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文化事務署不公!

2015/08/17 10:19:11 網誌分類: 藝術
17 Aug

早兩年響「粵劇曲藝月刊」看到一段由康文署高官回覆有關康文署批出文化表演場地不公的回信。內容都是老生常談:僧多粥少之類的陳腔濫調!

今期同一月刊主編寫著:

向康文署說幾句話:七月十五日,康文署高官出席立法會會議,席上回應議員多項質詢、提問,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回應工黨張超雄問及的「租場準則」,康文署的高官承認租場的確存在「僧多粥少」(冇第二句啦)的現象,但一路以來,行之有效的「審訂規則」並無改變,其中的「計分制度」,藝術部份達百分之五十之評分。可惜,議員不是租場客(不過,佢地如果租場又一定會批喎),也不是「座上客」(如果申請果陣寫明有議員主禮,實批啦),故而沒有跟進,也無從跟進,也沒想過跟進(咁康文署又過左骨)。康文署憑甚麼去審訂演出之藝術水平?當然亦從來沒有透露「藝術審批、評分」的成員如何組成「所以歷來成為「租場見遺者」所詬病!此亦官僚之誤盡蒼生。實拜前朝之遺害!

其他藝術範疇,姑且不論,就以粵曲演唱會的「租場困難」,卻又不知康文署的藝術評分小組如何組成,成員包括那些?筆者希望康文署能公開解答,增加透明度,增加公信力,還有,租場者轉租(佢梗係唔會認係轉租啦!雖然係人都知,康文署更加冇理由唔知)給別人,藝術又如何審訂呢(經理話係咪係囉)?寫到這裡,筆者停一停,等待康文署的認真回覆,才續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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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問題,我身為一「非牟利團體」負責人、身為唱口一份子,平日接觸唔少同類團體負責人、深圳曲社、香港音樂師父,可算極為瞭解。

亦曾經有不少朋友建議我將不公的情況向有關當局反影。老實說,講得出嚟就預左以後都唔駛申請場地(二五仔!申請都唔會批俾你啦);不過,我忍左兩年都唔講,咁又如何,你循正常途徑向康文署申請,佢咪一而再、再而三咁向你打官腔say NO囉!

如果純粹係僧多粥少嘅,何解有幾個團體(或者同一人為主席的不同團體)差不多個個月、個個場都獲批?朝中有人好做官乎?

如果論藝術評分,唔該問吓啲觀眾,果幾個團體攪嘅「騷」值幾多分?

要增加申請獲批機會,仲有個方法,攪細胞分裂----一個人申請成為多個「非牟利團體」負責人,魚翁撒網式申請場地(我都識,係唔想咁做啫!),咁批倒一場剛好、同時間獲批幾場,自己又食唔落嘅,咪賣場囉!多謝康文署鼓勵:多一個搵錢途徑!我唔識咩,唔做啫。

據我所知,康文署表演場地很多都有合作伙伴---油麻地、葵青.....呢啲合作伙伴係有絕對優先權攞場,佢地都係以做大戲或折子戲為主。

最攪笑嘅係:高山新翼據講優先權俾做大戲或折子戲團體----唱、做、唸、打:唱行先架!何解淨係提供場地俾演戲者,齋唱就唔係藝術呀?做手做到手硬腳硬咁先至係藝術呀?不過,講就係咁講,但係好多企唱節目又批喎,何解?曾經有朋友告知,新翼批左個場俾佢攪「演唱會」,但要求佢地盡量穿戲服----如唱「斷紅零雁」,隻旦要穿和服!哈哈,咁第日攪企唱一個二個著大戲、化大戲妝企響度唱,佢係咪批先?

可能因為咁,所以又衍生左啲不論不類嘅表演方式:彩唱!唔著戲服,但係唱每一個字時都有動作(做大戲都冇咁誇張),加上衣著較暴露,看到人頭暈眼花!我睇過一次,發誓以後唔會再睇!

康文署之不公,造就了另類生財之道:很多團體專責向康文署申請場地(咁人地梗係有佢嘅辦法啦!你同我?一年想批倒一次都難!難!難!),然後轉賣給深圳各曲社(去年公價三千至五千,衣家有冇漲價我唔知!唔好諗住搵我報料,要查廉署應該主動去查),祇要申請人於表演當日在場便可(四個鐘賺幾千蚊去邊度搵,不過唔知要上繳幾多)!

呢個現象真係盲嘅、聾嘅都知啦!你認為康文署會唔會唔知?既然知,何解繼續批?答案都好明顯啦!

早兩日與一位香港音樂師父傾開計,佢表示繼續咁樣落去,香港音樂師父越嚟越難搵食!建議寫封信俾身為八和主席嘅汪明荃阿姐,等佢跟進。我認為八和果啲人又唔駛擔心(佢地係康文署合作伙伴),淨係落班都夠做啦,係社會上「真正非牟利團體」(唔肯賣場、唔肯...)最受影響啫!最攪笑係深圳棚音樂落嚟做「騷」間中仲要搵香港嘅音樂師父鄧腳,反客為主!

早兩年我攪左幾場「騷」(果陣都可以執吓死雞:好似「平安夜」呢啲冇人要嘅日子咪益吓我囉),可以對住燈火發誓,真係冇錢賺:自己仲要餂埋水腳!但係自己攪搵唱口時可以控制質素,呢份係我對推廣粵曲唱藝嘅堅持、執著。(你講藝術啫!人地講....)

上星期參與了一場深圳曲社的「企唱騷」(當然又係香港團體申請者)。唉!據來捧場的朋友講,全晚入座率不足六成!唱口質素,唉、唉、唉!

有人告知:若想容易啲批場,搵個有知名度嘅紅伶吖!可能係咁,所以越嚟越多「臘鴨騷」(好聽啲叫做「半邊星騷」),亦做就了另類「錢途」:一個二個唱口請深圳、廣州二、三、四、....線紅伶落嚟陪唱!如此一來,藝術評分就高左?國內伶人無端端發達。香港老倌都有人請---俾得起高價咪得囉!唉,有錢先有藝術!

講真,深圳曲社(仲有係聲稱為「非牟利」嘅「牟利」團體)攪嘅「騷」,祇要搵齊唱口(總之有人肯俾錢,話之你唱到甩皮甩骨),佢經已封左餂本門兼且有錢賺,至於入座率如何,佢地唔會緊張、亦唔會理!如此下去,唉...................唔好當啲觀眾傻嘅:坊間太多免費「騷」,「騷」場常客都識得揀架!「臘鴨騷」經已冇吸引力。

另一招:潑婦罵街!如果你好似我咁,係一個御用閒人,咪日日走去康文署嘈佢囉!正是:好佬怕爛佬、爛佬怕潑婦!話唔定會俾一兩隻「死雞」你執(有啲日子,好似節日、跑馬日,....唔係咁受歡迎),塞住你把口囉!

何解等左兩年,唔再忍落去?忍左兩年,仲有一線希望:希望由啲「牟利團體」指間漏一場俾我!依家心灰意冷,我打左輸數,唔再向康文署申請場地,咁仲有咩嘢好驚呢?

真係恨唱嘅,上深圳響各曲社掛個單,叫佢地有「騷」出就搵你,你驚冇得出「騷」?最驚你冇錢啫!自己攪吃力不討好,攞苦嚟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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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7 20:21:44 回覆

老娘發火,非同小可!阿媽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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