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當局參考了澳洲、加拿大、美國等例子,認為「二次創作」難以界定,故源用有相關法例的普通法國家針對「戲仿」、「諷刺」等詞匯作諮詢基礎,主要方向是研究引用「公平處理」(fair dealing)方式,讓新聞報道、教學、評價及批評等可獲豁免。
不過,由於香港已簽訂相關國際條約,即使是「戲仿」、「諷刺」的作品,如涉及大規劃侵權或牟利,亦須負刑責。
網上流傳不少二次創作圖片
一眾網民反對的「網絡23條」,即《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或會重見天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明日起將針對是否豁免「戲仿」、「諷刺」作品,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
據了解,當局參考了澳洲、加拿大、美國等例子,認為「二次創作」難以界定,故源用有相關法例的普通法國家針對「戲仿」、「諷刺」等詞匯作諮詢基礎,主要方向是研究引用「公平處理」(fair dealing)方式,讓新聞報道、教學、評價及批評等可獲豁免。
不過,由於香港已簽訂相關國際條約,即使是「戲仿」、「諷刺」的作品,如涉及大規劃侵權或牟利,亦須負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