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失效
以下為本人在facebook就近日香港法律失效所撰的兩篇帖文:
(1)
RE: 致香港法律界人士「關於民間私法」
佔領事件發生近兩周,政府及警方無法依法執法,不知各位大律師及法律界人士有何感想?
如果你是大律師或法律界人士,但竟然認為這沒甚麼大不了,我認為這是法律界專業傳承上,發生對法律本質認識的重大問題。法律的基礎是有效執法,這種基本中的基本原理,我相信各位大律師及法律界人士不可能會忘記。
現在,香港正出現傳媒及民間自己生產一套民間私法,並以凌駕既有香港法律之勢,向全香港市民及政府造成制約。這就是說,假如政府及警方無法完成執法,即承 認香港傳媒及民間自己生產的私法凌駕既有的香港法律,而各位大律師及法律界人士的專業權威建基於香港法律,而不是民間私法,也就是說,以後各位的執業將失 去權威依據。
民間私法有一個嚴重問題,是私法不寫在法典上,目前主要載體正是可以天天更改內容的大眾傳媒,沒有人能以這種私法訂立具有可靠性、持續性和穩定性的契約, 這也是政府無法與佔領者談判的原因,因為私法變動無常,又凌駕香港法律,以致它無法保障任何協議結果。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嚴重的法律失效危機,比各位經常 憂慮的釋法更值得憂慮。
各位大律師及法律界人士,請立即正視民間私法凌駕香港法律的情況,並為保障 貴專業的權威性,做出恰當的反思和行動。
(2)
RE: 法律失效社會心理學實驗
法律作用是對所有社會成員作出制約,使他們言行盡量符合社會整體利益。法律制約犧牲人的部分個性,換取穩定的共性。
香港法律長時間行之有效,令人的深藏個性,包括各種心理創傷,或真實野心,無法被觀察。
此次事件以佔中三子把公民抗命觀如火種扔到人間,慣受制約之民如獲至寶,得到否定法律制約的自動按鈕,加上政府放軟,真正令香港法律失效。
法律制約消失,如同孫悟空緊箍咒被挪走,人心如潘朵拉盒子打開,其內心素來受制之慾望和觀念獲得釋放,變成首次曝露在日光之下,其久藏觀念與法治下的言行 差距巨大,令人嘖嘖稱奇,故有云:香港如今如妖獸都市,實情不倫之念和人的許多內心創傷一直存在,只是在法律封印下無法被人觀察而已。
比如目前被捧為國師之人的發言,即有法律愈弱,言行愈趨神化之勢。
事實上,在文學藝術興盛的社會,人的心理創傷或慾望,可以通過文藝表述得到昇華,然而香港在文學及藝術上,素來積弱,現時連曾經一度中興的武術及無厘頭電影也已經式微,創傷和慾望愈積愈多,無處發散,現在連文明的外衣都已經無法再把其遮掩。
是以,香港現在正為社會心理學家提供了最佳實驗場,為社會心理學史諦造新里程。
不介意...
如是其他長文,加返(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 Pang Cheuk Fung Thomas Indiana就得。
呢兩篇唔駛咁煩啦,直接分出去就好。
謝謝,深表同意!我已分享到我FB的戶口裡,介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