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情?還是無情?
今早我趕往上班, 在馬路對岸, 看見了如此一幕:
一位持著手仗的失明人士, 正小心翼翼、一步步向前摸索。
一輛銀色房車, 剛從大廈停車場駛出門口, 橫住了行人通道,準備駛出馬路。
失明者冷不防面前有巨物阻擋, 手仗無意間踫了車身幾下,人也幾乎躀倒。
只見車主怒氣沖沖的下車, 神色緊張又憤恚。 先掃視一下車身情況, 繼而轉身,向失明者破口大罵。 好好一位才俊紳士, 竟向無心之失的失明人士,動用了三字經!
失明者拼命的賠個不是, 但車主看來並未罷休,還叉著腰滿嘴髒話...
予欲無言。 可能在車主心目中, 那房車正代表著他的身份、形象、地位與財富, 所以不容許有絲毫踫損。
他關心的是車,眼中只有車, 不過是死物而已, 但價值,卻遠勝活生生的人! 對人家的傷痛與生命, 視若無睹,置若罔聞, 那一臉奇怪的冷漠,令人吃驚。
無可否認,文明的社會, 提高了人們對物質和金錢的價值觀念, 追潮流,講派頭; 可惜,卻忽視了人情, 忘記了愛,以及對人基本的關心。
昔日「以人為本」的精神, 似乎已漸次流失...
做人要自愛
自稱為寫字的人更應該珍惜羽毛, 腰骨要挺得直!
對不起, 我看不起你
我當然想開聲啦! 但成個車廂95%都係國內人士, 開聲都冇用啊!
貝澳,人盲比心盲更可憐,更值得旁人開導、指引。
VV,我的第一反應是:嘩!咩事喎?d反應駛咩咁激?人哋失明0架....
只覺得車主是小題大作了。
若水,我都算是隔岸觀火,雖然只是片刻之事, 但我亦因為趕上班,而沒有多加理會; 只是不斷回頭,看看車主有否對失明者作更過份的譴責....
我為我的自私汗顏....
而車主從始至終,都未有關心過失明者一句, 只是在意車身被踫了幾下, 卻沒想到這樣吵鬧,只不過是浪費了彼此時間~
架車又無爛~算啦!不如。
對!駕駛靚車的未必係上等人, 但都無理由在大庭廣眾下有失身份....
tag中你呀~
快d去我個blog度睇下la~
一個是心盲,眼不盲。可悲,亦可恥!
悲哀!為所有當時在場但未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悲哀。
至於車主,只能用禽獸二字來形容,會比較貼切吧。
香港地有些車主,其實是「車奴」。
服侍架車仲多過架車服侍佢。怪雞!
揸靚車未必係上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