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婚姻觀

2014/05/09 17:59:00 網誌分類: 反外遇
09 May


佛教的婚姻觀

魏德東

中國民族報20040709第3版

     婚姻的條件

    在婚姻的條件上,佛教強調尊重當事人的意志,明確反對將自己的信仰強加於婚姻,主張可以與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佛教主張眾生平等。反對種族和階級歧視。在佛教看來,婚姻的基礎應當是當事者的感情,而不是宗教信仰。在早期佛典中,曾經多次記載佛教徒與非佛教徒結婚的故事。《根本目得伽》卷七、八記載,一位佛教徒的妹妹嫁給了一位激烈反佛的裸體外道,並最終感化了他。《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二《須陀品》之三記載,優婆姨須摩提嫁給了外道。後來這個外道皈依了佛教。

    婚姻道德

    佛教核心的婚姻道德規範是不邪淫,在這一基礎上強調夫妻之間互相忠誠和尊敬。

    不邪淫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針對在家佛教徒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線。對於出家人而言,第一大戒是不淫。即斷絕任何性關係,否則即被逐出僧團。對在家居士來說,在尊重個人意志。合乎國家法律或社會公共習俗的前提下結成夫婦關係,是人口生產、人類繁衍的健康基礎,也是有史以來人類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當的夫妻生活是必要的。可以說,佛教對出家人的要求是禁欲,對在家居士的要求是節欲。

    不邪淫的內容是禁止一切不正當的性愛關係。什麼是不正當的性愛關係?具體說來,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夫妻之外,與其他男女、畜生等發生的性關係;二是在夫妻之間,貪戀性愛,不注意地點和時間的反常性行為,比如妻子懷孕期間可能傷及胎兒的性生活等。

    根據這一精神,佛教對於婚外情、同性戀、獸交等都是反對的,同時在夫妻之間。則尊重夫婦間的性意願,提倡文明健康有節制的性生活,反對過分沉溺於性欲,無限制地放縱自然本能。

    在不邪淫的基礎上。佛教提倡夫妻間的相互尊重,取長補短。《善生經》是指導在家居士生活的重要經典,在夫婦關係上,它指出:妻子對丈夫要敬愛服侍,料理家務;丈夫對妻子要提供服飾飲食,忠誠愛護。

    婚姻道德問題上,佛教特別重視家庭的價值,強調維護家庭的穩定。對於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姦行為,必須嚴厲譴責:「不滿意於自己的妻子,與娼妓廝混,與他人的妻子糾纏,這是人毀滅的原因。」

    離婚

    佛教對離婚沒有明確的論述,其基本態度是重視家庭穩定,也不絕對反對離婚。如果家庭出現裂痕,佛教提倡破鏡重圓。《四分律》卷三說:「若男女先已通,而後離別,還和合。」就是鼓勵夫妻和好的意思。不過,如果婚姻由於種種原因的確不能維繫,佛教徒也是可以離婚的。但如果僅僅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情欲而離婚,在佛教看來是不道德的。

    佛化婚禮

    近代以來,我國佛教努力把佛教的精神貫徹到生活的各個方面。在海外佛教中流行的佛化婚禮就是一個重要體現。佛教婚禮至今沒有統一的形式,其基本精神是夫婦向佛宣誓,皈依三寶,實踐佛法,夫婦和睦,相敬相愛,建設和樂慈愛的佛化家庭。筆者曾參加過美國休斯頓玉佛寺的一場佛化婚禮,步驟有22項之多。由德高望重的法師擔任證婚人,為新人開示,闡述佛教對婚姻的看法,鼓勵新人以佛陀的教導指引生活,白頭偕老。新郎新娘向佛陀問訊,並在交換戒指以外,互相交換佛珠。大約30人的菩提合唱團在鋼琴伴奏下為新人唱祝福歌曲,歌中唱道:「佛光注照,喜慶增輝,眾欣情侶成眷屬,齊發菩提心,良緣永固,同修福慧行。」

    莊重神聖的婚禮儀式。對新人是很好的宗教和道德教育。婚禮不僅強化了他們的宗教信仰,更加深了對婚姻和家庭的責任感。佛化婚禮正為越來越多的人們採納,體現了人間佛教的迷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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