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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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在公眾地方穿回教罩袍

2014/07/03 16:15:15 網誌分類: 歐洲
03 Jul

 禁在公眾地方穿回教罩袍 法獲裁無違人權法  {#icono0_21}  {#icono0_12}

【本報訊】歐洲人權法院周二裁定,法國禁止女公民在公眾地方穿回教罩袍的法律,沒違反歐洲人權法。法院指,法國政府的決定旨在鼓勵不同宗教信仰和背景的公民生活在一起,理據充分。而今次是最終裁決,原告將不能上訴,估計令更多國家實施同類罩袍禁令。

法國在二○一○年推出有關法律,是歐洲第一個禁止國民在公眾地方穿罩袍的國家。法國政府表示,人的臉孔在社交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禁止婦女穿上覆蓋全身、只露出眼睛的回教罩袍,指這不是強迫她們違背宗教信仰,而是要讓她們更好地與他人互動。

不過這法例在法國引起很大風波,惹起回教徒不滿。一名二十四歲巴基斯坦裔法國公民入稟歐洲人權法院,指法例違反六條歐洲公約,侵犯宗教自由,是有辱人格。

 

     禁在公眾地方穿回教罩袍 法獲裁無違人權法

    http://the-sun.on.cc/cnt/china_world/20140703/00423_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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