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佔課之說明
紫微佔課之說明
占卜一道,相傳種類不一,外洋亦有多種占卜之術,不過各據一法,以決吉凶,窮神
達化,無妙不入。此法係由心理學推測而問世,仍用原斗數之星曜分佈於十二垣,無論何
事,均可占之。至於關乎十二宮與十二月月令及陰陽兩宅之吉凶,與夫四鄰之禍福,皆可
考察,頗有奇驗。請試一佔,以觀其效。
佔課是心誠則靈,如問吉凶禍福,則以本年本月本日為體,再以十二時為用。即請佔
課者取得某時,便定出全盤星曜,再由安鬥君法定出正月,按月斷事,日時亦以此推求。
比如以該月為佔課者之本位,對宮即是對方。再次推日,日為本位,對宮即是對方。時亦
如之。會合三方,加以流年太歲博士二十四神煞,無論何事,均可以理斷之。如佔陰陽兩
宅氣運之好壞,再加生人之歲數,便知一切。其他之佔,亦可用之。
或用較寬之法,以本年本月為體,以日時為用。以取得某日,再得某時,即以某時推
至何宮,便以該宮為主。仍用原鬥君法定出正月,以次推斷。取日時法,用兩個字亦可。
比如﹁天性﹂二字,﹁天﹂字是四畫,作初四日看,﹁性﹂字是八畫,作未時看,加以本
年本月,成為一佔。取日如過三十一畫,則減去三十畫,下馀一畫,作為初一日。取時如
過十三畫,則減去十二畫,下馀一畫,即是子時。倘三字之佔,可將上一字作日用,下二
個字筆劃合併為一,作時用。如遇四字,可得上兩個字作日用,下兩個字作時用,務以靈
活為妙。
一佔不只問一事,如十二個月月令與全盤十二宮,以內以外,及八方之優劣,皆可以
義理度之,自得至妙。
攻陣破敵之法,須於斯道求之可也。夢寐之事,除按命盤詳查外,亦可占卜,必表而
出之。是吉是兇,並可用此卜法是何意思,以決其疑。
佔課之決疑
佔課法,既為上述,至於判斷,則以原斗數書中所載,均可藉來作判。引申其說,亦
在自己考驗與論事之活動,辨別理由,或吉或兇,亦恃乎精神上作用。如遇羊陀火鈴四煞
之一,與截路空亡大耗等等不吉之星,所問之事多波折,有衝破,或難成就。比如遇訴訟
之事,在開審日時占得好星曜,必見順利,法官亦能深信其理由。若無好星曜,法官一見
便怒形於色,雖有十分理由,必要別生枝節,糾紛轉舵。其他佔事,莫不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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