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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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不做不錯

2015/05/14 08:41:40 網誌分類: 生活
14 May
        沙田美林邨七旬翁遛狗時被殺案,警方早前拘捕的三十歲自閉智障男子因有不在場證據,獲警撤銷暫緩控罪,在被捕三日後無條件釋放。事件經過政客發酵、傳媒炒作,成為新一哥上任後第一顆要拆的彈,結果,事件在警方的公開道歉中,暫時落幕。

        錯就要認,打要企定,我絕對贊同,政客要的是鎂光燈,他窮追猛打判你濫捕、說你欺凌弱小,誓要投訴到底,無可厚非。然而,此案亦反映警隊制度的滴水不漏,找到新證據,該男子的控罪立即獲撤銷,那正正體現完善的機制保障了無辜者,對比美國不時出現那些坐了幾十年冤獄才獲洗脫罪名的新聞,我們應該慶幸,在小島蒙冤的人,頂多受苦七十二小時。

        警察不是神,總有出錯的時候,政客為了政治利益、黃絲帶為了抓緊抹黑機會,當然會聚焦在那個錯處,然後如獲至寶地猛攻狂插,然而,我作為一個市民,我關心的是,探員究竟有沒有努力找兇手,為死者雪冤?他們是不是用盡一切辦法,去守護小城?

        閱報時,我看到這幾句話:「……警方調查十九天,翻看八百小時閉路電視片段,綜合街坊口供鎖定疑犯……」

        聚精會神看八百小時的CCTV,不是說笑的活兒,就算「飛帶」快看,也起碼要用四百小時,如果真的要「濫捕」,探員何必捱這些苦?第一天就把所有穿紅衣黑褲的抓回來屈打成招算了。

        這案件在太多非專業的外人指指點點下,匆匆蓋棺,連最高層都道歉了,誰還敢再踩地雷續查案?執法者原本一心為老翁雪冤,廢寢忘餐查案,只因中間出錯了,就把所有努力推翻,還被亂扣濫捕帽子,以後,還會有警察敢做事嗎?不做就不會錯,如果探員不去看那八百小時CCTV,就不會拉錯人,就不會成批鬥對象,就不會令一哥難堪……如果,如果大家甚麼都不做,就甚麼亂子也不會出,警隊就可明哲保身。

        政客們,你們遲早逼得警察不做不錯,由得兇手逍遙、殺手滿街吧,這就是你們天天追求的美好明天。

        屈穎妍

        
回應 (17)
我要發表
KING.
KING. 2015/05/19 17:29:30 回覆

其實對住D智力有問題的要小心處理。今次主要話佢唔俾佢食藥, 咁就中哂招。 希望警方要吸收教訓。 我始終果句,警察都係人,都會犯錯,不用上網上線的。

2015/05/19 15:53:05 回覆

本人支持阁下的看法。

2015/05/19 08:48:49 回覆

屈小姐加油, 一路有追看妳既文章, 多謝妳為我這種"非黃C人"發聲,

妳既文章每每簡潔導出現況和精結所在, 支持妳!!!

2015/05/18 18:29:10 回覆

成日話建制組織力強,但泛蟹組織力差咩?睇下佢哋點樣打壓不同意見,就知組織力幾強,只不過為利益各懷鬼胎,才畀人錯覺無組織力啫。連成日畀人話無人睇嘅ATV,都可以收到二萬幾個投訴,可知一二。所以屈大姐唔好氣餒,繼續為沉默的大多數發聲,好多人撐你。

2015/05/17 15:17:37 回覆

如此喪盡天良人性泯滅之潑婦,人人得而操之!超榮兄,對唔住都要做一次嘞!

2015/05/15 20:56:27 回覆

屈小姐, 有好多人撐你!

2015/05/15 16:58:51 回覆

人要有口德,因為好的和不好的話,到頭來通常都是自己收回的。(唔啱睇未唔好睇囉)

我祝福大家身體健康和美滿人生 {#icons_cat1}

2015/05/15 08:34:04 回覆

屈小姐,支持你!我日日都有追你嘅專欄,文筆絕頂,寫得非常精彩,尤其在對賣國禍港嘅狗賊方面,簡直講出全港七百萬人心聲,而且拳拳到肉,擊到班牛鬼蛇神無地自容,所以對你加以打壓!

屈小姐,希望你無畏無懼,繼續寫多些好文章畀香港市民睇!

2015/05/15 08:22:36 回覆

樓下位師兄/師姐,

我認同閣下的睇法,

但請看清楚事情發展的時序先。

 

同埋唔係話對受害人冇傷害就叫做冇事,

而係警方這樣做法是否妥當。

明唔明?

