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爺的廿四位司爺 (2)

2014/04/21 19:55:40 網誌分類: 城隍爺
21 Apr


13.賞法司:掌管賞法律文簿之職。城隍(閻君)於審理陰陽間忠良孝悌及恪守綱常倫理之德者後,由該司依賞法律文之條例,給于德者應賞之「善報」。

14.巡察司:負責陰陽兩界日夜查巡職,觀查及追蹤人與鬼之言行舉止,有否為非作歹或濟世行善,將之做為記錄並列表呈報予城隍(閻君)備查。

15.刑法司:掌理刑法簿與執行刑罰之單位。當城隍(閻君)審定作惡之鬼後,由讓司依照刑法之規定、執行各項刑科、使欺詐,忤逆親人、不守婦道、暴殄天物等之為非者,受最嚴厲之處刑。

16.察過司:負責視察陰陽兩界人、鬼之善惡與功過,作成記錄呈于城隍(閻君)備查,以作此後獎懲之依據,該司也是執行褒善獎良,刑奸罰惡之單位。

17.見錄司:掌理陰陽間人鬼善惡記錄薄。當城隍(閻君)審理之亡魂時,均依該之記錄獎懲予亡魂,使之得應善惡之報。

18.來錄司:掌理陰陽兩界人鬼至地府報到名冊登錄之職。並將報到亡魂的姓名、籍貫、生辰與逝世年月日時間及報到時間登錄之,呈文于城隍(閻君)存查。

19.警報司:負責警告、糾正陰陽兩界有不法言行、如偷、搶、欺、詐、販毒等存邪惡之念,為非擅作者,凡被查察之,先予嚇阻警告,如不依善勸或明知故犯,該司則呈報相關單位,以嚴厲處之,並宣導善、惡有報之輪迴因果。

20.賞善司:負責褒獎陰陽兩界行善有德者,凡良行義舉之人鬼,經查屬判定後,交由該司依賞法簿條例施行之。使德者得予善果,並賜其後代昌盛。

21.庫官司:掌理地府金融之職。凡亡魂之陽間子孫或百姓所焚化紙銀庫錢,均由該司點收與發放。及審核各部單位財務之收支。

22.改原司:負責記錄陰陽兩界人鬼籍貫之職,並巡察投胎轉世者之出生戶籍地和陽間失蹤者(如戰爭、災禍等於外身故者),及管理予地府報到之亡魂,將其安排再歸回「原來」之戶籍,並書表呈報城隍備查。

23.保健司:掌理陰陽保健簿之職。凡陰陽兩界之行善,作惡者,經城隍(閻君)審定後,交由該司依保健條例執行降于受審者,今生來世身心健朗或是百病纏身。

24.人丁司:負責陰陽兩界人口增減,凡陰陽間人鬼之善行與惡舉經各單位審定後交由該司登錄,並管理其子孫後代或來世家庭人丁...之職,及執行安排六生道輪迴之轉,並書表呈于城隍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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