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過十訓

2013/10/08 07:21:43 網誌分類: 改過之法
08 Oct

 

改過十訓

作者:弘一大師
 
1、虛心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決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但古聖賢則不然。今舉數例:孔子日:“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日:“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蘧伯玉為當時之賢人,彼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聖賢尚如此虛心,我等可以貢高自滿乎!

2、慎獨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又引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數語為餘所常常憶念不忘者也

3、寬厚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惟寬惟厚。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4、吃虧古人云:“我不識何等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時有賢人某臨終,子孫請遺訓,賢人曰:“無他言,爾等只要學吃虧。”

5、寡言 此事最為緊要。孔子云:“駟不及舌”,可畏哉!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6、不說人過古人云:“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功夫檢點他人。”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以上數語,餘常不敢忘。

7、不文己過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我眾須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8、不覆己過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鬚髮大慚愧,生大恐懼。發露陳謝,懺悔前愆。萬不可顧惜體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9、聞謗不辯古人云:“何以息謗?曰:無辯。”又云:“吃得小虧,則不至於吃大虧。”餘三十年來屢次經驗,深信此數語真實不虛。

10、不嗔 嗔習最不易除。古賢雲:“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
 
(責任編輯: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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