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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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主日分享(四十二) – 親子基本法 (親情)

2013/08/11 15:31:25 網誌分類: 親情
11 Aug

 

 

 

 

      503)    主日分享(四十二) – 親子基本法   (親情)

             (成就感及理想實現)    11.08.2013

 

與子女要有良好關係

    十多年前,成長綜合服務中心主席黃重光教授,很多時為家長解答他們在教養上出現的問題時,經常都會問一個問題---你與你的子女關係好不好?可見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假若你在教養上感到困難,你可先檢討你與子女的關係,若有欠佳,就先要作出改善。

 

 

確定做父母的天職及偉大價值

    養育兒女是很偉大的天職,我們要承認,有些小朋友是天生較容易教養,有些卻令人十分頭痛,父母不要因子女的表現不好,便將責任完全放在自己身上,常要確定做父母是有著偉大的價值。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養育兒女是一項高風險但是低回報的投資,你雖然付上很大,但將來卻不能有一定的回報,你付出的,全是因為你的天職,是十分偉大的。

 

 

教養兒女要得其法,不要掛上消極眼鏡看子女

    過份的愛護及嚴厲的批評子女,原意是想子女有所改進,可是後果有時卻適得其反(好心做壞事)。故此,父母不時要思索出合適和積極的方法,隨時因應孩子的成長而作出變化,教養才能事半功倍。例:虫的故事。

 

 

身教的重要性

    大多心理學家都認為,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除了天生的性格外,有很多的行為是透過學習得來的,父母在接觸子女的時間較多,因此在這方面影響子女也最深。例一:小孩對打雷的反應;例二:我的老師個人經歷。

描述: 親子基本法a了解兒童需要,先了解人的需要

    心理學家 A.H.Maslow 的見解,

他認為一個人的「需要層次」是由:

基本生理需要 >>> 安全感 >>>     

愛慾與社會活動 >>> 自尊心與榮譽感

>>> 成就感及理想實現

我們對兒女的成長需要,不單是注重他們身體的需要,更要多留心他們心靈及內心世界的需要。

 

 

與子女經常有良好的溝通

描述: 親子基本法b    每天能與子女溝通,了解他們的心意,給他們知道父母是關心他們的。良好的溝通包括聆聽,用心身投入他們的世界裡,明白他們的感受,同時說出你是明白他們的感受,不只是兒女講,自己不答;也不能只是你自己講,而他們沒有表達的機會。

 

 

 

引導兒女學習表達不滿的情緒

    子女很多時不開心,便會發脾氣,是因為他們不懂得表達自己的情緒,就往往以發脾氣的行為來表達。面對這樣的反應,父母最好從子女幼小時,就引導他們表達自己的感受,提升他們的EQ力量  (情緒智商-Emotional Intelligence) 例如:子女做功課遇到困難,沒有心機,你可以問他是否功課有困難,不開心呀?或可問他是否擔心不識做嗎?一些情感的詞語──懼怕、激動、生氣、不開心、不被欣賞、緊張、不安全、自卑、沒有用、很憎恨爸爸、不服氣、滿足、灰心、失敗、孤單、爸爸騙我、媽媽不愛我等......(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 聖經很早之前已提及EQ

 

 

想兒女有好的成長,就必須要付出代價

    很多心理學家都相信,由0-6歲的成長,是由母親每天用愛心照顧長大,到他們長大後,心靈比較正常健康,反之,如果孩童在成長時,缺乏了父母關懷愛護,沒有充足的愛去補足他們心靈的需要;當他們長大到12歲以後,便會向外面的同學或朋友尋找補償。因此,若然父母日間要工作,將小朋友交託別人照顧,晚上也要特別多加時間和小朋友建立愛的溝通。

 

 

培養兒女喜愛做功課及學習求知

    要使孩子明白做功課是他自己的應有責任,同時也要幫助他們喜愛做功課及學習新事物。通常人喜歡做一些有成功感及得到讚賞的事上,會產生一種積極的力能,這時便會樂於去接受這種挑戰,從而對這樣學習產生興趣。

例一:小朋友去麥當奴,有一種無比的活力。

例二:大人玩電腦,往往不知時間過去。

 

 

要經常為教養子女的事交託主

    一位牧師的見證 ── 當我13歲的時候,我開始吸毒,當然這對很多少年人來說,是走上了不歸之路。我有幾個朋友就是因吸毒而喪命的。連續六年,我母親不斷地為我禱告,祈求我能信主。最後,當我19歲的時候,我遇見了耶穌,我深信這是我母親恆切為我祈禱的成果,主基督開始在我心中動工,把我從死亡邊緣救出來。27年後的今天,我已經牧會23年了。

 

關於教養兒女可查考的經文

 

 「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1:10)

 「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3:11)

 「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13:20)

 「義人的父親,必大得快樂;人生智慧的兒子,必因他歡喜。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23:24~26)

 「我兒,還有一層,你當受勸戒: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12:12~13)

 「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他保護聖民的性命,搭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97:10)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3:2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6:4)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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