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審判官,如今被官判審。

2006/10/22 22:25:35 網誌分類: 時事
22 Oct

一個外籍人仕,紳士Look,据講有200萬以上家財,一年五度旅遊,頭等機位,有股有樓,竟然申領綜緩,如今被請上法庭,審判中。這位前高院法官,熟識法律,二個口對ニ個口,角力的,似乎不是真理,而係在法律罅中捉迷藏,為什麼香港会有這樣的官(以前)。

我倒希望李柏儉大人能夠勝出官司,那麼以後申領綜緩的資格,就以他為標準:資產300萬以下,可以有股票,有物業,都可申領,政府保證每年有五次外遊,包食宿;若果想去陸羽飲茶,政府有資助。

若真如此,GST加多5%又駛乜騖呀。

回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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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4 01:40:07 回覆

"佢(地)喜歡唱K﹐又喜歡外遊﹐成日話無錢﹐又喜作窮伯友﹐股票基金佢都有﹐但又貪心嫌未夠,仲騙過許多...綜援!"

 以上首歌﹐係代果D寧願自食其力﹐不願申請綜援o既人﹐而送給果兩位有總市值約36萬(曝光o既)股票﹐多張白金卡﹐多個海外戶口﹐多個海外產業﹐每週英國老人金共7萬6﹐同香港綜援(包恬靜10萬﹐公屋﹐9千9醫療援助)o既老無賴。

 

2006/10/23 07:11:09 回覆

世事往往是顛倒者,

故黃旺日飲三百,

以圖一清醒耳。

則卷小雲
則卷小雲 2006/10/23 00:36:27 回覆
果d呃綜援的人, 一定要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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