下令,年滿70歲的老婦,如果沒有丈夫和兒子,或者已經死亡的,國家必須贍養。這大概是中國第一個針對女性老人的救濟政策。 

宋代的福利制度在中國歷史上最為健全,甚至超越現代國家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體系,延伸為從“養胎到祭祀”:當一個人還是胎兒時,就可以得到政府資助(孕婦補助),而死後的祭祀,也可以依賴政府撥款。

明代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出生於平民家庭,深知民間疾苦,對老無所依、老無所養的社會問題,有著深刻的感受。他問鼎皇位之後,規定年齡在70歲以上的老人,可免除其一個兒子的所有徭役。這個規定,其實就是把這個兒子指定為老人的專職供養者,讓老人因此能夠得到較為富庶的贍養。

之後,朱元璋再次規定,全國各地所有80歲以上的老者,只要品行善佳,都要記錄在政府檔案中,以備國家財政補貼和資助。其中,80歲以上的貧窮老 人,當地政府每月要贈送大米近100斤、豬肉5斤、酒60斤(低度酒)。另外,在當時的首都南京和朱元璋的老家安徽鳳陽,對80歲和90歲以上的老人,分 別授予兩級爵位,使他們可以與當地的縣長平起平坐,使老人除了能在物質上獲得保障外,還能在精神上獲得特殊關愛

到了明代中期,對老人的尊重,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百歲以上的老人,國家要給他定製高級、華美的正裝,給予極大的國家獎勵和榮譽,在全社會樹立一種尊老、愛老、養老的風尚和氛圍。

對於正值壯年的人來說,養老不能僅僅等待政府和社會。養老最終還得靠自己,唐代的“色養”也好,清代對家庭養老的嚴苛法律也罷,養老還是要未雨綢繆,從現在開始,從個人開始,警惕美國式極端消費的惡習,在合理、充分消費的前提下,為即將到來的老齡,攢下每一分、每一厘寶貴的錢。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 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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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還有多少人類光輝的歷史被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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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大有商量
萬大有商量 2021/03/13

很不同的見解 {#icono0_3},不過我覺得冠狀病毒厲害過吸血殭屍.

吸血殭屍咬頸後才傳染一人,冠狀病毒可以一次過傳染幾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