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歷寶鈔 (二殿楚江王)

2015/10/14 06:11:19 網誌分類: 十殿閻王
14 Oct

 

 

二殿楚江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燋石下活大地獄。此重縱廣五百由旬,另設以下十六小地獄。

一、黑雲沙小地獄。
二、糞尿泥小地獄。 
三、五叉小地獄。 
四、饑餓小地獄。 
五、燋渴小地獄。 
六、膿血小地獄。 
七、銅斧小地獄。 
八、多銅斧小地獄。 
九、鐵鎧小地獄。 
十、幽量小地獄。 
十一、雞小地獄。 
十二、灰河小地獄。
十三、斫截小地獄。
十四、劍葉小地獄。
十五、狐狼小地獄。
十六、寒冰小地獄。

陽世如犯拐騙少年男女,欺佔他人財物,損壞人耳目手足。指下不明醫藥取利,不放贖壯年婢女,凡議姻親,貪圖財勢;隱匿年歲。他家說合未定之先,確知或男或女,實有惡疾姦盜等項,含糊不以實告。誤人終身者。查核事犯多寡。年分深淺。有無延害變端。即令猙獰赤髮等鬼推入大獄。另發應到何小獄受苦。滿期轉解第三殿。加刑發獄。世間男婦,常將玉歷說與世人知警,或玉歷鈔流傳。及見人有病者,醫藥相助,貧難者予粥。或施錢救濟多人者。並悔前非。准照功過兩平之例,餘罪勿論,勾到之日即交第十殿,發放投生人道。如能愛惜眾生,不妄殺害,訓勸兒童,勿傷昆蟲,於三月初一日,誓願戒殺放生者,命終免入諸獄。亦即交第十殿發放往生福地。

如在陽世曾犯以下罪惡:

 

(一)拐騙少年男女;

 

(二)欺佔他人財物;

 

(三)損壞人的耳目、手腳;

 

(四)介紹療效不明的醫生、藥物來謀取不道德的利益;

 

(五)役使的婢女,已經壯年,卻不讓家人贖回,恢復自由之身;

 

(六)在議結婚姻之時,為了貪圖對方的財富、地位,故意隱瞞自己的年齡,以詐騙婚姻;

 

(七)在二家尚未合婚確定之前,已確知男方或女方,實在是染有惡疾,重病,或是姦邪、竊盜,品德低劣之人。為了賺取介紹費,不惜昧著良心,含含糊糊地掩飾過去,不將實情相告,以致誤人一輩子的幸福。

 

以上的罪惡的事跡,一一地考查所犯事件的多少,時間的長久,有沒有造成禍害,或變生嚴重的事端。

 

如有,即命令猙獰、赤髮等鬼,推入大地獄受苦。另外,也有應其罪惡之大小,發放到小地獄受苦的。以上受刑期滿,再轉解到第三殿,加重刑罰,並發入此殿之地獄去受苦。

 

世上的善男、善女,如有以下善行:

 

(一)常將王歷中的內容,解說給人知道,使他知所警惕;

 

(二)或將王歷印贈流傳;

 

(三)看到人生病,即為請醫生治療,或好藥相贈,期其早日康復;

 

(四)遇貧窮、苦難的人,就炊煮粥飯供食,或佈施金錢。已救濟多人的;

 

以上善行之人,若能同時悔改前非,則特恩准他將功抵過。其餘未能相抵的罪,則寬予勿論。在勾到之日,就交給第十殿,發放投生珍貴的人道。

 

如能受惜眾生,不妄殺害生靈;

 

訓示、勸導兒童,不要傷害昆蟲;

 

於三月初一日這一天,立誓、發願戒殺、放生的。

 

以上善行之人,命終之時,不用入所有的地獄,立即交給第十殿,發放往生福報深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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