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暴表示兩個人早就該修行了

2015/10/01 19:21:20 網誌分類: 真假修行
01 Oct

夫妻家暴表示兩個人早就該修行了

家庭之中因為某些因素產生爭執因而導致兩人之間暴力相向之不幸後果者俗稱「家暴」,家暴其實不光只是使用武力而已,還包括言語暴力與心靈的凌虐都屬之,但是因為一般人習慣以拳腳或器物加諸於被害人之武力暴力來代表家暴,其實武力方面之相向只是表示家暴已經開始惡化與表面化而已,但是平時之言語暴力與心靈的凌虐卻早已顯示家暴已經開始產生並發酵了,而真正拳打腳踢式的武力家暴,其實只是兩人爭執問題之結果並非原因,有「後果」則一定會有「前因」,而前因正是此夫妻兩人之間的前世因果業障在前世沒有善了之原故,所以才會禍延至今世又需要再來一次的輪迴討報。

今世暴力的「加害者」與「被害者」在前世的時空中,其實兩人的角色正好是互換的,只是前世的「被害者」在今世中已變成為「加害者」,而前世的「加害者」在今世的角色中已轉換成為「被害者」而已,由前世的「加害者」角色轉換成今世的「被害者」之主要目的,就是上蒼要讓宇宙間之萬靈蒼生在此有形世界與無形世界之中都能獲得陰陽的平衡、互不虧欠,並接受公平無私的對待,另外再讓這個前世的「加害者」也嚐嚐被暴力毆打的滋味,以啟發他的靈體能夠修行,並悟出大道的大公無私與大慈大悲之哲理,因為任何的靈體沒有永遠被欺負或永遠可以欺負他人的道理,也就是說任何的靈體都互不虧欠因果,這一條靈體才有可能因為沒有任何罣礙而「徹底了業」與「究竟解脫」。

大家都知道「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為什麼俗話也說:「不是冤家不聚頭」呢?何謂「冤家」?冤家就是指前世因果業障尚未善了的兩條靈體,否則世界上怎麼會這麼巧的事,跟我們最不對盤的人竟然都是我們自己最親近的配偶或是子女?每一個家人不都是自己最愛的親人嗎?不都是應該好好的相處嗎?但是為什麼每一個家庭都無法真正的幸福美滿呢?不是家裡出了一個喜歡外遇、酗酒或家暴的父親,就是有一個每天嘮叨不停或愛賭博的母親,要不然就是出一個好吃懶做、游手好閒或成天惹事生非的子女,使這一個家庭沒有辦法成為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其實這是有原因的,更是前世自己決定的,我們各個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員前世都不見得有什麼親戚關係,但是每一個人之間一定有「因果關係」,只是有緣淺與緣深之區別罷了,投胎到同一個家庭中來,不是為了讓每一個人過著幸福美滿無憂無慮的生活,而是都為了自己「前世因果」的討報以徹底的了斷兩人之間的業障而來。

不信因果的人當然就不會「知業」,不知業的人當然就比較不會有「修行」之觀念與行為,不修行當然就很難「了業」,兩人之間的因果不了業的話,那麼因果業障當然就會累世不斷輪迴的討報,所以才會產生家暴的後果,其實是此兩個人之靈體已累世輪迴不知多次世但都沒有悟道,所以討報才會越來越嚴重,人與人之間的爭執只有修行才能化解因果,而修行並不是指出家、唸經或打坐等行為,而是指「轉念」、「忍辱」、「放下」、「看淡」、「悟道」等心靈之修為,一個人的思維會決定他的行為,同樣的行為久而久之便會養成習慣,某一種行為若成為習慣久而久之就會成為他的個性,而個性不改變就會影響他一生命運之好壞,例如某一個人什麼事都認為自己的想法是對的,當別人提出跟他不同看法時,他會認為別人不是無知就是強辯,因此到處跟人結怨,萬一他的觀念不調整,則他這個思維與行為就會形成他的習慣,而此時潛伏在他自己身上的危機就隱然已經浮現了,因為不見得每一個人跟他辯論都會認輸,也不見得每個跟他辯論的人個性都是隨和的人,萬一有一個跟他一樣,自認為什麼都是自己對而個性又好強的人即會因與他某些觀念無法溝通而產生激辯,則此時兩人爭吵、鬥毆、械鬥、打群架或槍擊事件就很有可能會發生了,而因為雙方都有著不同之個性與背景,因此最後就會衍生受傷、殘障、死亡、互告等不幸的後果出來,所以說觀念不改變,命運是絕不可能會改變的。

而夫妻間會發生家暴這種不幸事情,其實這兩個相關的人在今世來投胎時已經隨著靈體帶來了兩人的前世因果業障之「基因」在大腦記憶之中,成為爾後兩人因果討報之種子,更會伴隨兩人相處時間之長短而逐漸發酵,若是這個因果討報的記憶體,在兩人相處之中遇到與前世相同之環境時,則與前世相同之暴力行為就會爆發出來,就如同一顆種子埋在土裡,並不是每一個地方或氣候它都能發芽,而是要埋在它適合的土壤、深度或遇到它適合的陽光、雨水等氣候因素它才會發芽成長,假設這顆種子本來適合種在雨林地區才適宜成長,而我們將它種在南北極地或沙漠中,它還是不適合成長與茁壯。而要讓夫妻前世不好的因果業障「種子」不要發芽成長,最好的方法就是「修行」,修行的人他就會知業,知業就知道家暴是一種前世因果之討報,越爭吵因果業障就會越難化解,因此就需要藉由「轉念」、「忍辱」、「放下」、「看淡」、「悟道」…等等心靈之修為來化解,因此說他們兩人其實都早該修行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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