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歷寶鈔 【五殿閻羅王】

2015/10/26 09:52:28 網誌分類: 十殿閻王
26 Oct

 

 

五殿閻羅天子曰。吾本前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沃燋石下。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地獄。凡一切鬼犯,發至本殿者,已經諸獄受罪多年,即有在前四殿,查核無甚大過。每各按期七日。解到本殿;亦查毫不作惡。屍至五七日,未有不腐者也,鬼犯皆說在世尚有未了善願,或稱修蓋寺院橋樑街路。開河淘井。或 集勸善書章未成。或放生之數未滿。或父母尊親生養死葬之事未備。或受恩而未報答。種種等說。哀求准放還陽。無不誓願。必做好人,吾聞之曰。汝等。昔時作惡昭彰。神鬼知你。今船到江心補漏遲。可見陰司 無怨鬼。陽間少怨人。真修德行之人。世間難得。今來本殿鬼犯。照過孽鏡,悉係惡類,毋許多言,牛頭馬面。押赴高臺一望可也。所設之臺。名曰望鄉臺。面如弓背。朝東西南三向。灣直八十一里。後如弓絃,坐北劍 樹為城。臺高四十九丈。刀山為坡。砌就六十三級,善良之人。此臺不登。功過兩平。已發往生。只有惡鬼。望鄉甚近,男婦均各能見能聞。觀聽老少語言動靜。遺囑不遵,教令不行。凡事變換。逐件改過,苦掙 財物。搬運無存。男思再娶。婦想重婚,田產抽匿。分派難勻,向來帳目,清揭復濁。死欠活的難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據證,彼此胡賴,搪塞不遜,一概舛錯,盡推死人。三黨親戚,懷怨評論,兒女存私。朋友 失信。略有幾個,想念前情,撫棺一哭,冷笑兩聲,更有惡報。男受官刑,婦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業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倏忽罄盡。作惡相報。非獨陰魂,凡鬼犯聞見之後。押入叫喚大地獄內。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地獄受苦。小地獄內。各埋木樁。銅蛇為鍊。鐵犬作墩。綑壓手腳。用一小刀。開瞠破腹。鉤出其心。細細割下。心使蛇食,腸給狗吞。受苦滿日。止痛完膚。另發別殿。

一、割取不敬鬼神猜疑有無因果報應等心小地獄
二、割取殺害生命等心小地獄
三、割取善願未完諸惡先行等心小地獄
四、割取近邪悖謬習術妄想長生等心小地獄
五、割取欺善怕惡恨他人不速死亡等心小地獄 
六、割取計較移禍等心小地獄
七、割取男子行強圖謀姦淫婦女喪貞引誘曲從貪戀有無謀害等心小地獄
八、割取損人利己等心小地獄
九、割取慳吝勿顧生死緩急等心小地獄
十、割取偷盜昧賴等心小地獄
十一、割取忘恩報怨等心小地獄
十二、割取好鬥賭勝牽連延累等心小地獄
十三、割取騙誘惑眾等心小地獄
十四、割取狠毒教唆已未能害等心小地獄
十五、執取嫉善妒賢等心小地獄
十六、割取執迷不改誹謗等心小地獄

凡世人不信因果。阻行善事。借名往廟拈香。論說人非,燒燬勸善書章。拜拜食葷。厭惡人念佛誦咒,作佛事不齋戒,謗誹釋道,識字人不肯將古今報應勸世等文,念誦婦幼人等聽知。刨掘他人墳塚,填平滅跡,縱火延燒山林,疏防家丁,失火延燒居鄰。攀弓射箭放彈,誘逼疾病瘦弱人賭力,隔牆壁拋擲瓦石傷人,河蕩藥魚。放鳥槍,做造絲網,黏竿,蹈籠,鹽鹵灑草地,死貓毒蛇等物不深埋,害人起掘。犯土喪命。冬凍春寒。懇掘地上,折墻更灶,私僭官銜。勢佔民地,填井塞溝,如犯前項等事者,赴過望鄉臺。發入叫喚大地獄。受苦之後,應該割碎其心者。押交各層小獄判發。受滿轉解第六殿。查對有無他罪。如世人在生不犯前項等事。或曾犯過。於正月初八日。齋戒誓不再犯者。不獨本殿各獄之刑可免,並准咨第六殿輕減刑罰。除殺生害命,近邪悖謬,男子淫毒婦女。婦人貪淫悍妒。損他人名節者,。偷盜昧賴,忘恩報怨,及在生執迷,見聞勸善章句。不即改悔者,概不輕減。

