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報仇多過為錢
2014/07/25 16:24:09 網誌分類: 寫作
自從揭發黎智英兩年內捐款數千萬給一眾泛民議員、名人、學者、宗教領袖及政治團體後,連日來報章雜誌均已鋪天蓋地式報導了,我也不必多說,只想強調一點,有證有據不容抵賴,如認為是被抹黑的話,請馬上控告黎智英誹謗!
頭條日報專欄作家屈穎研發表過一篇文章叫「人情債」,意思是收了別人的錢,對方雖然沒有要求甚麼附帶條件,但你會自然「識做」的。所以香港幸好有ICAC,專門調查那些因為「識做」而損害公司/公眾利益的貪污案件。
那些人為什麼要接受黎智英的捐款?特別是本身已經很有錢的人,如陳方安生兩年收了三百五十萬,零七及零九年又有一百三十萬,沒翻出來的還有多少?我向來鄙視那些有錢而貪心的人,按道理政府高官的退休福利是很好的,何解要為幾百萬而聽命於黎智英?多年來陳太一直挾著前政務司司長的銜頭,不斷向政府指指點點,其實是另有原因的。聞說陳太很多年前訪京時候曾被中央官員痛斥了一頓,令陳太一直耿耿於懷,時時刻刻都想報仇雪恨!結果就給她遇上了黎智英,讓她那股抑壓在心中的憤恨終於得到釋放,如遇上知音人一樣,很快便情投意合,山盟海誓了,於是陳太決定以民主女神之名全力對抗中央,多年來不斷左右政府施政,到處煽風點火。所以既然有人願意送錢給她去罵政府、罵中央,對她而言,何樂而不為?
我敢斷定陳太收錢不是因為貪心,是為「報仇」多過為錢!
唉~陳方安生,唔抵得無特首做。
總之一言以蔽之, 政治本來就是污穢不堪, 不能單從表面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