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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罪權柄_合訂

2014/01/04 09:42:59 網誌分類: 宗教點滴
04 Jan

剛與三位朋友在旺角素館晚飯! 其中一人提出多項問題或從聖經或從信仰者而來, 言談間雖不至於激動, 卻難免有所表示不滿. 基於筆者相信現存各種宗教都是奉上帝之命而來, 原屬天家之骨肉眷屬, 本不應以不同文化背境文字差異而相繼引起不必要亦不應該的宗教矛盾或戰爭, 所以不惜花費些微時間解答所指疑團.

摩西的手杖; 基督的授意; 佛祖的禪杖衣砵; 從某個意義來說是赦罪之權能. 所以, 不能以某宗教為單一可以赦罪; 果真如此, 那麼上帝所行的不是變成不公義嗎? 我們應該相信上帝是大公無私的. 既是無私, 便有可能派遣不同先知到不同國度, 以不同身份面貌去勸化不同人種, 達到人人認識上帝, 相信及依賴上帝.

若此論點成立, 那麼不同宗教的教主即為不同位置的先知; 卻同樣有著上帝賦予的赦免權, 才令一方的百姓成為信眾; 繼而修行到了上帝認可資格, 才能夠返回天國的. 任何先知都有其特定的或某段時空的權柄, 實在不能有著無限時空的赦罪權能, 除了上帝自有永有除外! 以人間來說, 任何統治者只能夠統治某時段.

好比香港現任梁特首; 上任曾特首; 前任董特首; 這才是真理! 從未聽聞任何一教的教主說他可以有永恒的赦罪權能. 就算是基督耶穌, 只說祂將會重來; 卻未說其他宗教教主不會同來; 更未說過自己有著上帝的無限期權能! 而所謂赦罪權, 是教主在世時有效; 或教主將權柄指明交付弟子有效, 否則權柄將交還上帝.

根據現存各教經義所在, 不約而同指出信仰是從心生[], 對宗主生敬[]之心, 繼而效法祂們的行為, 才是真的[]! 並不是口說信心中不信; 或口說經卻不依經修養; 或口說他人要改而自己不改, 這不是真的信眾; 這是教中異類; 藉宗教之名行敗壞宗教聲譽之事! 是以信眾應依經義先行自我審判方來得可信!

如果各宗主有赦罪權的論點可以成立! 那麼, 誰人可以被宗主赦罪? 赦罪權又能否由某一宗教擁有永恒之權? 如前所述, 一批真信眾能從心態改起止惡遷善, 能受種種磨難魔煉而不退志; 順理成章的受到宗主赦罪是指日可待! 聖經曾言:假信眾敲主人的門被拒; 主人說:你們要的早已經給了你們, 大門只為真信眾而開!

可想而知, 假信眾自欺欺人, 以為假修假改或真改卻改得不徹底的可以蒙福赦罪, 是絕不可能的! 至於赦罪權, 以人間國王總統作參考, 都只是某個時期某個地方的任期, 不可以永為國王永為總統! 相同地, 有赦罪權的宗主亦是某時某地有某個期限, 對於各教宗主而言是上帝的公平措施! 假使赦罪權一面倒會出亂子!

至於日後耶穌復來又好! 各仙真佛聖倒裝重來又好! 到時祂們那一位是擁有赦罪權的; 或祂們都劃一擁有赦罪權的; 亦只能赦所屬宗教以內的人的罪; 不能以甲教去赦乙宗教的罪人! 除非罪人由乙教轉投甲教之後, 真的能洗心革面; 符合上帝意旨; 符合宗主教規; 才有機會蒙福獲赦! 否則, 便要自負盈虧自食其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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