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坦自傳手稿

2015/02/17 10:19:12 網誌分類: 智慧
17 Feb

愛因斯坦自傳手稿

 

站長註:翻譯文章讀起來很彆扭,大家要多讀幾次,或許就能突破不同文化上的語文表達障礙。

 

六十七歲的我,坐在這裡,試圖寫著像是自個兒訃聞般的東西。我之所以答應寫這個東西,不僅是因為希爾普博士要我這麼做,而且還因為我真的相信,當一個人回顧自己的奮鬥與尋覓時,如果能把這些感受與那些仍在奮鬥的人分享,倒也挺好的。不過細細回想之後,我愈覺得這樣的企圖與努力是多麼的不足。不論一個人的工作生涯有多麼短暫有限,不論他在生涯中所犯的錯誤有多麼明顯,真要提出與大家溝通討論的事情,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此刻六十七歲的我,已非當年五十歲、三十歲或二十歲的我。每次的回憶,都會受到此時此刻思緒所影響,因此回憶不見得正確。這樣一想,的確是滿令人心驚的。雖然如此,我還是可以從自身經驗提出一些值得分享的事情,提供給不具這些經驗的人參考。

在很年輕的時候我就意識到,大多數的人一輩子所追逐之渴望與奮鬥,其實是虛無的。此外,我也很快就發現了這種追逐裡面的殘酷面。在追逐外在名聲的歲月中,人們會聽到很多奉承與讚美。為了生活溫飽,任何人都會不由自主地繼續投入對於名聲榮耀的追逐。參與這樣的追逐,也許可以滿足生活的溫飽,但卻無法滿足那些有感覺、會思考的人。對於這樣的人,第一個出路,大概就是宗教信仰。在我們文化中,宗教信仰是透過傳統教育機器植入每個幼童的心靈。因此,我在幼年的時候曾經培養出對宗教的虔誠〈儘管我的父母是完全沒有宗教信仰的猶太人〉,雖然我對宗教的虔誠在我十二歲時就戞然而止。透過閱讀廣泛的熱門科學書籍,我很快地堅信:《聖經》故事裡的大部分內容都不可能是真的。這導致我產生正面的自由狂想,並且相信大人的社會是故意用謊言來欺騙小孩。這一段經驗,讓我對各種形式的權威都產生懷疑,甚至對於特定社會環境中一切的信念都抱持不信任的態度,從此以後,即使年齡增長,這種態度卻再也沒有離開過我,因為這種態度讓我看清楚生活中許多因果關聯,它不再像最初那樣為我帶來痛苦麻煩。

我很清楚,年幼時被灌輸的宗教天堂概念〈雖然後來這個概念不復存〉,是為了將我從“僅僅和個人事務有關”的鎖鏈中解脫,讓我不再受困於願望、希望與原始感受的支配。外頭有一個廣大的世界,這個世界乃獨立於我們人類而存在。一個巨大永恆的謎團橫亙在我們面前。透過我們的忖度與思量,我們起碼可以瞭解這個謎團的一小部份。對於這個世界的思考,對我而言,變成一種解放。我很快就注意到,我所學習且景仰的許多人,都在投入這種思考過程中,找到內在的自由與安全感。在我的心智之眼面前,這個超個人的世界若隱若現,向我揭示各種可能性。這些古往今來與我志趣相同的思想家,以及他們的洞見,都變成我不可或缺的良伴。通往這個知識天堂的路途,並不像通往宗教天堂的路那樣舒服與誘人,但是它的確是一條可靠之路。我從來沒有後悔選了這條道路。

我在這裡所說的話,只能表達某部份的真相,就好像畫幾條簡單線條就想代表一個充滿複雜細節的物體,所能表達的實在有限。如果一個人喜歡有條不紊的想法,那麼他在這方面很可能開發得比較多,而其他方面卻被忽略了,從而大大決定了他的心智傾向。在這種情況下,這個人可能只看到一個有系統的發展過程,而實際經驗卻發生在千變萬化的特殊情境中。外在情勢的多樣性,以及當下內在意識的狹隘性,為每個人的生活帶來某種原子化的分裂。我的轉捩點,是這麼發生的:本來我對於短暫且僅與個人相關的事務具有極大的興趣,但卻突然間感覺索然無趣,轉而渴望瞭解人類對於萬物的“心領神會”。從這個觀點看來,上述所說的雖然簡短,卻句句真實。

