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所有人都有罪

2015/05/08 08:46:56 網誌分類: 時事
08 May

印尼法官Marzuki,負責審判一宗偷竊案,案中的被告是一位老奶奶,她被控偷竊木薯,木薯本身並不值錢,是當地一般窮人用來填飽肚子的食物。

辯護律師替老奶奶求情,她因家境貧困,孩子病了,孫子又挨餓,在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去隔鄰偷木薯煮給全家吃。 

木薯園的經理,堅持要把她送到法庭上檢控,以示懲戒;法官聽過雙方陳詞後,倒吸了一口氣,然後慢慢的看著老奶奶說:「對不起,奶奶;我不能夠不遵守法律,法律終究是法律,所以我必需判你為有罪,你需付罰款一百萬印尼盾,相等於大約港幣1000元,否則妳必須立刻坐牢兩年半。」

老奶奶因付不起罰款,一臉愁苦,無力的低下了頭,又擔心自己一旦坐監,孩子和孫子的生活,都不知該怎麼辦。 

這一刻,有趣的事情,在法庭上發生了,主審法官站起來,把帽摘下,從錢包裡掏出了100萬印尼盾,放進了法官帽內。

然後她對著法庭裡所有的人說:「在公正的名義之下,我要判處這裡的所有人都有罪,罰款是每人5萬印尼盾(大約港幣50元),原因是你們生活在這個城市裡,你們吃得飽又穿得暖,但竟然讓一個隔鄰的窮人在挨餓,使她迫不得已地必須偷竊食物,才能夠給她孫兒吃飽。」

法官把帽子傳出去,在場的每一個人,都覺得非常慚愧,各人都甘願地付了五萬印尼盾,包括木薯園的經理。 

在退庭之前,法官獲得三百五十萬印尼盾的罰款,這些錢足夠替老奶奶繳清所有罰款,還有剩餘的錢,讓開心的老奶奶帶著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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