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聖賢對同性戀的看法

2013/09/19 16:08:36 網誌分類: 反同性戀
19 Sep

 

古代聖賢對同性戀的看法

作者:王麗民老師
 
正確的思想、信仰,不能說是迷信,一般人跟著感覺走,那才是迷信;因為感覺是非理性的行為,它會衝動,會感情用事,會意氣用事,會封閉自己的理性。

【摘自王警官《漫談兩性關係》】

現在同性戀的問題很多,實在是很無知。而且同性戀者往往不知其害,因為沒有人講,政治人物也不願意提出來(怕失掉選票);而教育單位卻認為是尊重人權——同性戀竟然跟人權有關?實則,同性戀者要是真懂道理,就會趨吉避凶,其後遺症實在不敢想像,對自己絕對有大害。同性戀所產生的愛滋病(AIDS),就是最好​​的證明。這對身體是嚴重的殘害,會加速死亡,也可說是不治之症,二十一世紀的黑死病。

我用古代的觀念來跟各位報告,古人說話不會騙人,且其道理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現代的醫生也不贊成此種行為,認為會傳染疾病。不能有同性戀的道理有六種:

第一、因為這種行為實在是淫穢不堪,傷身敗德、有損顏面,會喪失恭敬心與羞恥心。

第二、有的已婚男子拋棄髮妻,卻去寵愛少年,違背天地陰陽自然之理,導致好惡有所偏差。

第三、這類人的行為輕佻,而且又不檢點,甚至還會偷香竊玉,染污家中女子。

第四、舉頭三尺有神明,神明對於同性戀的污穢行為,會生嗔恨心,所​​以降下很重的懲罰。正常宗教都是反對同性戀,因為宗教都有尊神、敬天的觀念。這是正確的思想、信仰,不能說是迷信,一般人跟著感覺走,那才是迷信;因為感覺是非理性的行為,它會衝動,會感情用事,會意氣用事,會封閉自己的理性。

第五、以前的法律很嚴格,王法明文嚴禁同性戀的不正常性行為。而且姦近於殺,容易觸動殺機,喪失寶貴生命。現在常有同性戀者因爭風吃醋所引發的殺人案件,往往殺了幾十刀以上,非常恐怖。

第六、若非為了傳宗接代而妄自洩精,這種愚蠢的行為,會加速戕害身體和生命。

以上六點是古代聖賢對同性戀的看法。
 
現代人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各有各的立場,各有各的說法。其實聖人都是無私的,絕不會以自己的立場,來考慮自己的利益;他會站在眾生的立場,去維護眾生的利益。這是聖賢人的心態。凡是讀過書的人都是知識份子,多讀古書會有很大的啟發作用,會有覺醒的感受。有這方面行為的人,希望能參考這個說法,只有百利而無一害。
 
我所認識的朋友之中,有的對於氣的感受很強烈,只要你有慾念,他都感覺得出來。比方說碧潭一帶,男女談戀愛的特別多,那個地方河邊的磁場,就是'情'的磁場,真的是這樣子。 '任何影像、圖片、聲音、文字、圖畫,都帶有訊息的能量',這是日本科學家江本勝博士在一九九四年研究出來的。

我們身體裡面也有磁場,念頭會影響身體與細胞的排列組合,所以氣會不一樣,氣質也就不一樣。有暴力氣氛的人,就有強烈的暴力氣息顯現;有詐欺傾向的,他的眼神就不定,所透露出來的氣氛,就是想要佔人便宜、騙人錢財,這是可以用肉眼觀察出來的。

現在社會環境的誘惑太大,很多人不懂得夫妻溝通之道,往往認為結婚已經幾十年了,就可以隨便,不尊重也不體諒對方的感受,於是夫妻的溝通產生嚴重障礙,這是導致婚外情的一個很大的導火線。希望已婚者要維繫美滿、幸福的婚姻,白頭偕老。

我剛剛談到磁場的反應,我們到光碟影像租售店,因為裡面有很多色情光碟,所以所散發出的磁場,都有邪淫的味道,磁場很不好。賺了這種錢,會在很多地方虧損掉。其實只要深思熟慮就會知道,所以要懂得趨吉避凶,這種錢不能賺,其果報不可思議。
 
(責任編輯: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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