閻羅天子說:

 

「我本來是居於第一殿;因為可憐冤屈而死的人,屢次放還陽間伸冤,洗雪清白,所以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方沃燋石下的叫喚大地獄。并管理十六個誅心小地獄。

 

所有分發到本殿的鬼犯,均已經前述的地獄,受罪很多年。亦即在前四殿查核沒甚麼大過錯的,每人各按七日之期,解到本殿。

 

這些人,在本殿也查不出絲毫作惡的事跡。其屍到五七日,沒有不腐敗的。

 

這些鬼犯都說:

 

『在世還有善願尚未完了。

 

有的說修理、建蓋寺院、橋樑、街路;開河溝,挖水井;或者輯集勸善的書與文章等等善事尚未完成。或是放生的數目未圓滿;父母尊親奉養或死葬之事尚未全備周到;另有受恩而未報答。』

 

為了以上等等事,哀求准許放還陽世。因此沒有一個不是立下誓願,一定做好人。

 

我聽了說:

 

『你們以往在世之時,作惡昭彰,神鬼了解得非常清楚。現在如同已到江水中間的船,發現漏水,要補已遲了。可見陰間要是沒有怨恨的鬼;陽間就少有仇怨的人。真正修養德行的人,世間真是難得少有。

 

現在來到本殿的鬼犯,照過孽鏡後,自然知道自己是惡類。不用多說!牛頭馬面押上高臺去望鄉吧!』

 

所設高臺,名叫望鄉臺。

 

望鄉臺的面,半圓形,朝向東、西、南三向。此臺的彎面有八十一里;臺後平直,如同弓弦。

 

北方,以劍樹立為城牆。臺高四十九丈。以刀山為山坡,砌成六十三級的階。

 

善良的人。不用登上此臺;功過相半的人,已發放往生輪迴去了。

 

只有作惡多端的人,才登臺一望:

 

家鄉如在眼前;所有的男女家人,親友的言語、行為,都能看見、聽見。

 

看見老老少少,再也不遵從自己死亡前的吩咐與教訓:

 

所有自己以前決定的事全變換了,一件件地改掉。

 

辛苦掙來的財物,被搬運一空。

 

先生再娶小老婆;太太也再改嫁。

 

田地、財產、被亂瓜分了。

 

原本清楚的帳目,被貪污得混溷不清。

 

死人欠活人的帳,分文都難少;活人欠我的,由於失去證據,一概耍賴,惡形惡狀地搪塞掉。

 

所有的錯誤、罪惡,全推給死人。

 

所有父親、母親、妻子的族人,全懷怨地評論自己。

 

兒女個個心懷私心;朋友則失去信用。

 

略有幾個親友,想念自己在世的情份,撫棺哭幾聲;一回頭,馬上又冷笑兩聲。

 

以前在世時所造的罪惡,逐漸出現惡報:

 

兒子因犯罪,被繫入獄;或被壞朋友帶壞了。女兒則生了怪病;或被姦淫。

 

事業瓦解了;房屋被火燒了。大大小小的家產,很快地消耗光了。

 

其實,作惡得到報應的,又何只是陰魂呢?有些陽間的人,也會親見自己的惡報。

 

所有邪惡的鬼犯看了以上情景後,押入叫喚大地獄內。仔細地考查曾犯何種罪惡後,再分發進入誅心小地獄去受苦。

 

