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必要比較吧?

2015/10/10 23:25:16 網誌分類: 我的家人
10 Oct

昨天是我上夜班,夜晚上班並不是很忙,毎小時巡視學員房間一次。在22:3002:00(同時倒一次6間房間的垃圾)05:30的時候幫學員們換尿片外,在00:00洗學員的電動刮胡刀和指甲刀;也沒有甚麼事情忙的了,一般都會坐著彼此聊天。

昨天與我拍擋的同事是很喜歡拿自己親戚的孩子來與對方的孩子比較誰聰明、誰棒的(因為她自己的孩子無法拿出來比)。我就一直微笑著聽她講「她姐的孩子怎樣棒」「她鄰居的孩子怎樣棒」時不時聽她講一句「明示」的意思「我有這樣的親戚、鄰居很厲害」,我也就順她的心意微笑著點點頭,但不加插任何評價。

本來我一直專心的聽她講,可沒想到她突然問起我的兩個兒子的工作。

我就說:「倆孩子不是社會精英,也不是事業有成的人,他們還沒能力買樓,畢竟出社會工作的時間不長。不過他們在我心目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棒小子,是我最值得驕傲與引以為豪的孩子!因為他們給了我無限的幸福,每月的收入將一半給我,不單是這樣,還會將公司分紅也給我一半。自從他們出來工作以後,就從沒像我拿過半分錢。雖然我們生活不富有,可我們一家三口很滿足上天恩賜給我們的安穩平淡的生活!」

同事:「那他們是啥工作呢?」(面露一種挑釁得意之色)

我不想講,可對方一直問,大有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意思。於是我就照實講了。

我說:「大兒子目前半工讀大學。就讀「HKU」理科,因為覺得太簡單,後來又報讀了兩科;一科是心理學,一科是法律學。我的前老闆和前同事幫他選的這兩科,說將來他畢業可做心理學家或律師或法律顧問。而目前他工作的公司,是一間星加坡的上市公司。老闆很看重他,與他簽了5年合約,相等於賣身契。就是要求孩子畢業以後在公司工作5年,如果孩子現在離職或畢業後不在此公司工作,孩子就需要賠賞孩子的5年薪金給公司;而公司如果現在或孩子畢業後的5年內,開除了孩子(裁掉),那公司就要賠賞5年薪金給孩子。現在孩子雖然不能每天去公司上班(因有課的日子不能上班),可老闆以長工聘用他,並且讓他做香港總店的經理。做經理加班是沒有錢的,我孩子當時就馬上拒絕並對老闆講『我母親很辛苦養大我和弟弟,我做主任加班有加班費,我只要努力幹、不怕辛苦,我每月的薪金比經理還多,所以我不要做總店的經理。』老闆聽他如此講,就對他說『你很孝順啊!90後這樣的孩子很難得,我破例給你加班費,並且別人的加班費是雙倍,你的我給三倍,這樣你答應做香港總店的經理嗎?』大兒子因這條件就答應了。而在去年,香港的一間最大的連鎖店挖大兒子過去,並說『5年的薪金賠賞由我們公司出,並給你的薪金比現在的多HK$3600。』我的前老闆和前同事要我大兒子拒絕,因為那間全港最大的連鎖店只能困在香港發展,沒有去其他國家進修的機會。而現在這間公司,每年都會去其他國家進修與交流23次,食宿交通,完全由公司出,孩子只需帶買紀念品的錢就可以。

小兒子有考到中廚與西廚的廚師牌,不過沒做廚房的工作了,不喜歡時間太長與困身(每天都工作16個小時),所以就沒再做廚師了。現在做裝修,已經考取了兩個裝修牌照,目前在進行考第三個,是與電有關的牌照。」

同事聽完,臉色不大好的講了一句:「那不錯。」然後就轉移話題。

 

我一向不會拿孩子的工作來炫耀,那是孩子們自己努力來的成果,不用拿來與別人比和炫耀。在我的理念裡,值得自己驕傲的就不用假謙虛;自己比人強一些的,也沒啥值得拿出來炫耀的,只要做好自己的本份就好,所以我的孩子從小也不會去與別人比較和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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