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而後行

2013/09/28 22:28:03 網誌分類: 時事
28 Sep

今天看完了一段新聞,是一位年輕人在網上稱要炸死特首曾蔭權先生,結果被被判入獄.

網民狂言炸特首家判感化

官指言論自由有界限


 

【明報專訊】患抑鬱症網民一小時內在網上討論區提及殺人強姦,又狂言「炸曾蔭權間屋」以泄憤及引人注目,昨被判18個月感化。裁判官判刑時指言論自由有界限,本案嚴重性足以判囚,但考慮到被告沒親生父母愛惜及因長暗瘡而自我形象低落,輕判感化,但同時要接受住院訓練。


 

同情無父母 自卑變自大

 

承認4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的被告陳永良(24歲)昨不時低頭,其律師昨求情指被告自知有精神及心理問題,但相信單純判監亦未必能幫助被告,請求給予他機會。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昨退庭45分鐘考慮判刑,他指被告在討論區留言被視作罪行,非因他沒發表言論的自由,而是自由亦有界限,即使他沒有意圖實踐這些內容猥瑣的留言,但它們令人厭惡及憎恨。被告曾表示感化官或醫生對他沒幫助,但郭官認為這只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他乃因自卑而變成自大。

 

郭官又指被告沒親生父母的疼愛值得同情,但其養父母已很照顧他,亦同情被告自小自我形象低落,遭同學欺負、又因長有暗瘡而認為容貌不標致。被告在工作和投資等方面失敗,在網絡尋找出路亦告失敗,他在網上胡扯、談及自殺亦沒人理會。被告為發泄而在網上留言,有人回應便感高興,郭官指他若沉迷網絡世界,將永遠不能返回社會。

 

官:罪行足以判監

 

郭官直言罪行嚴重性足以判監,惟考慮對社會及被告的好處,認為純綷拘禁對被告並沒幫助,而且被告或因接受治療而增長囚禁的時間,但認為開放式的判刑難以監察被告用藥的情况,故判處感化及加設附帶條件,包括必須按感化官的指示,接受醫生評估和住院訓練。郭官另定於7月7日索取被告的進度報告。 案情指去年12月7日,被告以網名「活着多好」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發表有關強姦女學生、殺人及企圖炸毁禮賓府等4項言論,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記者昨在高登討論區已找不到涉案留言。

 

【案件編號:TMCC783/10】

老實講,野唔可以亂做,話唔可以亂講,經過這件事,我們不可以在言語上作出任何攻擊,尢其在這個網絡世界,求主教我們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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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應

ycf
ycf 2024/04/07

同場加映lolo與眾歌手的訪問。

ycf
ycf 2024/04/02
@花姐...

本身劉導的電台節目忠粉,本身之前那幾套作品都有看過,其實這套戲在戲院上映的場次越來越少,希望你和你朋友入場觀看的時間,讓一套以家為主題的電影傳開去。

花姐
花姐 2024/04/02

這部電影在你描述下,可觀性極高,值得捧場。

wongi
wongi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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