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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英時期對華人參政為官的歧視 讀港史,知國情(二)

2014/01/17 11:11:11 網誌分類: 輿論
17 Jan

港英時期對華人參政為官的歧視 讀港史,知國情(二)

有些人把「民主」的含義狹隘地局限於「選舉」,其實它還包括參政議政等多方面。香港回歸以後實行了「港人治港」的方針,中央不派一人到特區政府任職,也不允許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這為香港民主奠定了堅實和廣闊的基礎。因為在英國人侵佔香港的一百五十多年裏,華人參政備受限制,下面略舉數例。

設立於1843年的行政局是港督的決策諮詢機構,直到1926年,港督才汲取省港大罷工的教訓,首次委任華人周壽臣為行政局非官守議員,但對他並不放心,為此專門規定行政局議員之間從此不能傳閱機密文件。設立於1841年的立法局是港督的立法諮詢機構, 直到1884年黃勝才被委任為首位立法局正式的華人非官守議員。

在港英政府部門的高級官員中,華人與外籍官員的比例也很懸殊,詳見附表。

從上表中可以看到華人在政府高級職位中比例增長是比較緩慢的,特別是首長級官員中華人增長的比例最慢。越是高層職位,越是關鍵性部門,越為外籍人士壟斷性佔據。如保安科是英國人嚴密掌握的部門之一。由於涉及很多敏感機密,這個科一直以來是由外籍人士為主。華人鮮能擔任要職。


首長級少華人

過去的傳統,即使有本地人任較高職級,他所知的事可能反較下屬為少。理由是科內有不少資料,封面寫明「只供英國人閱讀」。曾在港英政府任職的英人顧汝德,在其《官商同謀》一書中承認:「港英政府以雙重標準對待本地和外籍官員。舉例來說,在90年代中英談判的敏感時期,外籍官員若與有內地背景的華人高調交往,政府並不會以可能出現保安危機,或影響英方談判策略為由而制裁官員;這與本地官員備受懷疑的待遇,顯然有天壤之別。另外,香港公務員就算通過了背景調查,日常可以處理高級機密,卻仍無法接觸某些檔案,政府所持的理據是,這些文件的內容對本地華人官員來說太敏感,故只容許英國公民閱讀。」(見該書第94頁)

顧汝德在其《官商同謀》一書中承認:「(上世紀)50年代,外國官員僅佔香港公務員5%,到70年代更降至2.5%,真正的統治權力則掌握於更少數的政務官職系上。直到英治時期的最後數年,香港一直有外籍官員制訂政策、控制公共財政、負責重要的人事任命,以及監管政府部門的運作。…‥在90年代前,本土官員職級和權威均低於外籍同僚。因此,在殖民地統治的末期,香港差不多受到少數外國官員的個人統治,他們的個性和先入為主的觀念對香港影響重大,這是因為他們決定了政府統治的內容和風格。」(見該書第69頁)

顧還說:「在英國統治最後10年之前,政府一直限制本地華人在政府中擔當職務,最高級及處理敏感事務的執委都由外籍官員壟斷,令政府與人民的距離越來越遠。無疑,英國原則上要以本地官員取代外籍官員,自1935年開始,政府要招募華人而非外國人,已成官方政策,但卻甚少真正執行。1946年英國工黨政府決定整個殖民地帝國中所有公務員職位均應開放給當地的人,但香港執行時只是虛應故事。…‥60年代初,除了醫療衛生界外,本地官員在其他領域甚少出任真正具影響力的崗位。」

「拒絕香港居民為政務主任的論據,是指華人『視野較狹隘,對公共事務缺乏知識和興趣,也沒有顯示出作為政務主任所需的性格和智慧』。問題是殖民地政府的招募過程長期仿照英國的做法,並反映英國社會特有的文化準則。這班外籍官員僅在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後才改變態度──由於英國要在1997年撤出香港,必須加速培養香港官員接手。」


待遇相差甚遠

「不過進展仍然緩慢,1985年,公務員首長級職位中逾半是外籍官員,10年後,他們仍佔超過三分之一,其優厚聘用條件更令不少人憤怒。此外,儘管所有公務員應獲一視同仁的對待,但在考慮升遷時,除了工作表現外,卻有很多不利於本地官員的因素影響決定,可見本地官員仍受歧視。因此,雖然《聯合聲明》制訂了相關條文,但在1989年至1992年間,殖民地政府依然偏袒外籍官員,在整個公務員系統中,外籍官員均獲加快擢升。」(見該書第93頁)

華人官員和英人官員的待遇不平等。與只有極少數華人公務員可獲配住所相比,顧汝德在其《官商同謀》一書中承認,外籍公務員均有「可獲政府提供居所」的特權,「令他們不用面對香港家庭中一項最沉重的負擔──不斷上升的居住開支。他們入住設施完備的宿舍,居住面積比普通私人住宅大兩、三倍,維修也更為理想。他們只需付出薪酬的7.5%作為租金,就能入住這種頂級的住所,並且無需顧慮住所的市價和維修費用」。

(分題為編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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