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不燒盡....

2015/04/19 10:01:20 網誌分類: 時事
19 Apr

報載:

深水埗「天橋劏房」昨日發生縱火案,揭行人天橋十多年「無王管」,被人「霸橋起屋」。

行人使用率低的行人天橋,淪為「劏房天堂」,衍生出的治安和衞生惡況,成為本港的「老大難」問題,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北角糖水道行人天橋發生露宿者挾持人質事件,再度敲響警鐘。《東方日報》「探射燈」今年二月報道全港有三條「廢天橋」勢成毒瘤,包括今次發生縱火案的天橋。

《太陽報》今年二月亦揭露連接旺角新世紀廣場的行人天橋,被外傭霸橋開爐明火煮食,甚至變成熟食小販出售熟食,令途人的安全堪憂。

另一個問題行人天橋位於北角糖水道和英皇道交界,昨日記者再到現場觀察,發現露宿者依舊霸橋,未見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有女居民表示不敢走上該天橋,又指「好多積水好污糟,仲有人屙屎屙尿!」居民柯先生指見過懷疑有人在橋上吸毒。

記憶中,大約兩個月前無線「東張西望」亦報導過有關事件,但政府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已達化境!

發生「天橋劏房」縱火案的深水埗行人天橋,原來早在十四年前,已有露宿者非法霸佔,儘管多個政府部門曾聯手掃蕩,惟未幾又死灰復燃。審計署資料顯示,民政事務總署早在零一年已向有關部門反映,指有露宿者在行人天橋及橋底露宿,其後與食環署、地政總署及警方多次採取聯合行動,惟成效不彰;零四年三月,當局暫時封閉天橋東面斜路兩個月,冀迫使露宿者離開,惜情況依舊。

住客阿昇,因為不捨被焚毀的「家園」,不禁流下男兒淚。做清潔散工的阿昇,住天橋劏房已經三年,雖然半年前已獲派公屋,但因天橋屋交通方便,他情願收工後返天橋過夜。

咁大家都明啦!住響呢啲地方嘅唔一定係無家可歸架!個人來說,「佔領」果啲同佢地一樣。所以計我話:發生啲咁嘅情況,響問題剛出現便要認真掃蕩,否則演變下去,違法佔領者越來越多,正所謂人多勢眾,自不然聲大夾惡,好似政府欠左佢地咁!俾佢地佔領得廿年,可唔可以申請埋「逆權侵佔」(註)呢?

註:

逆權侵佔(英语:adverse possession)是普通法的法律概念,指房地產的非業主不經原業主同意,持續佔用對方土地超過一定的法定時限後,原業主的輿訟時限即終止,該佔用者可以成為該土地的合法新業主,不必付出任何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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