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爺城隍

2014/04/22 05:51:22 網誌分類: 城隍爺
22 Apr


 

    爺

 

城隍(城隍爺、城隍爺公、城隍老爺或城隍尊神),其前身為水庸神,兼管陰陽的神祇,也是中國神話中守護城池的神。

城隍專司人間善惡之記錄、通報、死者亡靈審判和移送之職。現被人供奉於廟宇稱為城隍廟。

城隍的崇拜盛行於大中華地區、越南、朝鮮半島,也見於其他地區的華人、越人、朝鮮人聚居地。

其聖誕日是農曆五月十三日 

 

沿革城隍的觀念源自道教,其後與儒教結合相互影響。最早記載城隍的是《周易》:「城復於隍,勿用師」。

最早祭城隍只築土壇,無廟無像。正如《鳳山縣志‧祀典志》所載:

「城隍廟無專祭,而水旱、疾疫必禱之,致敬、宿齋必告之;故立之廟,使神有所憑依也。」。

設置城隍廟祭祀,大抵從道教成為民間信仰才出現。

 

城隍崇拜可追溯到周朝,是除夕要祭祀八個神之一——水庸。

據《禮記》所載,古代天子祭祀「八蠟」中的「水庸」,解釋為「水者隍也,庸者城也」,

故一般認為此為祭祀城隍之始,但此時的八蠟之祭應僅由天子祭祀,與後世城隍信仰情況不太相同。

 

由漢代開始,城隍的祭祀活動不斷提升,各地人民更尊封已死功臣或英雄豪傑為城隍,其中有霍光與紀信等。

相傳三國時代的吳國曾建城隍廟;另在《北齊書‧慕容儼傳》記述,北齊大將慕容儼就曾於郢城拜城隍神祠而戰勝了南梁敵軍,

為正史最早的明確記載。而《隋書‧五行志》記載:「梁武陵王紀祭城隍神,將烹牛,忽有赤蛇繞牛口。」

由此可知,在南北朝的城隍普遍為民間信仰。

 

唐代城隍信仰大盛,各地廣為建廟,並已出現求晴祈雨、招福避禍、禳災諸事的祭城隍文。

撰文的不乏著名人士,其中有:韓愈、杜牧和李商隱等,其中最早的是張說所寫於開元五年(717年)的〈祭城隍文〉。

 

到了宋代,由於祭祀城隍列入國家祀典,故城隍廟普及各府、州和縣。

北宋歐陽修所寫的祭城隍文:「雨惟神有靈,可與雨語,吏竭其力,神祐以靈,各供其職,無愧斯民」,

顯示了當時官吏們對城隍的敬重和互賴關係。而這時的城隍神也開始世俗、人格化,有些信徒開始將一些歷史名人尊奉為城隍。

 

其後元朝,除在燕京汗八裏建城隍廟外,更封城隍為「佑聖王」。

到明太祖朱元璋時,對城隍特別崇敬,曾親詔劉三吾:

 

「朕設京師城隍,俾統各府州縣之神,以鑒察民之善惡而福禍之,俾幽明舉,不能倖免。」

明太祖更冊封京師、府、州、縣四級城隍,各級城隍神都有不同爵位和服飾,各地最高官員需定期主祭。

 

明太祖曾下令各級官員赴任時,向城隍宣誓就職城隍有階級之分,洪武二年(1369年),

封京都金陵城隍為「福明靈王」,汴、濠、鳩、和、滁等州朱元璋「龍興之地」城隍亦封為正一品王爵。

 

其餘城隍各賜爵位:府城隍為「二品威靈公」、州城隍為「三品靈祐侯」;縣城隍為「四品顯祐伯」。

 

不過,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即取消城隍之爵位,僅稱為某府、州、縣、城隍之神。

 

明朝以後,民眾一般把城隍歸為下列幾類:

都城隍(公爵,威靈公):掌管省。府城隍(侯爵,綏靖侯):掌管府。縣城隍(伯爵,顯佑伯):掌管縣。

 

及至清代,城隍祭祀同樣列入祀典,城隍的地位更崇高。但凡新官到任前需到城隍廟齋宿;

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禮才能就任。由此觀之,城隍的職能隨時代變遷,

已由起初有求必應的神明轉變為地位超然的國家和地方守護神。

 

職能守護神:守護城池、國家。

 

司法神:主管生人亡靈、獎善罰惡、生死禍福和增進幸福利益等等。

城隍在明清以後,成為一個神的官職,而不是一尊神明。都城隍為省級行政區所奉祀,相當於陰間的巡撫。

府城隍相當於陰間的知府,縣城隍相當於陰間的縣令。

 

各地的城隍由不同的人出任,甚至是由當地的老百姓自行選出,選擇的標準大抵是「正直聰明」的歷史人物。

古代教人做官的黃六鴻《福惠全書》寫道,新縣官蒞境:「於上任前一日,或前三日至城隍廟齋宿」

以便在夢中請教境內是否有懸而未決的冤案。

 

