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 南方護老中心的護理主任因不忿年老女院友大便失禁,將對方沾有糞便的手塞入其口,判囚半年。
被告陳秀娟(49歲)被裁定4項普通襲擊罪成,入獄半年之外,亦須賠償3千元予事主,被告家人指判刑太重。被告的律師提交6封求情信,包括立法會 議員何俊仁 ,要求裁判官輕判,不要判監。裁判官指摘被告行為令人噁心,有良心的人不會這樣做,判被告入獄半年。
控方案情指去年4月至今年5月13日,患有老人癡呆、失禁等的65歲女事主彭先妹,居住在粉嶺南方護老中心。去年4月及9月,被告因見女事主大便失禁及用手挖,以至四周沾有大便,即用粗口大罵事主,更捉著事主沾有大便的手塞進她的口中,有證人指曾見事主被迫吃大便約5秒,令她的嘴角及面均沾有大便。
【案件編號﹕FLCC2670/09】
或許,這件事告訴我們,作為一個安老院的主任,做出一些對院友的事情,簡直是不人仁不義的事情,這樣會令院友,其家人,甚至是社會各界人士強烈批評及指責,我希望再沒有同類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