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網戀被騙72萬元,慘!

2013/09/16 10:54:18 網誌分類: 淫亂惡果
16 Sep

 

公務員網戀被騙72萬元,慘!

作者:清心

在社交網站人人網搜索“蘇笑嵐”,會找到一位皮膚白皙、捲髮披肩、長相甜美的女孩,頭像下的“學校”顯示:來自University of Sydney(悉尼大學)。她的好友有182位,幾乎全部是男性。她沒有發表和分享任何日誌,所有的“新鮮事”裡,都是“和×××成為好友”。

就是這個“蘇笑嵐”,在半年內騙走了李明72萬多元。

“我不想再談這個事情,很沉重。”昨天下午,李明在電話裡聲音消沉。

他是一名公務員,20多歲,在重慶某職能部門上班。 2011年11月,他通過人人網認識了“蘇笑嵐”,兩人在網絡上建立起男女朋友關係。但李明向“蘇笑嵐”提供的賬號,轉賬72萬多元後,卻沒有見上她一面。如今“蘇笑嵐”對於李明已成夢魘,他為此背負了幾十萬元的外債。

事實上,“蘇笑嵐”是一個不存在的人。

李明:半年拿出70多萬,連“蘇笑嵐”的面都沒見過

2011年8月13日,李明接到大學同學陳程打來的電話。陳程說,自己的女友“小雪”有個姊妹夥叫“蘇笑嵐”在重慶,如果她有什麼困難,麻煩你幫助下。

“她喜歡上網,在人人網上的名字就叫'蘇笑嵐',就讀悉尼大學。”

2011年8月15日當晚,李明與“蘇笑嵐”取得聯繫,她主動要了李明的電話。她在電話裡有意無意透露自己父親是高官,家庭條件優越。兩個人在電話裡一聊就是三四個小時。李明主動提出談戀愛,“蘇笑嵐”也一口答應。

交往一周後,“蘇笑嵐”講了一個故事。

“我有個姐妹叫姍姍,她的男朋友叫高飛。高飛的父親癱瘓了,成了植物人,我們都勸她和高飛分手。”她說想拿點錢補償高飛,於是向李明借錢。

從2011年8月24日至9月6日期間,李明分7次給“蘇笑嵐”提供的高飛賬號裡,打了25.2萬元。

最多的一次,是“蘇笑嵐”說父親工作調動需要花錢,李明就分多次給“蘇笑嵐”提供的宮美美賬號裡,打了38.7萬。

僅半年時間,李明一共匯出了72.4萬元。

  高飛遇到的情況和李明類似

事實上,高飛並非“蘇笑嵐”姐妹的男友。

高飛後來向警方陳述:2009年在網上認識一個叫李樂寧的女孩,16歲。她說她很有錢,我們天天通電話,1個月後,我同意她當我的女朋友。隨後,高飛多次向這個自稱家庭困難的女子提供的賬號匯款,賬號名字也是宮美美。 “從2009年至2011年,我大概向宮美美的賬號裡,匯了十幾次,被騙了30萬左右。”高飛說自己從沒有見過這個女子,每次她都答應,每次都說臨時有事來不了。

  陳程認識的女孩叫“小雪”

  陳程也是受害者之一。 2011年2月,他通過上網認識了“小雪”。

“小雪”也告訴他,她家庭背景優越,兩人每天都聊四五個小時。

陳程也給一個宮美美的賬號打了2萬元。

  他們也沒見過面。

  他們“認識”的可能是同一個人

美女照片都是別的網站複製下來的

後來,李明瀏覽“蘇笑嵐”照片發現,人人網上的照片,都是從別的網頁上複製下來的。而陳程所交往的女友“小雪”的照片,也是從別的網站複製,“我們都感覺被騙了。”

警方問:你們從未見面過,你怎麼會匯這麼多錢給她?

李明說,都怪我沒得社會經驗,相信她真是家境優越、年輕漂亮,相信她說的一切了。

其實,在他們電話對面的,可能是同一個女子,她只有一個名字,宮美美。

  檢察官:網上交友要謹慎

2012年2月29日,北京朝陽區南路棕櫚泉國際公寓,北京朝陽分局民警,敲開了7號樓一所公寓的門。宮美美被警方帶走。

  去年年底,渝中區法院審判庭。被告席上的就是宮美美,她1989年出生,中專文化,山東人。

渝中區檢察院檢察官說,事實上宮美美以編造的身份,騙取了多人的錢財。他說,高飛、陳程向警方陳述的情況,其被騙與本案中的宮美美有一定的關聯性,不排除系同一人作案,需要進一步偵查。

他告訴我們,騙取李明70多萬元後,宮美美後來還了15萬多元,但還有50萬多元無法償還。宮美美用騙來的錢,在北京國際公寓,租下了兩套公寓房,每個月的房租高達2萬多元,“一棟是用來給母親住,一棟用來給同學住。她交了一年的房租,一棟交了10萬,一棟交了23.5萬。”

  檢察官說,網上交友應謹慎。被害人在不知對方真實背景,且從未見過面,便向其貿然匯款,其行為過於單純。

  (文中人物系化名)

(責任編輯: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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