有些神明雖不稱城隍,但卻有城隍的性質與職能,如福建泉州惠安縣的青山王,其廟就配奉有判官、諸司、範謝將軍等。

 

部屬

城隍下轄有文武判官、各司大神、甘柳將軍、範謝將軍、牛馬將軍、日夜遊神、枷鎖將軍等神。

其中城隍的僚佐為各司,而各司依各廟配置,並不相同,有三司、六司甚至到廿四司或卅六司之說,且各司名號,也不盡相同,

如頭城城隍廟則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為司。

 

唯大抵以陰陽司為諸司之首。陰陽司是城隍爺的第一輔吏,協調諸司,監察諸案後,方陳報於城隍。

 

三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

七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獎善司、罰惡司、增祿司、註壽司。

八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獎善司、罰惡司、財神司、註壽司、功過司。

 

廿四司:陰陽司、速報司、良願司、查過司、文書司、地獄司、功曹司、掌案司、檢簿司、驅疫司、學政司、典籍司、

罰惡司、註福司、註壽司、督糧司、巡政司、感應司、保安司、儀禮司、稽查司、賞善司、提刑司、考功司。

 

廿四司:陰陽司、速報司、功曹司、功過司、註福司、瘟疫司、感應司、罰惡司、功考司、記功司、事到司、監獄司、

巡察司、賞法司、刑法司、察過司、見錄司、來錄司、警報司、賞善司、庫官司、改原司、保健司、人丁司。

 

廿四司:陰陽司、吏部司、司封司、司勛司、考功司、戶部司、度支司、金部司、倉部司、禮部司、祀部司、主客司、

膳部司、兵部司、職方司、駕部司、庫部司、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門司、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

此組廿四司,為採用朝廷六部廿四司而來。

 

廿四司:陰陽司、任免司、感應司、差捕司、訊問司、府庫司、科甲司、農嗇司、匠工司、商賈司、錢銀司、幽冥司、

糾察司、婚娶司、子孫司、醫藥司、壽命司、功過司、曲直司、監獄司、兵戎司、運途司、文書司、土地司、江海司。

此組廿四司,司名皆為對偶,相當駢儷,文藝程度較高;且各司之職稱,皆為民眾所求而設定。 

 

各地城隍

上海三大城隍:老城隍霍光、二城隍秦裕伯、新城隍陳化成。

東南三大城隍:蘇州城隍春申君黃歇、杭州城隍文天祥、上海二城隍秦裕伯。

 

知名城隍:

北京城隍楊椒山、福州城隍陳文龍、福建省都城隍周苛、柳州城隍柳宗元、蘇州城隍春申君、邕州城隍蘇緘、

南昌城隍灌嬰、紹興城隍龐玉、曲沃城隍申生、濟南城隍鐵鉉、鄭州城隍紀信、和縣城隍範增、穀城城隍蕭何、

杭州城隍周新、台南小南門城隍朱一貴。

 

在臺灣,許多中國大陸原鄉的城隍,得到本省人的虔誠香火,立廟奉祀:

如安溪城隍、霞海城隍等。另如惠安人信奉的青山王,亦有城隍職能。

 

在臺灣,雖然臺北的省城隍廟的城隍稱為「省城隍」,但在1891年,清朝官方即升格新竹城隍廟的城隍為省級的城隍。

此外,臺南市的臺灣府城隍廟,以其為最早之官建城隍廟,並且台南為明鄭王朝之首都,故亦號稱省城隍等級的「威靈公」。

三廟信徒各以其歷史為榮,自認所奉之城隍爺位階最高,頗見爭議。

 

封號依明朝官方「城隍階級封號」的說法:

京師城隍(王爵,福明靈王)

都城隍(公爵,明靈公):掌管省

府城隍(公爵,威靈公):掌管府

州城隍(侯爵,靈佑侯):掌管州

縣城隍(伯爵,顯佑伯):掌管縣

境主若無城池的街道、行政區欲奉祀守護本地的神祇,則不稱城隍,改稱「境主尊神」。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F%8E%E9%9A%8D

後記

由於子平近日替中華阿逸多學會,疇劃宗教參訪的活動,下一站剛好是碰上新竹的城隍廟,昨天傍晚的時候,

新竹的城隍爺到壇城示現,那是因為子平翻閱城隍爺的資料時觸動了這個區塊的力量,讓他們有機會進入法會會場,

原本方老師的意思是沒有人替城隍爺點燈,他們就不得進入法會現場 ? 所以要趕走他們 !

 

後來透過子平的翻譯,表示城隍廟的靈力皆因過往封建時代的帝王勅封,自從清朝滅亡之後,中華民國因為取消了迷信的舊習後,

他們已經消失了大部分的功能和法界的力量,今天如果沒有方老師的幫忙,替他們在法界之中再次勅封,就會完全失去地位,

所以最後決定由師母選定幾位跟新竹有地緣關係的人,出錢替城隍廟點燈以維持他們的法界地位。終於解決了他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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