 

因為這件事上有院舍有家人支持才叫做可以平反,

但係你諗諗,如果有些人係冇院舍冇家人幫助,

咁「疑犯」會點?

 

警察係維持公義的人,

若然其身也不正,

點去維護公義?

2015/05/15 08:18:58 回覆

警察何錯之有,要認錯,要道歉?!調查清楚件事已即刻放人啦,警方為何要跪地喂豬乸?啫係話以後警察乜都唔做,費事做多錯多!呢D騷係智障先做得出!!

對今日嘅一哥好失望!

2015/05/15 02:44:12 回覆

某程度上,警員係有錯,但對住一個智力有問題嘅疑犯,在未有證據證明佢無辜之前係咪要放佢走唔查?而且警方事後已經高調道歉,而且當事人兄長都講事主事發之後已經回復正常沒有受大損害,似乎係D唔關事嘅"有心人"偏要小事化大啫。所以我支持屈小姐言論o

2015/05/14 21:44:00 回覆

妳的文章極之歪理,本末倒置,警察係收薪的,到後來找到證據,之前「老屈」行為,你可以一掃而空,妳的言論為了護警,直頭無人性,由於一頭狗,不理好壞,主人叫你咬邊個就邊個。 最後祝你長命百歲,最後幾十年百病纏身,痛苦指數爆表,你的子女世世為奴。

2015/05/14 17:27:21 回覆

屈小姐不知道你有沒有子女? 不過不分是非黑白又格外喜愛抽水的你, 請別在往人家傷口灑鹽,人在做天在看, 說得漂亮又如何, 你又跟那班所謂政客一樣, oh 不是一樣,你跟他們有很大分別, 你沒有幫助應該幫助的人, 反而利用這個機會去傷害人家還寫blog賺錢, 看不起你~

2015/05/14 16:29:51 回覆

今日睇完你呢篇嘢, 真係覺得屈小姐好無人性........"在小島蒙冤的人,頂多受苦七十二小時"........不如你去試吓啦, 好無?

另外, 如果真的要「濫捕」,探員何必捱這些苦......警察係有出糧KA, 當然唔可以濫捕啦! 你唔好講到佢哋做好本份係"豪"比市民咁! 警察係有責任查明真相的! 如果我係個KILLER, 我一定會笑D警察傻仔LAW!!!

"連最高層都道歉了,誰還敢再踩地雷續查案?"......做錯事要道歉係好正常, 更可況係公僕! 而且道歉都係逼不得已先講, 唔係一開始就道歉!!!! 而比我做錯咗事就更加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再做好少少, 你重話"不做不錯"TIM!!! 就係有你呢D人支持未夠盡力做好本份的警隊, 先會令到警隊嘅民望每況愈下!

最後, 你話"政客為了政治利益、黃絲帶為了抓緊抹黑機會,當然會聚焦在那個錯處,然後如獲至寶地猛攻狂插抽水" 當你寫呢篇文時, 你又何嘗唔係係到抽水賺稿費呢?  至於你係未真心想揾出真兇我就不得而知嘞!

 

2015/05/14 15:35:25 回覆

屈老太認為 800小時CCTV全部都要1個人逐格逐格看, 事實卻是:

"院舍CCTV證明事主在案發時間內三段時間均有不在場證據。分別為晚上6、7、8時"

正常人都會從案發時段前後開始快播(4X)觀看吧!?而且在已有疑犯既情況之下, 屈小姐為何把要看數部院舍門口CCTV的十多小時片段化為要看800小時CCTV?????是有心還是太智障?

屈老太不要為香港加添反正常社會言論

2015/05/14 14:40:49 回覆

屈小姐,捉錯人唔係問題。 但幫人作口供係問題啦?警察亂寫口供就無錯? 無人否定警察嘅努力,但當中有害群之馬,就當然要追究責任。而唔係包庇縱容! 胡亂捉人,任由真兇手逍遙法外,到時難道又不是滿街殺人兇手嗎?

2015/05/14 12:21:06 回覆

看畢閣下的文章,

我想提一出一個重點,

警察的錄影與筆錄的口供,

完全不相同!

另外, 院舍亦提供了「疑犯」的不在場證據,

為甚麼警察還要拉要鎖?

再者, 替一位有特殊需要人士錄口供、會談等,

不是應該要有專業人士在場嗎?

「疑犯」冇律師陪同, 冇社工陪同, 冇心理學家陪同, 冇家人陪同,

這樣做, 警察在程序上沒錯嗎?

不是吧, 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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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8m
k98m 2022/04/05

請放心,只要林鄭離開,香港一定會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