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警隊新措施我見

2006/10/17 22:30:25 網誌分類: 職場
17 Oct

兩年前在傳媒報道警隊的消息中,較使筆者關注的,分別是警隊削減資源問題,以及有人質疑警隊推行第三代通訊系統目的這兩宗事件上。

 

過往,警務處處長李明逵表示,因應配合政府削減資源政策,警隊在不能避免的情況下,需要減少一些如提供防止罪案資訊或與學校聯絡等非緊急性的服務。對於這項安排,筆者深表理解。

 

警務工作繁多鎖碎,實非電視劇集中的場景,亦非一般市民所了解。打擊罪案,維護法紀,是每一名警務人員必須承擔,以及全力以赴完成的工作。但是,在日常職務中,警務人員更多時需擔任社工、聆聽者及指導者的角色,協助市民解決糾紛、疑難,以至育嬰教兒的工作。

 

助人為快樂之本,對於能幫助別人,相信每一個人都樂意為之。只是在人手資源不足的情況下,必須兩害取其輕。警隊決定減少非緊急的服務,正是為抗匪滅罪,救急扶危的事件作好充分準備,相信市民並能體諒。

 

另一方面,警隊推出第三代通訊系統,目的除杜絕犯罪份子竊聽警隊的運作的消息外,也可加強覆蓋範圍,以至顯示人員所在位置等,從而有效及充分地調撥資源,進一步減輕削減資源所造成的影響。

 

我們知道,現今科技發達,部分犯罪份子亦已懂得使用高科技犯案。因此,警隊必須與時並進,以前瞻及策略性的方法打擊罪行。據聞多年前有賊王之稱的葉繼歡及季炳雄,早已隨身必備警察通訊監聽器,並會在犯案前,以「報假案」方式測試警隊的工作情況。為此,警隊第三代通訊系統的推出應用,可說是給這類犯罪份子一次成功的痛擊。

 

但是,當其時部分傳媒,以至學者卻應為該系統旨在「篩選」新聞,並採用「打壓新聞自由」來要求警隊開放頻道。對此,我們不敢要問,在世界上,包括民主先進的國家,並沒有任何一支警隊會開放通訊頻道予公眾接收。此外,警隊承諾會進一步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加強現行二十四小時接聽傳媒查詢的工作,並增設網頁以維持與傳媒緊密溝通和合作的情況下,我們是否仍讓「新賊王」、那些有組織罪犯、毒販、偷車黨或飛車一族,可繼續藉監聽警隊工作而犯案或籨,甚而犧性生命來換取部分傳媒的「新聞價值」。

 

還記得前人曾說過,在過往沒有通訊系統的年代,他們是以按時定點方式到簽到簿處聽候上級指派任務。直至有首輛巡邏車安裝大型的軍用無線電系統後,才有接報到場的安排,以及「衝鋒車」的設立。及至筆者入職之時,通訊系統已可配置身上,但並非一人一部。當第二代系統建立後,除成為每名人員當值時的標準裝備外,更為了提高服務質素,因而設有某個時段內抵達現場的服務承諾。

 

現時,筆者除閱覽秉持新聞操守的報章外,更不時瀏覽新聞處網頁,尤以「新聞公報」網頁上的報道。當然的是,官方渠道的消息會刪去不必要的形容詞,以及那些憶測或惴摩性的內容。惟筆者相信,缺少修飾的新聞,或許才是真正的事實。

原文寫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