小地獄內,各地埋設危險的木樁;用銅蛇做成鍊子;用鐵鑄的狗做土堆,將人綑綁、壓制住手腳。再用一小刀,將人開膛破肚,况出心臟。一塊塊地割下來,心臟姶蛇吃;腸子給狗吃。

 

如此受苦期滿之日,痛止皮膚完好,再分發以下各殿的地獄去受苦:

 

一名 將不敬鬼神、猜疑是否有因果報應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二名 將殺害生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三名 將善願未完,就先行罪惡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四名 將親近邪惡,行為錯誤、違背正理;學習方術,妄想長生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五名 將欺善怕惡,邪惡地怨恨他人,何不快死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六名 將計較名利、是非,移禍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七名 將強姦婦女;設計令婦女失貞;引誘婦女委屈地順從自己的淫意;或者不論有無謀害之意,與婦女貪戀淫樂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八名 將損人以利己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九名 將慳貪不捨;不願佈施;不顧別人面臨生死,緊急之困境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名 將偷竊、盜取別人財物;昧著良心,耍賴而不還債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一名 將忘恩負義,以仇報怨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二名 將好鬥、好賭、好勝,以致牽連、拖累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三名 將為了名利、欺騙、誘惑大眾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四名 將自己雖未親自加害,但卻狠毒地教唆他人去害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五名 將妒嫉善良、賢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六名 將執迷不悟,死不改過;誹謗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世間的人,凡是犯以下罪行,即入此等地獄:

 

(一)不信因果,阻止別人行善事。

 

(二)借名去廟寺拈香禮佛,卻談論別人的是非。

 

(三)燒燬勸善的書籍、文章。

 

(四)禮拜神、佛,卻吃食葷肉。

 

(五)厭惡別人念佛、誦咒。

 

(六)作佛事:如普渡、超渡亡魂,觀音法會、浴佛節等時,不茹素,不持戒,清淨身、口、意三業。

 

(七)誹謗學佛、修道的人。

 

(八)識字的人,不肯將古今報應的故事,勸世的文章等,念給未識字的婦幼等人知道。

 

(九)挖掘別人的墳墓,再予以填平滅跡。

 

(十)放火蔓延,焚燬山林;或疏於防犯家人,以致失火延燒鄰居。

 

(十一)射箭或用槍枝,射殺禽獸。

 

(十二)引誘、逼迫疾病,瘦弱的人來比賽體力。令其自卑或傷身。

 

(十三)隔牆拋瓦石,誤傷行人。

 

(十四)用毒藥在河流中毒殺魚類。

 

(十五)放置射殺鳥類的火槍暗器;造捕殺鳥獸的絲網、黏竿,陷阱;或以鹽鹵、毒藥等灑於草地。

 

(十六)死貓、毒蛇等物不埋入深土中,以致有人挖出;留下的洞穴,害人喪命。

 

(十七)冬天春天寒凍時開墾,挖掘土地,令蟲類凍死;拆牆、改灶,致令人受寒受餓。

 

(十八)私人的身份,卻僭用官家的頭銜,以勢力霸佔民地。

 

(十九)無緣無故填塞水井、水溝,致令人飲水不便。

 

如果違犯了以上各項罪事的,即押赴望鄉臺,發入叫喚大地獄。

 

受苦之後,如果應該割碎心臟的,就押交給各層小地獄,判罪受刑。刑期滿後,轉解第六殿,查對有無其他的罪。

 

假如世人在世時,不論有否犯前項等罪事,能在正月初八日茹素,禁戒身口意清淨,誓願不再犯罪的話,不僅本殿各獄的刑罰可以避免,並且准許請求第六殿減輕刑罰。

 

除了殺生害命;親近邪惡;行為違反正理;男子姦淫毒害婦女;婦女貪淫、潑悍,妒恨;損害婦女名譽節操;偷盜財物,昧心耍賴;忘恩報怨;以及在生時執迷不悟,即使見聞勸善的文章句子,也不立即悔改的人以外,一概輕易地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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