究竟什麼是“思考”?當我們接到感官印象時,記憶畫面湧現,但這還不叫“思考”。當這樣的記憶畫面形成一系列的連續畫面時,這仍然不算“思考”。然而,如果某個畫面在許多個連續畫面中一直出現,那麼透過這種不斷重複,這個畫面就變成這些連續畫面的共通元素。這樣的元素變成一種工具,亦即一個概念,它把各個不相關的事物連結起來了。我認為,從自由聯想或“作夢”變成思考,這樣的過程,取決於“概念”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這個概念並不一定要與可認知或可重製的符號〈例如語言文字〉相連結,可是,思考必須是可以溝通的事實。

讀者會問:如果一個人在一個問題重重的領域中,就這麼接受這些自由發展且原始的想法,而不去試圖證明任何事情,這樣是對的嗎?我的答辯是:我們所有的思考,本質上就是與新概念自由互動;在與這些新概念自由互動的過程中,我們會產生許多感官經驗,我們只需要好好審視這些感官經驗,就沒問題了。“真相truth”這個概念,不適用於這個架構。對我而言,只有在大家針對元素及遊戲規則達成普遍協議〈也就是慣例convention〉時,討論“真相”這個概念才有意義。

我認為,我們的思考在大部分的時候都以非符號〈語言文字〉的方式進行的,有時候甚至是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進行著。否則,我們怎麼會針對某些經驗突然感到“驚奇”?這種“驚奇”的情形,通常發生在一個經驗與已經存在我們腦海中的思想體系相互衝突的時候。每次我們強烈且密集地經歷到這種新概念的衝突,它就會用一種明確的方式衝擊我們原有的思想體系。我們的思想體系絕對是從一個個“驚奇”中逐漸建構起來的。

我在四、五歲的童年時期,就經歷過這樣一場驚奇。當時,我父親拿了一隻羅盤給我看。我看到那只羅盤的指針肯定地指出方向,這與我原來認知的事件一點也不相符,因此這個經驗一定不知不覺在我的思想體系裡找到一個停駐點。我還記得〈或者至少相信我還記得〉,這個經驗使我產生深遠的印象。事件的表面背後,必定掩藏著深奧的道理。我從嬰孩時期開始,所見識的東西不少,對於物體的掉落現象並不感到驚訝,更不擔心風雨,不擔心月亮是否掉下來,不訝異生物與非生物之間的差異。但我從來沒有出現過像看到羅盤那一次的反應。

十二歲的時候,我經歷了第二次驚奇的經驗。在那個學年開始的時候,我拿到一本談論歐幾裏得平面幾何學的小書。書裡有許多定理,例如:一個三角形之三邊的頂垂線必交會於一點,雖然沒有具體的證據,可是這個定理是如此明確地被證明瞭,無人有任何異議。這種清楚與確定,令我產生難以形容的印象。這個定理在未經實驗證明的狀況下就被接受,並沒有對我產生困擾。對我來說,如果我能為一個主張找出佐證的證據,才能不再懷疑該主張的真實性。例如,我記得我拿到那本幾何小書之前,有一位伯叔輩告訴我有關畢氏定理。我花了很大的工夫,成功地根據相似三角形的道理兒“證明”這個定理。在證明這個定理的過程中,我發現到一個直角三角形的邊與邊之比,必定完全取決於其中一個銳角。上述這個定理,並非“顯而易見”的現象,而幾何學居然可以證明這種觀察不到的事實,真是令人驚呀!此外,幾何學所涉及的客體〈object〉,無異於感官認知所涉及的客體,只不過這些感官認知所涉及的客體是看不見也觸不到的。這種單純原始的概念,顯然奠基於以下這個假設:幾何概念與直接經驗客體之間的關係是存在的。

如果我們確認透過純粹思考而對於經驗客體具有某種程度的瞭解,那麼“驚奇”就可能奠基在錯誤之上。人類居然可以透過純粹思考而達致某種程度的確定性與純粹性,就像古希臘人在幾何學方面的成就。對於初次體驗這種“驚奇”的人來說,光是知道這一點,就夠驚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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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m wong
Him wong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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