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 混亂!?
世界上沒有人不愛自由, 但是如果不養成容忍的習慣, 包容、尊重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人,便會變成自私, 自由可能是一種混亂。 ~
轉載 :
我是一名中學生家長,一向對香港的政治局面不設立埸,好讓孩子獨立思考。
早幾日我尊重了兒子的決定簽署了家長同意書,給兒子26号罷課及參加由某組織舉辦的和平集會,因為我知道集會是和平,而且主辦單位亦宣稱和平及會有授課。
但惡夢由晚上開始,在電視中報導主辨單位突然叫學生衝擊公民廣場,在電視上驚嚇見倒有人爬上三米高的圍墻,推倒鐵馬,那時我不斷致電兒子也不能駁通,那種觸目驚心到今天也未能平伏,到午夜終於找到兒子,幸好他在衝擊公民廣場時已決定不參與。
兒子回家了,他主動向我說:
「我感覺到自己被騙了,一切和平表達意見都是假的,主辦單位只是利用學生的名義做佔中的第一步,教唆我們整班學生與警察對抗,明明開始集會時是和平合法的,我肯定警察沒有任何阻止集會的行為,但最後,爬牆進入公民廣場, 非法進入一個不屬於我們集會的地方,用暴力損壞設施,用暴力與警察抗爭,我當時真呆著了,難道這樣非法闖入公民廣場,舉起雙手就等於沒犯法嗎? 明明是集會人士先不依規矩, 一句衝就不顧我們安全去闖就正確嗎? 最後我選擇了不再參與此集會離開。」
聽完這番說話,我真的如釋重負,由擔心轉為開心,我一直訓練他獨立思考得到了成果。集會目的和結果根本就完全冇關,用犯法的行為去發表自己的意見會成為一件正義的事嗎? 不知道有多少學生家長像我一樣因為相信是這是和平集會而同意子女參加或親身參與呢? 我相信大家看著電視直播,是能夠認清事實的。
辛苦了各位參與的同學及警察的勞力了,希望大家看清楚這個集會的發起目的和結果,不再被他人利用,亦祝褔被捕的學生獲釋,我相信他們是無辜,是被唆擺才做出昨晚的違法行為的!
請廣傳及真正為下一代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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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那位學生家長其實犯了一個錯誤,就是同意他的孩子去參加罷課和非法集會。幸而他的兒子悟性高,才避免了一錯再錯。訓練孩子獨立思考是對的,但既然是訓練,就有可能出錯,必須加以輔導。況且獨立思考不能包括獨立行動,思考錯誤禍害的是自己,行動錯誤禍害的很可能包括其他人。
世上任何地方或國家:包括那些自詡是民主國家,都會為投票選舉權設下最低年齡限制(絕大部份是18歲或以上)。投票權是體現公民政治權利的最基本方法,為甚麼要設年齡限制呢?就是有普世的共識:未滿年齡的公民沒有足夠的判斷力去獨立行使其政治權利。參與罷課的中、小學生,絕大部份是未成年的,後果必須跟家長共同承擔。
只有自由係不足夠,仲需要智慧和愛。
這位母親,是一位愛護子女的家長。
還記得,有次示威事件,從電視上見到,某母親的BB被噴到胡椒噴霧,她不是立即幫BB洗眼,而是四處找記者映,並大叫!
唉!天下母親,見到此情此境,不知有甚麼感想?
帶BB到可能有危險的聚會,BB出事了,不立即幫BB,反而利用BB作宣傳工具。我不禁問:此BB是不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